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二 滦阳续录四 第8节原文解释
天下最大的祸患莫过于有所倚仗。倚仗钱财的因为钱财落败,倚仗势力的因为势力落败,倚仗智谋的因为智谋落败,倚仗气力的因为气力落败。因为有所倚仗就敢于冒险。田松岩在承德买了一根劳山手杖,自题诗道:“月夕花晨伴我行,路当坦处亦防倾。敢因恃尔心无虑,便向崎岖步不平!”这是饱经世故的经验之谈,应当效法并且牢记在心。
沧洲甜水井有位老尼姑,叫慧师父,不知道这是她的名字还是她的号,也不知是不是这个“慧”字,只是人们都这么沿习着称呼。我小时候,曾经见到她在外祖父张雪峰先生家出出进进。
【原文】
戒律谨严,并糖不食,曰:“糖亦猪脂所点成也。”不衣裘,曰:“寝皮与食肉同也。”不衣绸绢,曰:“一尺之帛,千蚕之命也。”供佛面筋必自制,曰:“市中皆以足踏也。”焚香必敲石取火,曰:“灶火不洁也。”清斋一食,取足自给,不营营募化。外祖家一仆妇,以一布为施。尼熟视识之,曰:“布施须用己财,方为功德。宅中为失此布,笞小婢数人,佛岂受如此物耶?”妇以情告曰:“初谓布有数十匹,未必一一细检,故偶取其一。不料累人受箠楚,日相诅咒,心实不安。故布施求忏罪耳。”尼掷还之曰:“然则何不密送原处,人亦得白,汝亦自安耶!”后妇死数年,其弟子乃泄其事,故人得知之。乾隆甲戌、乙亥间,年已七八十矣,忽过余家,云将诣潭柘寺礼佛,为小尼受戒。余偶话前事,摇首曰:“实无此事,小妖尼饶舌耳。”相与叹其忠厚。临行,索余题佛殿一额。余属赵春 代书。合掌曰:“谁书即乞题谁名,佛前勿作诳语。”为易赵名,乃持去,后不再来。近问沧州人,无识之者矣。
又,景城天齐庙一僧,住持果成之第三弟子。士人敬之,无不称曰三师父,遂佚其名。果成弟子颇不肖,多散而托钵四方。惟此僧不坠宗风,无大刹知客市井气,亦无法座禅师骄贵气;戒律精苦,虽千里亦打包徒步,从不乘车马。先兄晴湖尝遇之中途,苦邀同车,终不肯也。官吏至庙,待之礼无加;田夫、野老至庙,待之礼不减。多布施、少布施、无布施,待之礼如一。禅诵之馀,惟端坐一室,入其庙如无人者。其行事如是焉而已。然里之男妇,无不曰三师父道行清高。及问其道行安在,清高安在,则茫然不能应。其所以感动人心,正不知何故矣。尝以问姚安公,公曰:“据尔所见,有不清不高处耶?无不清不高,即清高矣。尔必欲锡飞、杯渡,乃为善知识耶?”此一尼一僧,亦彼法中之独行者矣。 三师父涅槃不久,其名当有人知,俟见乡试诸孙辈,使归而询之庙中 。
【翻译】
她守戒极严,连糖也不吃,说:“糖也是用猪油点成的。”她不穿皮草,说:“穿皮衣服跟吃肉一样。”她也不穿绸绢做的衣服,说:“一尺绸绢,是一千条蚕的性命换来的。”供佛用的面筋,她一定要自己做,说:“市上卖的,加工时都用脚踩。”烧香时一定要用火石打火,说:“灶火不干净。”她的斋饭清淡,自给自足,从来不忙忙碌碌去募化。外祖父家有一位女仆,施舍她一匹布。她仔细审视了布之后认了出来,说:“施舍必须是自己的东西,才能成为功德。府上因为丢了这匹布,有好几个小婢挨了打,佛怎么能接受这样的东西呢?”女仆坦白说:“原先以为有几十匹布,未必能一一点查,所以就拿了一匹。不料连累了别人挨打,天天诅咒,我的心中实在不安。所以布施这匹布忏悔恕罪。”老尼把布扔还她说:“你为什么不悄悄送还原处,这样别人也可以洗清自己,你也可以心安!”女仆死了几年之后,老尼的弟子把这事透露了出来,所以人们才知道。乾隆甲戌、乙亥年间,她已经七八十岁了,有一天她忽然来到我家,说要去潭柘寺拜佛,为小尼姑受戒。我偶然说到前面的事,她摇头说:“实在有这事,是小尼姑们乱说。”在座的无不叹息她的忠厚。临行,她求我为佛殿写一幅匾额。我托赵春 代写。她合掌说:“是谁写的,就请签署谁的名,在佛前不要打诳语。”换上赵春 的名字后,她才拿走了,后来她再也没来过。近来问起沧州人,竟然没有人知道她。
又,景城天齐庙有位和尚,是住持僧果成的第三个弟子。士绅们敬重他,都称他为三师父,倒把真名忘了。果成的弟子大多不怎么样,都托钵游食四方。只有这位三师父坚持师祖的作风,他没有名山大刹中知客僧的那种市侩气,也没有法座禅师的那种傲气贵气;他守戒勤苦,即便是千里路程也背着包袱步行,从来不乘车骑马。先兄晴湖曾经在路上遇到他,苦苦邀请他上车,他始终不肯。官员来到庙里,他对待他们的礼节并没有增加;农夫村叟来到庙里,他对待他们的礼节并不减少。布施多的、布施少的、不布施的,他都同样对待。他诵经之馀,端坐在一室之中,以至于来人以为庙里没有人。他的行事也只是如此而已。可是乡里无论男女,没有不说三师父道行清高的。等问到道行表现在哪儿,清高表现在哪儿,人们就茫然回答不上来了。三师父能够感动人心,不知是什么原因。我曾经问姚安公,他说:“据你所见,他有不清高的地方么?没有不清不高的地方,就是清高。你认为必须像飞锡杖行空、乘木杯渡水那样才算是了悟一切的和尚么?”这一尼一僧,也是佛门中独有的志节高行者呵。 三师父涅槃不久,他的姓名应当有人知道,等见到来参加乡试的诸孙辈,让他们回去到庙里打听清楚。
【原文】
九州之大,奸盗事无地无之,亦无日无之,均不为异也。至盗而稍别于盗,而不能不谓之盗;奸而稍别于奸,究不能不谓之奸,斯为异矣。盗而人许遂其盗,奸而人许遂其奸,斯更异矣。乃又相触立发,相牵立息,发如鼎沸,息如电掣,不尤异之异乎!舅氏安公五章言:有中年失偶者,已有子矣,复买一有夫之妇。幸控制有术,犹可相安。既而是人死,平日私蓄,悉在此妇手。其子微闻而索之,事无佐证,妇弗承也。后侦知其藏贮处,乃夜中穴壁入室。方开箧携出,妇觉,大号有贼,家众惊起,各持械入。其子仓皇从穴出,迎击之,立踣。即从穴入搜馀盗,闻床下喘息有声,群呼尚有一贼,共曳出絷缚。比灯至审视,则破额昏仆者其子,床下乃其故夫也。其子苏后,与妇各执一词。子云“子取父财,不为盗”。妇云“妻归前夫,不为奸”。子云“前夫可再合,而不可私会”。妇云“父财可索取,而不可穿窬”。互相诟谇,势不相下。次日,族党密议,谓涉讼两败,徒玷门风。乃阴为调停,使尽留金与其子,而听妇自归故夫,其难乃平。然已“鼓钟于宫,声闻于外”矣。先叔仪南公曰:
“此事巧于相值,天也;所以致有此事,则人也。不纳此有夫之妇,子何由而盗,妇何由而奸哉?彼所恃者,力能驾驭耳。不知能驾驭于生前,不能驾驭于身后也。”
【翻译】
中国地域广大,通奸偷盗之事无地不发生,无日不发生,都不足为怪。至于偷盗而又有别于偷盗,却不能不称为偷盗;通奸而又有别于通奸,终究不能不称为通奸,那就够奇怪了。偷盗而别人容许他偷盗,通奸而别人容许他通奸,那就更加奇怪了。却又有相互接触立即爆发,相互牵制立刻平息,爆发时如水开了一般强烈,平息时如电闪一样迅速,不是更奇怪了吗!舅舅安五章公说:有一个中年丧偶的男子,已经有儿子了,又买了一个有夫之妇做继室。幸亏他控制有术,还可以相安过日子。不久,这个人去世,他平时的积蓄都由继室掌管。他的儿子听到些风声,就向继母要钱,不过事无佐证,继母不承认。后来,儿子侦探到藏钱的地方,就在夜里挖墙洞进到房间。正当他打开箱子拿了钱准备出去时,被继母发觉,她大喊有贼,家中仆人惊起,各自拿着器械冲进来。儿子仓皇从墙洞里爬出来,被仆人迎面一棒击中,立刻倒在地下。家仆们就从墙洞里爬进房间去搜查别的盗贼,听到床下有喘息声,大家呼喊还有一个贼,一起拉出捆起来。等取来灯烛仔细一看,额头被打破昏倒在地的是儿子,躲在床下的却是以前的丈夫。儿子苏醒之后,与继母各执一词。儿子说“儿子取父亲的钱财,不是偷盗”。继母说“妻子归依前夫,不是通奸”。儿子说“前夫可以再次结合,却不可私下幽会”。继母说“父亲的钱财可以索取,却不可以偷窃”。二人互相责骂,气势不相上下。第二天,族人悄悄商议,认为诉讼则必定两败俱伤,徒然玷污门风。就私下里替他们调解,将父亲留下的钱财都归儿子,听凭继母自己归依前夫,这场风波才平息下去。然而,已经“鼓钟于宫,声闻于外”了。先叔仪南公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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