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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七 姑妄听之三 第8节原文解释

【原文】

又,李受公言:有御婢残忍者,偶以小过闭空房,冻饿死,然无伤痕。其父讼不得直,反受笞。冤愤莫释,夜逾垣入,并其母女手刃之。海捕多年,竟终漏网,是不为盗亦能报矣。又言京师某家火,夫妇子女并焚,亦群婢怨毒之所为,事无显证,遂无可追求。是不必有父亦自能报矣。

余有亲串,鞭笞婢妾,嬉笑如儿戏,间有死者。一夕,有黑气如车轮,自檐堕下,旋转如风,啾啾然有声,直入内室而隐。次日,疽发于项如粟颗,渐以四溃,首断如斩。是人所不能报,鬼亦报之矣。人之爱子,谁不如我?其强者衔冤茹痛,郁结莫申,一决横流,势所必至。其弱者横遭荼毒,赍恨黄泉,哀感三灵,岂无神理!不有人祸,必有天刑,固亦理之自然耳。

世谓古玉皆昆吾刀刻,不尽然也。魏文帝《典论》已不信世有昆吾刀,是汉时已无此器。李义山诗“玉集胡沙割”,是唐已沙碾矣。今琢玉之巧,以痕都斯坦为第一。其地即佛经之印度、《汉书》之身毒;精是技者,相传犹汉武时玉工之裔,故所雕物象,颇有中国花草,非西域所有者,沿旧谱也。又云别有奇药能软玉,故细入毫芒,曲折如意。余尝见玛少宰兴阿自西域买来梅花一枝,虬干夭矫,殆可以插瓶;而开之则上盖下底成一盒,虽细条碎瓣亦皆空中。又尝见一钵,内外两重,可以转而不可出,中间隙缝,仅如一发,摇之无声,断无容刀之理。刀亦断无屈曲三折,透至钵底之理。疑其又有粘合无迹之药,不但能软也。此在前代,偶然一见,谓之鬼工。今则纳赆输琛,有如域内,亦寻常视之矣。

【翻译】

又,李受公说:有个人对婢女十分残忍,偶尔因为一点儿小的过失,就把婢女锁在空房子里,结果冻饿而死,但是身上没有伤痕。她的父亲告状不赢,反而被打了一顿。他的冤愤无以排解,晚上跳过墙进到主人家,将主人母女俩都杀了。官府通缉多年,也没有抓住,这又是不做强盗也能报仇了。又说京城某户人家失火,主人夫妇子女全部烧死,也是他家婢女怨恨主人故意放的火,因为没有明显证据,也无法追究。这又是不必有父亲,自己也能报仇了。

我有一个亲戚,鞭打婢女小妾,嘻嘻哈哈的像是儿戏,有时甚至有婢女会被活活打死。一天晚上,有一股黑气像车轮一样,从屋檐上落下,像风一样地旋转,啾啾有声,进到卧室不见了。第二天,亲戚的脖子上的痈疽发了出来,开始只有粟米粒那么大,渐渐向四周溃烂,最后齐脖子烂断,像是用刀斩了头一样。这又是人不能报仇,鬼也要报仇了。人都爱自己的儿女,谁不跟自己一样?那些刚强的,衔冤忍痛,积压在心底,无处申诉,于是铤而走险报仇,这是很自然的事情。那些弱小的横遭毒害,怀恨而死,他们的悲哀必然感动神灵,怎么会没有神灵来处理!人不报仇,上天也会惩处,这本来也是很自然的道理。

人们都说古代的玉器都是用昆吾刀雕刻的,实际上不完全这样。魏文帝《典论》一文,已经不相信世上有昆吾刀,可见在汉代时已经没有昆吾刀了。李商隐有“玉集胡沙割”的诗句,可见唐代用沙碾法雕刻玉。如今雕琢玉器工艺精巧的,以痕都斯坦为第一。痕都斯坦就是佛经里说的印度,《汉书》中说的身毒;精于雕玉工艺的,相传还是汉武帝时期玉工的后裔,所以他们所雕刻的形象,有许多中国的花草,而不是西域特有的形象,他们还是按照过去传下来的图样刻的。又有人说,有一种奇药能让玉变软,所以玉雕的图案能细致入微,曲折随意。我曾见过吏部侍郎玛兴阿从西域买回来的一枝玉雕成的梅花,枝叉虬结弯曲,简直可以插瓶;而一打开,这枝花的上面是盖,下面是底,成了一个盒子,即便是细细的枝条和零碎的花瓣,中间也都是空心的。我又曾经看见一个钵,是里外两层,里面那一层可以转,但拿不出来,两层之间的缝隙只有一根头发那么细,摇晃也没有声音,这么细小的空间决不能容下刀。刀也不可能弯成几道,伸到钵底。估计有一种黏合后看不见痕迹的药,而不仅仅是有能让玉变软的药。前代的人偶然见了这种工艺品,肯定认为是神鬼做的。如今外国向朝廷贡献奇珍异宝,好像地方向朝廷进贡一样,所以这些东西也就不足为奇了。

【原文】

闽人有女未嫁卒,已葬矣。阅岁馀,有亲串见之别县。初疑貌相似,然声音体态,无相似至此者。出其不意,从后试呼其小名,女忽回顾。知不谬,又疑为鬼。归告其父母,开冢验视,果空棺。共往踪迹,初阳不相识,父母举其胸胁瘢痣,呼邻妇密视,乃俱伏。觅其夫,则已遁矣。盖闽中茉莉花根,以酒磨汁饮之,一寸可尸蹶一日,服至六寸尚可苏,至七寸乃真死。女已有婿,而私与邻子狎,故磨此根使诈死,待其葬而发墓共逃也。婿家鸣官,捕得邻子,供词与女同。时吴林塘官闽县,亲鞫是狱。欲引开棺见尸律,则人实未死,事异图财;欲引药迷子女例,则女本同谋,情殊掠卖。无正条可以拟罪,乃仍以奸拐本律断。人情变幻,亦何所不有乎!

唐宋人最重通犀,所云“种种人物,形至奇巧者。唐武后之简,作双龙对立状。宋孝宗之带,作南极老人扶杖像”,见于诸书者不一,当非妄语。今惟有黑白二色,未闻有肖人物形者,此何以故欤?惟大理石往往似画,至今尚然。尝见梁少司马铁幢家一插屏,作一鹰立老树斜柯上,觜距翼尾,一一酷似;

【翻译】

有个福建女子,还没出嫁就死了,已经安葬了。过了一年多,有个亲戚在外县又见到了她。开始以为是相貌相似,然而女子的声音体态,不可能相像到如此地步。亲戚出其不意,从身后试探着叫她的小名,她忽然转过身来。这位亲戚知道没有错,却又疑心遇上了鬼。他回来告诉了她的父母,开棺验看,果然只剩了一口空棺。父母跟随这位亲戚去寻找,女子开始时装作不认识,父母指出她胸前腋下长有瘢痣,请邻家妇人贴身查看,她这才低头承认。找她的丈夫,却已经逃走了。原来福建有一种茉莉花根,泡在酒里磨成汁喝下去,一寸长的茉莉花根可以使人假死一天,服到六寸还能苏醒,服到七寸就能真的死了。这个女子早就有了未婚夫,却又与邻居的儿子暗中相好,于是她服用茉莉花根装死,等下葬后,邻居的儿子扒开坟墓,两人一同逃走了。女子的未婚夫家鸣鼓告官,抓住了那个年轻人,供词与女子一样。当时,吴林塘在闽县做县令,他亲自审理了本案。他想引用朝廷“开棺见尸”的律条处理,但是实际上人没死,案情与图财掘墓不同;他又想引用“以药迷人子女”的有关规定来结案,但案中的女子本来就是同谋,所以案情又不同于拐卖人口。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定罪,最后,还是以“通奸拐诱”的罪名论处了。人情变幻,也是无所不有啊!

唐宋时期的人最看重通天犀,所说“上面种种人或物,形状有的特别奇特巧妙。唐代武则天的手板,上面有两条龙对立的图案。宋孝宗的犀带上有南极老人拄着拐杖的像”,类似的记载在各种书里说法很多,应该不是胡说。现在的犀牛角只有黑白两种颜色,没听说有人或物的图形的,这是什么缘故呢?唯有大理石往往有像画一样的图案,现在还能见到。我曾经见过兵部侍郎梁铁幢家有块插屏,上面是一只老鹰立在老树斜枝上的图案,嘴、爪、翅、尾都一一酷似;

【原文】

侧身旁睨,似欲下搏,神气亦极生动。朱运使子颖,尝以大理石镇纸赠亡儿汝佶,长约二寸,广约一寸,厚约五六分。一面悬崖对峙,中有二人乘一舟顺流下;一面作双松欹立,针鬣分明,下有水纹,一月在松梢,一月在水,宛然两水墨小幅。上有刻字,一题曰“轻舟出峡”,一题曰“松溪印月”,左侧题“十岳山人”,字皆八分书。盖明王寅故物也。汝佶以献余,余于器玩不甚留意,后为人取去。烟云过眼矣,偶然忆及,因并记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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