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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传第二十三 第3节

立二十二年,国除。后四岁,宣帝地节四年,复立去兄文,是为戴王。文素正直,数谏王去,故上立焉,二年薨。子海阳嗣,十五年,坐画屋为男女裸交接,置酒请诸父姊妹饮,令仰视画;又海阳女弟为人妻,而使与幸臣奸;又与从弟调等谋杀一家三人,已杀。甘露四年坐废,徙房陵,国除。后十五年,平帝元始二年,复立戴王弟襄隄侯子愈为广德王,奉惠王后,二年薨。子赤嗣,王莽时绝。

胶东康王寄以孝景中二年立,二十八年薨。淮南王谋反时,寄微闻其事,私作兵车镞矢,战守备,备淮南之起。及吏治淮南事,辞出之。寄于上最亲,意自伤,发病而死,不敢置后。于是上闻寄有长子贤,母无宠,少子庆,母爱幸,寄常欲立之,为非次,因有过,遂无所言。上怜之,立贤为胶东王,奉康王祀,而封庆为六安王,王故衡山地。胶东王贤立十五年薨,谥为哀王。子戴王通平嗣,二十四年薨。子顷王音嗣,五十四年薨。子共王授嗣,十四年薨。子殷嗣,王莽时绝。

六安共王庆立三十八年薨。子夷王禄嗣,十年薨。子缪王定嗣,二十二年薨。子顷王光嗣,二十七年薨。子育嗣,王莽时绝。

清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立,十二年薨。无子,国除。

常山宪王舜以孝景中五年立。舜,帝少子,骄淫,数犯禁,上常宽之。三十一年薨,子勃嗣为王。

初,宪王有不爱姬生长男棁,棁以母无宠故,亦不得幸于王。王后脩生太子勃。王内多,所幸姬生子平、子商,王后稀得幸。及宪王疾甚,诸幸姬侍病,王后以妒媢不常在,辄归舍。医进药,太子勃不自尝药,又不宿留侍疾。及王薨,王后、太子乃至。宪王雅不以棁为子数,不分与财物。郎或说太子、王后,令分棁财,皆不听。太子代立,又不收恤棁。棁怨王后及太子。汉使者视宪王丧,棁自言宪王病时,王后、太子不侍,及薨,六日出舍,太子勃私奸、饮酒、博戏、击筑,与女子载驰,环城过市,入狱视囚。天子遣大行骞验问,逮诸证者,王又匿之。吏求捕,勃使人致击笞掠,擅出汉所疑囚。有司请诛勃及宪王后脩。上曰:“脩素无行,使棁陷之罪。勃无良师傅,不忍致诛。”有司请废勿王,徙王勃以家属处房陵,上许之。

勃王数月,废,国除。月余,天子为最亲,诏有司曰:“常山宪王早夭,后、妾不和,適、孽诬争,陷于不谊以灭国,朕甚闵焉。其封宪王子平三万户,为真定王;子商三万户,为泗水王。”顷王平立二十五年薨。子烈王偃嗣,十八年薨。子孝王申嗣,三十三年薨。子安王雍嗣,二十六年薨。子共王普嗣,十五年薨。子阳嗣,王莽时绝。

泗水思王商立十二年薨。子哀王安世嗣,一年薨,无子。于是武帝怜泗水王绝,复立安世弟贺,是为戴王。立二十二年薨,有遗腹子煖,相内史不以闻。太后上书,昭帝闵之,抵相内史罪,立煖,是为勤王。立三十九年薨。子戾王骏嗣,三十一年薨。子靖嗣,王莽时绝。

赞曰:昔鲁哀公有言:“寡人生于深宫之中,长于妇人之手,未尝知忧,未尝知惧。”信哉斯言也!虽欲不危亡,不可得已。是故古人以宴安为鸩毒,亡德而富贵,谓之不幸。汉兴,至于孝平,诸侯王以百数,率多骄淫失道。何则?沉溺放恣之中,居势使然也。自凡人犹系于习俗,而况哀公之伦乎!夫唯大雅,卓尔不群,河间献王近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