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三 槐西杂志三 第2节原文解释
【翻译】
又听说河间府有个姓焦的姑娘,忘了她是哪一县的人了,她的父母已经接受聘礼,将她许配了人家。可是,有人想娶这位姑娘作妾,就制造流言蜚语,说这个姑娘不贞洁,婆婆家信以为真,提出解除婚聘。姑娘的父亲告到官府,可是害人者设的陷阱很深,不仅证据确凿,而且还有人承认说自己就是姑娘的相好。姑娘见事态紧急,就拜托邻居一个大妈带自己到婆婆家里,她上堂拜见婆婆说:“姑娘和媳妇大不一样,贞洁不贞洁自可明断。孩儿与其在官媒面前受验献丑,还是难免被他们诬陷,不如在婆婆面前献丑。”说罢关门脱下衣服,请婆婆检验。这场官司立刻了结。这个姑娘比那个驾渔船的新娘更越礼了,但是,到了危急存亡生死攸关的时刻,有时不得不这样做。那些道学家们动不动就用死来要求别人,不是通常可以说服人的道理。
杨雨亭说:在劳山深处,有一个人直挺挺地坐在树木石头之间,身体已经和树木石头一样的颜色了,但是还有呼吸,两眼还目光炯炯能看来看去。这个人用水银修炼,似乎是炼成了,却幽闭其中不能出来了。这样不死不活,修道又有什么可贵呢,反而不如做鬼逍遥自在。大概仙人有仙骨,本质清净空虚;仙人有仙缘,口诀有人传授。得不到真传就随意炼仙,由此受害的人不止一两个,这个人就是个教训。有人说:“用刀砍他的头,就可以解脱了。”这也是猜想的话,做起来哪里像讲得那样容易呢!
在古代,大夫要祭祀五种家神,现在人们只祭灶神。像门神、井神、厕神、中霤神等,有的祭,也有的就不祭了。只是不知天下只有一个灶神呢?还是每一城每一乡有一个灶神?或者是每一家就有一个灶神?如果天下只有一个灶神,像火神之类那样,必定有一定的礼仪和制度,但现在没有这种仪式和规定。如果每一城每一乡就有一个灶神,像城隍和土地神那样,必定有专门供奉城隍和土地的祠庙,但现在也不是处处有专门祭祀灶神的祠庙。假如说每一家就有一个灶神,那么天下人家,像恒河的沙那么多,不知天下灶神,是否也应该像恒河的沙那么多?如此众多的灶神,是什么人担任的?又是什么人任命的?神似乎太多了吧?
【原文】
人家迁徙不常,兴废亦不常,灶神之闲旷者何所归?灶神之新增者何自来?日日铨除移改,神不又太烦耶?此诚不可以理解。然而遇灶神者,乃时有之。余小时,见外祖雪峰张公家一司爨妪,好以秽物扫入灶。夜梦乌衣人呵之,且批其颊。觉而颊肿成痈,数日巨如杯,脓液内溃,从口吐出;稍一呼吸,辄入喉呕哕欲死。立誓虔祷,乃愈。是又何说欤?或曰:“人家立一祀,必有一鬼凭之。祀在则神在,祀废则神废,不必一一帝所命也。”是或然矣。
孙叶飞先生夜宿山家,闻了鸟 了鸟,门上铁系也。李义山诗作此二字。 丁东声,问为谁?门外小语曰:“我非鬼非魅,邻女欲有所白也。”先生曰:“谁呼汝为鬼魅而先辩非鬼非魅也?非欲盖弥彰乎!”再听之,寂无声矣。
崔崇屽,汾阳人,以卖丝为业。往来于上谷、云中有年矣。一岁,折阅十馀金,其曹偶有怨言。崇屽恚愤,以刃自剖其腹,肠出数寸,气垂绝。主人及其未死,急呼里胥与其妻至,问:“有冤耶?”曰:“吾拙于贸易,致亏主人资。我实自愧,故不欲生,与人无预也。其速移我返,毋以命案为人累。”主人感之,赠数十金为棺敛费,奄奄待尽而已。有医缝其肠,纳之腹中,敷药结痂,竟以渐愈。惟遗矢从刃伤处出,谷道闭矣。后贫甚,至鬻其妻。旧共卖丝者怜之,各赠以丝,俾捻线自给。渐以小康,复娶妻生子。至乾隆癸巳、甲午间,年七十乃终。其乡人刘炳为作传。曹受之侍御录以示余,因撮记其大略。
【翻译】
人的家庭迁移无常,兴废无常,留下的那些无事可做的灶神去了哪里?新增加的灶神又从哪里来?灶神每天都要任免迁移,不是又太烦乱了吗?这些问题真难以理解。但是遇到灶神的事,又经常发生。我小时候,看到外公张雪峰先生家里有一个做饭的老婆子,喜欢把脏东西扫进灶膛。有天夜里,她梦见一个穿黑衣服的人呵骂她,而且打她的嘴巴。睡醒后,她的脸颊肿成一个大脓包,几天就长得像茶杯那样大,脓包在口腔里面溃烂,从嘴里吐出脓液;稍一呼吸脓液流到喉咙里,恶心呕吐,难受得要死。后来她对灶神立下誓言,虔诚地祈祷,才痊愈。这又怎么解释呢?有人说:“人在家里立一个神龛,必然就有一个鬼来依附。祭祀的地方存在,神也就存在;祭祀的地方废弃了,神也就消失了,不一定是上帝一一任命的。”也许是这样吧。
孙叶飞先生有一次夜宿山民家,听见了鸟 了鸟,是门上的铁搭扣,李义山的诗里就用这两个字。 “叮咚”作响。他问是谁,门外小声说:“我不是鬼,也不是妖,是邻居的女儿,有话想跟你说。”先生说:“谁说你是鬼是妖呢?而你却先争辩不是鬼不是妖,这不是欲盖弥彰么?”再听,外边就寂静无声了。
崔崇屽,山西汾阳人,以卖丝为业。来往于上谷、云中已有几年了。有一年,他亏损了十几两银子,他的伙伴偶然有怨言。崔崇屽怨愤,用刀剖腹自杀,肠子流出几寸长,生命垂危。主人趁着他没死,急忙叫来当地官员和他的妻子,问:“有什么冤情啊?”崔崇屽说:“我做买卖不精通,以致亏了主人的本钱。实在是我自觉羞愧,所以不想活了,跟别人没有关系。请赶快把我送回去,不要因为命案连累别人。”主人很感动,送了几十两银子作为丧葬费,崔崇屽气息奄奄,只是等死罢了。有个医生将他的肠子收回腹中,缝合伤口,敷了药,后来结了痂,竟然慢慢好起来了。只是大便是从刀口出来,因为肛门已经封闭住了。以后,他更加贫困,以至于卖了妻子。一起卖丝的人可怜他,各自送丝给他,让他纺线自给自足。渐渐地生活好起来,他又娶妻生子,到乾隆癸巳、甲午年间,七十岁时才去世。他的同乡人刘炳为他作了传。侍御使曹受之抄了来给我看,我摘录大要,写了这段故事。
【原文】
夫贩鬻丧资,常事也。以十馀金而自戕,崇屽可谓轻生矣。然其本志,则以本无毫发私,而其迹有似于干没,心不能白,以死自明,其平生之自好可知矣。濒死之顷,对众明告里胥,使官府无可疑;切嘱其妻,使眷属无可讼,用心不尤忠厚欤!当死不死,有天道焉。事似异而非异也。
文安王丈紫府言:霸州一宦家娶妇,甫却扇,新婿失声狂奔出。众追问故,曰:“新妇青面赤发,状如奇鬼,吾怖而走。”妇故中人姿,莫解其故,强使复入,所见如前。父母迫之归房,竟伺隙自缢。既未成礼,女势当归。时贺者尚满堂,其父引之遍拜诸客,曰:“小女诚陋,然何至惊人致死哉!”《幽怪录》载卢生娶弘农令女事,亦同于此,但婿未死耳。此殆夙冤,不可以常理论也。自讲学家言之,则必曰:“是有心疾,神虚目眩耳。”
李主事再瀛,汉三制府之孙也,在礼部时为余属,气宇郎彻,余期以远到。乃新婚未几,遽夭天年。闻其亲迎时,新妇拜神,怀中镜忽堕地,裂为二,已讶不祥;既而鬼声啾啾,彻夜不息。盖衰气之所感,先兆之矣。
选人某,在虎坊桥租一宅。或曰:“中有狐,然不为患,入居者祭之则安。”某性啬不从,亦无他异。既而纳一妾,初至日,独坐房中,闻窗外帘隙有数十人悄语,品评其妍媸。忸怩不敢举首。既而灭烛就寝,满室吃吃作笑声, 吃吃笑不止, 出《飞燕外传》。或作“嗤嗤”,非也。又有作“咥咥”者,盖据毛亨《诗传》。然《毛传》“咥咥”乃笑貌,非笑声也。 凡一动作,辄高唱其所为。如是数夕不止,诉于正乙真人。其法官汪某曰:“凡魅害人,乃可劾治;若止嬉笑,于人无损。譬互相戏谑,未酿事端,即非王法之所禁。岂可以猥亵细事,渎及明神!”某不得已,设酒肴拜祝,是夕寂然。某喟然曰:“今乃知应酬之礼不可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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