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四 槐西杂志四 第19节原文解释
【原文】
从孙树宝言:辛亥冬,与从兄道原访戈孝廉仲坊,见案上新诗数十纸,中有二绝句云:“到手良缘事又违,春风空自锁双扉。人间果有乘龙婿,夜半居然破壁飞。”“岂但蛾眉斗尹邢,仙家亦自妒娉婷。请看搔背麻姑爪,变相分明是巨灵。”皆不省所云,询其本事。仲坊曰:“昨见沧州张君辅言:南皮某甲,年二十馀,未娶。忽二艳女夜相就。诘所从来,自云:‘是狐,以夙命当为夫妇。虽不能为君福,亦不至祸君。’某甲耽昵其色,为之不婚。有规戒之者,某甲谢曰:‘狐遇我厚,相处日久无疾病,非相魅者。且言当为我生子,于嗣续亦无害,实不忍负心也。’后族众强为纳妇,甲闻其女甚姣丽,遂顿负旧盟。迨洞房停烛之时,突声若风霆,震撼檐宇,一手破窗而入,其大如箕,攫某甲以去。次日,四出觅访,杳然无迹。七八日后,有数小儿言,某神祠中有声如牛喘。北方之俗,凡神祠无庙祝者,虑流丐栖息,多以土墼墐其户,而留一穴置香炉。自穴窥之,似有一人裸体卧,不辨为谁。启户视之,则某甲在焉,已昏昏不知人矣。多方疗治,仅得不死,自是狐女不至。而妇家畏狐女之暴,亦竟离婚。此二诗记此事也。”
夫狐已通灵,事与人异。某甲虽娶,何碍倏忽之往来?乃逞厥凶锋,几戕其命,狐可谓妒且悍矣。然本无夙约,则曲在狐;既不慎于始而与约,又不善其终而背之,则激而为祟,亦自有词。是固未可全罪狐也。
【翻译】
侄孙纪树宝说:乾隆辛亥年冬天,他和堂兄道原去拜访戈仲坊举人,看见戈仲坊的书桌上有写着新诗的几十张纸,其中有两首绝句说:“到手良缘事又违,春风空自锁双扉。人间果有乘龙婿,夜半居然破壁飞。”“岂但蛾眉斗尹邢,仙家亦自妒娉婷。请看搔背麻姑爪,变相分明是巨灵。”都不知所说的是什么事,就向戈仲坊请教故事的由来。戈仲坊说:“昨天遇见沧州的张辅,他说,在南皮县有个某甲,二十多岁,还未娶妻。突然有两个漂亮姑娘夜里来和他亲热。某甲问两个姑娘从哪里来,她们说:‘我们是狐精,前生注定要与你成为夫妻。虽然不能给你带来福分,但也不至于害你。’某甲贪恋她们的美色,因为有了她们就不再结婚。有人规劝某甲,某甲拒绝了,说:‘狐女对我很好,我们相处的日子已经很长,我也没有生病,说明她们不是作怪害我的。她们还说要给我生儿子,也不会影响我传宗接代,我实在不忍心辜负她们。’后来,家族强行给某甲定亲,某甲听说未婚妻很漂亮,马上就背弃了与狐精的盟约。洞房花烛之时,突然响起风暴雷霆的声音,房屋都震动了,有一只像畚箕般的大手,破窗而入,抓走了某甲。第二天,人们四处寻找,一点儿踪迹都没有。七八天后,有几个小孩子说,一座神庙里有声音像牛喘气。北方的风俗,凡是神庙都不设庙祝,又担心流浪乞丐住在神庙里,于是大多用土坯封堵住大门,只留下一个洞放香炉。人们从那个洞往里面看,仿佛有个人赤条条地躺在里面,但是看不清是谁。大家打开门口再看时,原来就是某甲,早已昏迷不省人事了。经过多方治疗,总算留住了一条性命,从此,狐女再不来了。未婚妻家害怕狐女报复,也和某甲解除了婚约。这两首绝句,就是记这件事情的。”
狐精已经通灵性,行事方式跟人不一样。某甲即使娶妻,又怎么能阻碍她们飞快地来来去去呢?狐精竟然逞凶,几乎害了某甲的性命,可以说是又妒嫉又凶悍了。不过,如果本来没有约定婚姻,那么错误在狐女一方;但是某甲既然开始时轻率和狐精约定婚姻,后来又不能善始善终背弃了狐女,激怒狐女兴妖作怪,狐女也有狐女的道理。本来就不能全都怪罪狐女了。
【原文】
北方之桥,施栏楯以防失足而已。闽中多雨,皆于桥上覆以屋,以庇行人。邱二田言:有人夜中遇雨,趋桥屋。先有一吏携案牍,与军役押数人避屋下,枷锁琅然。知为官府录囚,惧不敢近,但畏缩于一隅。中一囚号哭不止,吏叱曰:“此时知惧,何如当日勿作耶?”囚泣曰:“吾为吾师所误也。吾师日讲学,凡鬼神报应之说,皆斥为佛氏之妄语。吾信其言,窃以为机械能深,弥缝能巧,则种种惟所欲为,可以终身不败露;百年之后,气反太虚,冥冥漠漠,并毁誉不闻,何惮而不恣吾意乎!不虞地狱非诬,冥王果有。始知为其所卖,故悔而自悲也。”又一囚曰:“尔之堕落由信儒,我则以信佛误也。佛家之说,谓虽造恶业,功德即可以消灭;虽堕地狱,经忏即可以超度。吾以为生前焚香布施,殁后延僧持诵,皆非吾力所不能。既有佛法护持,则无所不为,亦非地府所能治。不虞所谓罪福,乃论作事之善恶,非论舍财之多少。金钱虚耗,舂煮难逃。向非恃佛之故,又安敢纵恣至此耶?”语讫长号。诸囚亦皆痛哭。乃知其非人也。
夫六经具在,不谓无鬼神;三藏所谈,非以敛财赂。自儒者沽名,佛者渔利,其流弊遂至此极。佛本异教,缁徒借是以谋生,是未足为责。儒者亦何必乃尔乎?
【翻译】
北方的桥上,装着栏杆以防行人失足落水而已。闽中地区多雨,所以,桥上都盖着桥屋,为行人挡雨。邱二田说:有个行人夜间遇雨,赶忙躲进了桥屋。桥屋里已经有一个小吏模样的人带着案卷,几个士兵押着戴枷的犯人,枷锁锒铛作响。这个人明白是官府在押送囚犯,心里害怕不敢靠近,只是蜷缩到一个角落里。听到一个囚徒不停地号哭,小吏呵斥说:“现在知道害怕了,何如当初不做坏事呢?”那个囚徒哭着说:“我是被老师害了。我的老师每日讲学,凡是鬼神因果报应的说法,统统斥为佛门的胡说八道。我相信了他的话,心里认为,只要机智、乖巧,什么缺失都能遮蔽掩盖,即便是胡作非为,也可以终身不败露;到我百年之后,精气回到太虚之中,安安静静迷迷茫茫,所有的诋毁与赞誉我全都听不到了,那么还有什么可怕的,有什么不敢恣情纵意去做的呢!可是没想到,地狱之说不是假话,阎王果然存在。我这才明白被老师卖了,所以,又是悔恨又是自悲啊。”另一个囚徒说:“你的堕落是由于相信了儒家的说教,我却是被佛家骗了。按照佛家的说法,一个人即使做了恶事,只要有了功德,就可以把原先的罪恶抹掉;即使进了地狱,只要诵经忏悔就可以超度转生。那么,我只要活着时多烧香多磕头多多布施,死后请僧人念经超度,这些都没有我办不到的。既然有了佛法保护,我自然可以无所不为,地狱也不能把我怎么样。没想到,阴间给人降罪或降福,是根据一个人所做善事、恶事的情况来定,不管捐出钱财是多还是少。现在,我的钱财耗尽,却仍然是该被舂捣还是被舂捣,该下油锅还是下油锅。如果不是过分信赖佛门之说,又怎么敢恣情纵欲,以至于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呢?”说完后号啕大哭。其他囚徒也都痛哭。行人这才明白,他们不是人而是鬼。
儒家的六经都还在,其中并没有主张无鬼神的文字;三藏真经所说的,也不是唆使佛门弟子收敛财物。自从儒者利用六经沽名钓誉、佛者利用教义图谋钱财以来,流弊才发展到如今这种极端的地步。佛家本来是异族的宗教,它的徒众借以谋生,不必过分指责。但是儒家学者何必也这样呢?
【原文】
倪媪,武清人,年未三十而寡。舅姑欲嫁之,以死自誓。舅姑怒,逐诸门外,使自谋生。流离艰苦,抚二子一女,皆婚嫁,而皆不才。茕茕无倚,惟一女孙度为尼,乃寄食佛寺,仅以自存,今七十八岁矣。所谓青年矢志,白首完贞者欤!余悯其节,时亦周之。马夫人尝从容谓曰:“君为宗伯,主天下节烈之旌典。而此媪失诸目睫前,其故何欤?”余曰:“国家典制,具有条格。节妇烈女,学校同举于州郡,州郡条上于台司,乃具奏请旨,下礼曹议,从公论也。礼曹得察核之、进退之,而不得自搜罗之,防私防滥也。譬司文柄者,棘闱墨牍,得握权衡,而不能取未试遗材,登诸榜上。此媪久去其乡,既无举者;京师人海,又谁知流寓之内,有此孤嫠?沧海遗珠,盖由于此。岂余能为而不为欤?”念古来潜德,往往借稗官小说,以发幽光。因撮厥大凡,附诸琐录。虽书原志怪,未免为例不纯;于表章风教之旨,则未始不一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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