《道德经》讲了什么?为什么它广受推崇? 第2节
名,就是名称。这里很多人会莫名其妙,好端端说“道”,扯名字干什么。这个也涉及整个讨论的基础,我们前面定义了一个名字“道”,后面还有更多的名字,这些名字看起来是那个意思,其实要看你我的认知,我说漂亮的东西叫美,那也得你认才行,你也可以把那玩意儿叫“丑”,或者其他什么“婊特服”之类的。你觉得给穷人送钱是“善良”,但也有人说,让人不劳而获,才是最大的“恶”。所以,名字这东西呢,它实实在在存在(当我们都认那个意思的时候),但实在也不是你以为的那个“必然”的意思。所以,其实名这个东西在讨论规律的时候是挺不靠谱的。比如你可以跟我说,“#-666cc;产#-666bb;员都是为人民服务的”,我说怎么#-666bb;员张三还贪腐呢?你可以跟我说,“张三不是真正的共产#-666bb;员,只是混入党内的敌对#-666dd;子”,或者“他那是为了The Greater Good(“更大的好处”),不是你想象中那种贪腐”。甚至你还可以说,“难道为人民服务就不能先贪腐吗?”。所以,如果你们没有相同的认知,这个问题没得讨论。你看知乎上那么多人在那里争得死去活来的,大部#-666dd;不过在玩“名”这个游戏,懂得“道德”的道理,就会知道,如果双方不打算有相同的认知,这些都是没有意义的,你不能指望交流可以解决实际的问题(当然,很多人通过这种手段争取没有脑子的人,这是另一个问题)。
说到底,道表达出来就是名,有些名指向道(事实),有些名不是。有些名今天指向道,明天不是。有些名从角度A指向事实,从角度B看不是。所以,你要明白事实,预判事实,必须越过名,体会到背后那个道,否则就是自己给自己找理由了。
然后我们往下看:
无, 名 天 地 之 始 ﹔
有, 名 万 物 之 母 。
故 常 无, 欲 以 观 其 妙 ﹔ 常有 ,欲 以 观 其 徼 。
此 两 者 , 同 出 而 异 名 , 同 谓 之 玄 。
玄 之 又 玄 , 众 妙 之 门 。
定义道和名后,老子开始在定义了人认知中两个非常重要的两个概念,有和无。你不要纠缠什么是“始”,什么是“母”。这里用了互文,他们是一个概念,是构成天地一切的基础。如果你结#-666ff;后面的内容回来对照,你就会发现,这里的“天地”是精神概念,是你的认识中的一切。而出现在你的认知中的东西称为有,不出现在你认知中的东西称为无。非洲有一个猴子,你从来没有见过,也没有机会见到,和你没有任何交集,也没有人给你提起,这个猴子在你的认识中不存在,它就是无。不要跟我说这个是唯心,唯心是心想事成的,这里是从“效果”上来说的,不是跟你讨论世界的本源(你们应该注意到,老子就没兴趣讨论世界的本源,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个世界的本源,老子讨论的是你的“观感”,是怎样让你的命名系统和这种观感的现实和未来一致)。如果你懂编程序,可以类比一下,进程的信息是调度器提供的,系统给他的信息可能完全是假的,但他只能当作真的一样去处理。你把网卡从他的上下文中抽走,网卡虽然存在,但进程不知道,网卡对于进程,到底是存在还是不存在,实在不重要,也没有任何机会知道。但进程仍不能为所欲为,不能改变操作系统,面对的仍是冷冰冰的现实,访问非法内存仍然会coredump。你说进程是唯物还是唯心,我不关心。如果你不懂程序,想想《黑客帝国》那个精神世界,或者《哈利波特》最后在国王十字车站和邓不列多的精神交流。说到底,当你说出“世界”这个词的时候,说的是你脑子里的东西,如果你“感受”不到这个东西,它到底存在还是不存在,实在和你关系不大。如果还想不通,也不要紧,我们后面会反复拉这个概念的。
老子说,有无本质上是讨论同一个东西,都称为玄,这又发明(“定义”)了一个概念。首先我们理解为什么有无是一个东西:我们说我们的概念中“无”了一只猴子,也可以说我们的概念中“有”了一个“无”猴子的空间。所以,有无实际没有本质区别,我们说这只猴子3级漂亮,也可以说,这只猴子-3级丑,这也没有区别,所以他们同出而异名。我们给它一个新的名字,叫玄(也就是中性地,不强调哪部分是有,那部分是无)。玄是什么?玄用的是“结”的概念,就是绳结的意思。绳结的特点是什么?向两个相反的方向拉同一个东西,越拉越紧啊。向一个方向拉,其实是向另一方用力啊。我们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不就就是这样的?你以为向一个方向用力,事情就会往那一个方向走,实际上它常常只会走向反面。而在绳结上再打结,情况就会越加的复杂(你最后都不知道你用力它会往什么方向走了),这就构成了我们这个世界的规律了,我们这个世界的“道”如此难以理解,正是因为这些规律被组#-666ff;在一起啊。用图来表示,可以参考这里:附录1:有无相生。
所以,我们说什么东西“有”(存在),和说另一个东西“没有”(不存在),其实是一个意思。就如同我们说一个东西是空的,我们关注的是这个东西里面没有放着其他我们关注的东西,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认为这个“空”的东西里面填充了一种称为“空”的物质。我们讨论这种物质“空”的大小,同样在定义着外面那个我们称为“有”的那种物质的样子。有无,是我们把什么作为我们的考察对象,把什么作为非考察对象。
所以,"常“里面的”无“(也就是我们要把某个东西认为是没有,不在我们的考虑范围),是我们要考察某个事物的本身,而“常”里面的“有”,是我们在认识某个事物的边界。假如我们的世界里有10个人,你把三个人定义为“好人”,另外7个定义为“坏人”,这三个人的作为一个整体对象,就是我们研究的“好”这个概念的本身,这就称为“妙”(类似英语中的interesting,也就是引起我们兴趣的东西),我们关注什么东西不属于这个对象,来定义这个对象。反过来,我们讨论什么东西不属于这个对象,我们是在考察整个考察的对象可以扩展到哪里。我们努力把所有人都要变好,那么这个问题的边界(尽头),就是这10个人,在一个10个人的世界中,你不能把11个人变成好人。玄就是这10个人,以及这10个人在好坏上的分类。
这段话,是老子的对整个问题根因的整体总结,很多你可以直接理解,很多你也可以不用理解,有了这个总论,后面的所有解释,你都可以回到总论这里来进行参照。
老子用非常直观的感受,为我们清晰地描述了世界这个混沌系统难以追踪和预判的原因(虽然他不见懂“混沌系统”这个“名”),如果你觉得这个不够清晰,你想想你可以怎么描述这个问题。至少对我来说,他对世界的体会确实给人非常清晰的感受。但有了这些体会,你是不是就掌握天地之秘呢?不至于。如果你写过程序,你不妨想想,写调度器的就一定比写线程(实现)的高明吗?不至于,细节不同而已。但写线程实现的理解操作系统的调度策略有没有用呢?当然有用了,这还用说?如果你不写程序,也不妨类比一下,定义法律的人比作家高明吗?也不至于,虽然定义法律的人在限制作家的生活,但定义法律的人能获得创造一个“自己的世界,定义自己世界规则”的快乐吗?也不行。双方有自己的专业技能,可以达至各自的高度,但作家生活有必要理解法律的要求吗?当然有必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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