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 如是我闻一 第5节原文解释
裘文达公说:他在詹事府任职时,一次他当班值日,五更时去圆明园。路上看到道边一棵大柳树下,灯火环绕,好像有什么事。到跟前一看,原来是一个护军在树上自缢,大伙儿把他解救下来。过了好久,他苏醒了,说路过此处歇息一会儿,看见路旁小屋中有灯火,一个少妇在圆窗内坐着,招呼我。我从窗子跳进去,刚低下头,脖子就被挂住了。这大概是吊死鬼变了形找替身吧。这类事有很多,而这个吊死鬼还能变幻屋室,设下绳索,确实与众不同。先农坛西北、文昌阁之南, 文昌阁俗称高庙。 有积水汇聚,也常常有溺死鬼引诱人。我十三四岁时,看见一个人无缘无故跳进水里。水已经淹没了半个身体,大家叫喊着拉他,才强迫他上了岸。他痴痴呆呆坐了很久,慢慢清醒了。有人问:“你有什么苦处非要寻死?”他回答:“没什么苦处。只是很渴,看见一个茶馆,想喝点儿茶就赶过去要喝的。还记得那门上悬挂一块匾,粉板青字,写着‘对瀛馆’。”名字很雅致,是谁起的名、谁书写的呢?这个鬼更是奇异。
山东有个叫刘善谟的先生,是乾隆丁卯年和我一起考中的。由于他聪慧灵巧,人们都戏称他为“刘鬼谷”。刘先生本来就诙谐,再加上自己也常以刘鬼谷自称,于是鬼谷的声名远扬,他的真名倒像是别号,不为人所知了。乾隆辛未年,他在珠市口南校尉营租了一座小宅院。田白岩偶尔也到那儿去闲聊。田白岩看了四周后,慨叹地说:“这里原是凤眼张三的住宅,门庭虽如旧,那位美女却已经死了二十多年了。”刘善谟惊骇地说:“自从我居住到这里,我多次梦见一个漂亮女子在屋檐下走动,难道就是她?”田白岩询问了那个妇人的外貌,果然是她。刘善谟沉思良久,拍着几案说:“那个淫鬼是什么东西,竟敢冒犯我刘鬼谷!等她现了形,我一定要痛打她一顿。”田白岩告诉他说:“这个美妇在世时,真可算得是个鬼谷子,手段高明,被她的妖冶弄得神魂颠倒的不知有多少。
【原文】
假鬼谷子何足云!京师大矣,何必定与鬼同住?”力劝之别徙。余亦尝访刘于此,忆斜对戈芥舟宅约六七家,今不能指其处矣。
史太常松涛言:初官户部主事时,居安南营,与一孀妇邻。一夕盗入孀妇家,穴壁已穿矣,忽大呼曰:“有鬼!”狼狈越墙去。迄不知其何所见也。岂神或哀其茕独,阴相之欤?又戈东长前辈一日饭罢,坐阶下看菊,忽闻大呼曰:“有贼!”其声喑呜,如牛鸣盎中,举家骇异。俄连呼不已,谛听乃在庑下炉坑内。急邀逻者来,启视,则儽然一饿夫,昂首长跪。自言前两夕乘暗阑入,伏匿此坑,冀夜深出窃。不虞二更微雨,夫人命移腌虀两瓮置坑板上,遂不能出。尚冀雨霁移下,乃两日不移。饥不可忍,自思出而被执,罪不过杖;不出则终为饿鬼,故反作声自呼耳。其事极奇,而实为情理所必至。录之亦足资一粲也。
河间府吏刘启新,粗知文义。一日问人曰:“枭鸟、破獍是何物?”或对曰:“枭鸟食母,破獍食父,均不孝之物也。”刘拊掌曰:“是矣。吾患寒疾,昏懵中魂至冥司,见二官连几坐。一吏持牍请曰:‘某处狐为其孙啮杀,禽兽无知,难责以人理。今惟议抵,不科不孝之罪。’左一官曰:‘狐与他兽有别。已炼形成人者,宜断以人律;未炼形成人者,自宜仍断以兽律。’右一官曰:“不然。禽兽他事与人殊,至亲属天性,则与人一理。先王诛枭鸟、破獍,不以禽兽而贷也。宜仍科不孝,付地狱。’左一官首肯曰:‘公言是。’俄吏抱牍下,以掌掴吾,悸而苏。所言历历皆记,惟不解枭鸟、破獍语。窃疑为不孝之鸟兽,今果然也。”
【翻译】
你这个假鬼谷子岂在她话下!京城这么大,你还是另找一处吧,何必一定要与鬼同住呢?”力劝他搬到别处去住。我曾经也到过刘善谟那里,记得斜对过儿戈芥舟的宅院有六七家,但现在不能指出确切的地点了。
太常寺卿史松涛说:刚担任户部主事时,住在安南营,与一个寡妇相邻。一天晚上,盗贼想进寡妇家,在墙壁上凿洞已经凿穿了,忽然大声呼叫道:“有鬼!”狼狈地跳过墙头逃走了。至今不知道他见到了什么。难道神也哀怜寡妇孤独无依,暗中佑助她吗?还有,戈东长前辈有一天吃完饭,坐在台阶下赏看菊花,忽然听到有大声呼叫道:“有贼!”声音沉闷,就像牛埋头在瓮中叫,全家惊异极了。不一会儿,连叫不停,仔细一听,是在廊屋下的炉坑里。赶紧叫巡逻的人来,打开一看,是一个半死不活的男人,抬着头跪着。自己说前两天乘天黑进来,伏在这个坑里,想等到夜深的时候出来偷东西。不料二更天下起小雨,夫人让人把两瓮腌菜搬在坑板上,这下出不来了。还希望雨止天晴会把腌菜搬下去,过了两天也没有搬。饿得受不了,想想出来被抓住,不过挨棒打;不出来,就要成饿鬼了,所以反而自己呼叫捉贼。这事情很离奇,但又在情理之中。记录下来,也足以供人一笑。
河间府小吏刘启新,能大略看懂文章。有一天,他问别人:“枭鸟、破獍是什么东西?”有人回答说:“枭鸟吃它母亲,破獍吃它父亲,都是不孝的动物。”刘启新拍手说:“对了。我得了伤寒,在昏迷中,灵魂到了阴曹,看见两位冥官并排坐着办公。一个小吏手持案卷请示说:‘某处的狐狸被它孙子咬死,禽兽无知,难以用人理来要求它。现在只能考虑抵命,而不能以不孝治罪了。’左边的官员说:‘狐狸与其他兽类有区别。已经修炼成人形的,应当按人的法律判处;未修炼成人形的,就仍然按禽兽来断案。’右边的官员说:‘不能这样。禽兽在其他方面与人不同,亲情爱心则是天性,与人同样。先王杀枭鸟、破獍,并不因为是禽兽就宽恕它们。因此应以不孝罪,把狐孙打进地狱。’左边的官员点头说:‘你说得很对。’过了不久,小吏抱着案卷退下,用手打我耳光,我吓醒了。他们所讲的话历历在耳,只是不明白枭鸟、破獍是什么意思。我猜测它们是不孝的鸟兽,果然是这样。”
【原文】
案,此事新奇,故阴府亦烦商酌。知狱情万变,难执一端。据余所见,事出律例之外者。一人外出,讹传已死。其父母因鬻妇为人妾。夫归,迫于父母,弗能讼也。潜至娶者家,伺隙一见,竟携以逃。越岁缉获,以为非奸,则已别嫁;以为奸,则本其故夫。官无律可引也。
又,劫盗之中,别有一类,曰赶蛋。不为盗,而为盗之盗。每伺盗外出,或袭其巢,或要诸路,夺所劫之财。一日互相格斗,并执至官。以为非盗,则实强掠;以为盗,则所掠乃盗赃。官亦无律可引也。
又,有奸而怀孕者,决罚后,官依律判生子还奸夫。后生子,本夫恨而杀之。奸夫控故杀其子。虽有律可引,而终觉奸夫所诉,有理无情;本夫所为,有情无理。无以持其平也。不知彼地下冥官,遇此等事,又作何判断耳?
丰宜门外风氏园古松,前辈多有题咏。钱香树先生尚见之,今已薪矣。何华峰云:相传松未枯时,每风静月明,或闻丝竹。一巨公偶游其地,偕宾友夜往听之。二鼓后,有琵琶声,似出树腹,似在树杪。久之,小声缓唱曰:“人道冬夜寒,我道冬夜好。绣被暖如春,不愁天不晓。”巨公叱曰:“何物老魅,敢对我作此淫词!”戛然而止。俄登登复作,又唱曰:“郎似桃李花,妾似松柏树。桃李花易残,松柏常如故。”巨公点首曰:“此乃差近风雅。”馀音摇曳之际,微闻树外悄语曰:“此老殊易与,但作此等语言,便生欢喜。”拨剌一响,有如弦断。再听之,寂然矣。
【翻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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