讼卦爻辞 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原文解释
【原文】
象曰:不永所事,讼不可长也。虽有小言,其辩明也。
【翻译】
象辞说:不坚持诉讼,是因为争讼不能长期坚持。虽然有小小的责难,但通过辩论便可以明白是非曲直了。
原文 | 翻译 |
象曰:不永所事,讼不可长也。虽有小言,其辩明也。 | 象辞说:不坚持诉讼,是因为争讼不能长期坚持。虽然有小小的责难,但通过辩论便可以明白是非曲直了。 |
象曰:不永所事,讼不可长也。虽有小言,其辩明也。
象辞说:不坚持诉讼,是因为争讼不能长期坚持。虽然有小小的责难,但通过辩论便可以明白是非曲直了。
原文 | 翻译 |
象曰:不永所事,讼不可长也。虽有小言,其辩明也。 | 象辞说:不坚持诉讼,是因为争讼不能长期坚持。虽然有小小的责难,但通过辩论便可以明白是非曲直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