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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滦阳消夏录一 第11节原文解释

【原文】

范蘅洲言:昔渡钱塘江,有一僧附舟,径置坐具,倚樯竿,不相问讯。与之语,口漫应,目视他处,神意殊不属。蘅洲怪其傲,亦不再言。时西风过急,蘅洲偶得二句,曰:“白浪簸舡头,行人怯石尤。”下联未属,吟哦数四。僧忽闭目微吟曰:“如何红袖女,尚倚最高楼?”蘅洲不省所云,再与语,仍不答。比系缆,恰一少女立楼上,正着红袖。乃大惊,再三致诘。曰:“偶望见耳。”然烟水淼茫,庐舍遮映,实无望见理。疑其前知,欲作礼,则已振锡去。蘅洲惘然莫测,曰:“此又一骆宾王矣!”

清苑张公钺,官河南郑州时,署有老桑树,合抱不交,云栖神物。恶而伐之。是夕,其女灯下睹一人,面目手足及衣冠色皆浓绿,厉声曰:“尔父太横,姑示警于尔!”惊呼媪婢至,神已痴矣。后归戈太仆仙舟,不久下世。驱厉鬼,毁淫祠,正狄梁公、范文正公辈事。德苟不足以胜之,鲜不取败。

【翻译】

范蘅洲说:从前渡钱塘江,有个和尚搭船,径直把坐具放在船上,倚着桅杆,也不与其他人打招呼。别人与他说话,只是口中随便应答而已,眼睛却望着别的地方,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。范蘅洲觉得和尚太傲慢,也不与他搭话。当时西风很大,范蘅洲偶成两句诗:“白浪簸舡头,行人怯石尤。”下联的两句还没想好,只是三番五次吟咏上联两句。和尚忽然闭上眼睛,轻声地吟道:“如何红袖女,尚倚最高楼?”范蘅洲不懂和尚说的是什么意思,跟和尚说话,对方仍然不回答。等船到岸边系缆绳的时候,见一个少女站在岸边的楼上,正是穿的红衣服。范蘅洲大惊,再三向和尚请教。和尚说:“我偶然望见罢了。”然而当时船在江中,烟波浩渺,房屋遮挡,根本不可能望见那番景象。范蘅洲怀疑和尚先知先觉,要向他致意敬礼,但和尚却已拄着锡杖走了。范蘅洲茫然不知和尚是什么人,怅然地说:“这又是一个骆宾王了!”

清苑张钺公在河南郑州做官时,官署里有棵老桑树,两手合抱都搂不过来,人们说是树上住着神灵一类怪异的东西。张公觉得厌恶就把树砍掉了。这天夜里,他的女儿灯下看到一个人,面目手脚和衣帽都是深绿的颜色,厉声说:“你的父亲太霸道,且拿你来警告他!”张女惊叫呼喊,保姆丫鬟赶来,张家女儿已经吓傻了。后来嫁给了太仆戈仙舟,不久就去世了。驱除恶鬼、毁坏淫邪的祠庙,正是狄仁杰、范仲淹那样的人才能做的事。如果德行不足胜过鬼神,很少有不失败的。

【原文】

钱文敏公曰:“天之祸福,不犹君之赏罚乎?鬼神之鉴察,不犹官吏之详议乎?今使有一弹章曰:‘某立身无玷,居官有绩,然门径向凶方,营建犯凶日,罪当谪罚。’所司允乎?驳乎?又使有一荐牍曰:‘某立身多瑕,居官无状,然门径得吉方,营建值吉日,功当迁擢。’所司又允乎?驳乎?官吏所必驳,而谓鬼神允之乎?故阳宅之说,余终不谓然。”此譬至明,以诘形家,亦无可置辩。然所见实有凶宅:京师斜对给孤寺道南一宅,余行吊者五;粉坊琉璃街极北道西一宅,余行吊者七。给孤寺宅,曹宗丞学闵尝居之,甫移入,二仆一夕并暴亡,惧而迁去。粉坊琉璃街宅,邵教授大生尝居之,白昼往往见变异,毅然不畏,竟没其中。此又何理欤?刘文正公曰:“卜地见《书》,卜日见《礼》。苟无吉凶,圣人何卜?但恐非今术士所知耳。”斯持平之论矣。

沧州潘班,善书画,自称黄叶道人。尝夜宿友人斋中,闻壁间小语曰:“君今夕毋留人共寝,当出就君。”班大骇,移出。友人曰:“室旧有此怪,一婉娈女子,不为害也。”后友人私语所亲曰:“潘君其终困青衿乎?此怪非鬼非狐,不审何物。遇粗俗之人不出,遇富贵之人亦不出,惟遇才士之沦落者,始一出荐枕耳。”后潘果坎 以终。越十馀年,忽夜闻斋中啜泣声。次日,大风折一老杏树,其怪乃绝。外祖张雪峰先生尝戏曰:“此怪大佳,其意识在绮罗人上。”

【翻译】

钱文敏公说:“上天降祸福,不是类似于君王的赏罚么?鬼神的鉴察,不是类似于官吏的审议么?假如有一份弹劾某人的奏章说:‘某人一生没有污点,做官也有政绩,但他家的门户向着不吉利的方向,建造住宅时冒犯凶日,这种罪名应当贬官。’主管官员是批准还是驳回呢?假如又有一份荐书说:‘某人一生污点很多,做官也很糟糕,但他家的门户向着吉方,建房时正值吉日,这种功德应当升官。’主管官员又是批准呢?还是驳回呢?人世上官员必定驳回的,就说鬼神会批准吗?因此,所谓阳宅之说,我始终是不相信的。”这个比喻非常明白,就是拿去问风水先生,也没有可以置辩的馀地。然而,就我所见,确实有凶宅:京师斜对给孤寺道南有一处宅院,我已经吊丧五次;粉坊琉璃街极北道西还有一处宅院,我已经吊丧七次。给孤寺宅院,宗丞曹学闵曾住过,刚搬进去,两个仆人就在同一天晚上一同暴亡,曹家害怕,当即迁走。粉坊琉璃街宅院,教授邵大生曾经住过,白天就常常见到怪异,邵教授刚毅不怕邪魅,终于死在这处住宅里。这又是什么道理呢?刘文正公说:“《书经》记载周公曾卜地建城,《礼记》记载出行占卜吉祥的日子。如果没有吉凶,圣人为什么还要卜问呢?不过,圣人的占卜,恐怕已经不是当今术士们所能懂得了。”这才是公平合理的议论。

沧州人潘班,擅长书画,自称黄叶道人。一次夜里在朋友的书斋里住宿,听见墙壁里有人小声说:“你今夜不要留别人在这儿住,我出去陪你。”潘班非常害怕,吓得赶紧搬了出去。朋友说:“书斋里过去就有这个怪物,是一个文雅温婉的女子,不害人的。”后来这位朋友私下里对亲近的人说:“潘君这一辈子就只能是个秀才了么?书斋中的这个怪物不是鬼也不是狐狸精,不知道是什么怪物。它遇见粗俗的人不出来,遇见富贵的人也不出来,唯有遇见了有才而落魄的人,它才出来侍寝。”后来潘班果然一生困顿不得志。十多年之后的一天夜里,忽然听到书斋里有哭泣声。第二天,大风刮断一棵老杏树,这个怪物也绝迹了。外祖父张雪峰先生曾经开玩笑说:“这个怪物真不错,她的见识可比富贵人家的女子高多了。”

【原文】

陈枫崖光禄言:康熙中,枫泾一太学生,尝读书别业。见草间有片石,已断裂剥蚀,仅存数十字,偶有一二成句,似是夭逝女子之碣也。生故好事,意其墓必在左右,每陈茗果于石上,而祝以狎词。越一载馀,见丽女独步菜畦间。手执野花,顾生一笑。生趋近其侧,目挑眉语,方相引入篱后灌莽间,女凝立直视,若有所思,忽自批其颊曰:“一百馀年,心如古井,一旦乃为荡子所动乎?”顿足数四,奄然而灭。方知即墓中鬼也。蔡修撰季实曰:“古称盖棺论定,观于此事,知盖棺犹难论定矣。是本贞魂,乃以一念之差,几失故步。”晦庵先生诗曰:“世上无如人欲险,几人到此误平生。”谅哉!

王孝廉金英言:江宁一书生,宿故家废园中。月夜有艳女窥窗。心知非鬼即狐,爱其姣丽,亦不畏怖。招使入室,即宛转相就。然始终无一语,问亦不答,惟含笑流盼而已。如是月馀,莫喻其故。一日,执而固问之。乃取笔作字曰:“妾前明某翰林侍姬,不幸夭逝。因平生巧于谗搆,使一门骨肉如水火。冥司见谴,罚为喑鬼,已沉沦二百馀年。君能为书《金刚经》十部,得仗佛力,超拔苦海,则世世衔感矣。”书生如其所乞。写竣之日,诣书生再拜,仍取笔作字曰:“借金经忏悔,已脱离鬼趣。然前生罪重,仅能带业往生,尚须三世作哑妇,方能语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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