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祀五帝,则掌百官之誓戒,与其具修。前期十日,帅执事而卜日,遂戒。及执事,视涤濯。及纳亨,赞王牲事。及祀之日,赞玉币爵之事。祀大神示亦如之。享先王亦如之。赞玉几玉爵。原文解释

【原文】

14.祀五帝note-name:祀五帝1祀五帝:五帝,谓五方帝,又称五色帝,指东方青(苍)帝,西方白帝,南方赤帝,北方黑帝,中央黄帝。,则掌百官之誓戒,与其具修note-name:“则掌百官”二句2“则掌百官”二句:誓戒,约束,警戒。具修,具,指供给祭器、祭品。修,指打扫祭祀场地。郑《注》曰:“具,所当#-666cc;(供)。修,扫除粪洒。”。前期十日,帅执事而卜日,遂戒note-name:“前期十日”三句3“前期十日”三句:前期十日,提前十天。戒,告也。郑《注》曰:“又戒百官以始齐(斋)。”。及执事,视涤濯note-name:“及执事”二句4“及执事”二句:及,与,同。执事,有关官员,有关部门。郑《注》曰:“宗伯、大卜之属。”据郑《注》,视涤濯谓视察祭器是否洗涤干净,视涤濯时间在祭祀日前夕。。及纳亨,赞王牲事note-name:“及纳亨”二句5“及纳亨”二句:“及纳亨(pēnɡ)”二句,纳亨,即纳牲,谓将祭祀用的牺牲牵至祭祀场所。按,凡大祭祀,王要亲自迎牲、牵牲而纳之于庭,以向#-666nn;行“告杀”礼,即报告神将杀此牲,即所谓纳牲,然后宰杀、授亨#-666aa;烹煮,是先纳牲,而后授亨,故通谓之纳亨。据郑《注》,纳亨在祭祀当天黎明进行。。及祀之note-name:日6日:郑《注》曰:“旦明也。”赞玉币爵之事note-name:赞玉币爵之事7赞玉币爵之事:玉币,用以礼#-666nn;之物。币,谓皮帛。据郑《注》,玉、币(即束帛)皆为献神,爵则是向神献酒用的,玉和币的颜色皆如其所祭方帝之色(如祭东方之帝就用青色)。这三样东西都由大宰“执以从王,至而授之”,即所谓“赞玉币爵之事”。。祀大神示note-name:大神示8大神示:大#-666nn;示(qí),大神,谓至上神。按,《周礼》中至上神称为“昊天上帝”,或称为“上帝”、“天”或“大神”。示,同“祇”,谓地神。亦如之。享先王亦如之。赞玉几玉爵note-name:玉几玉爵9玉几玉爵:玉几,是供先王的#-666nn;灵降临后凭依的小矮桌,玉爵,一种酒器,用以向神献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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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翻译】

王祭祀五帝时,掌管约束告诫百官以防失礼,以及周全具备祭器、祭品,保持祭祀场所整齐干净。举行祭祀前的第十天,要率领有关官员占卜祭祀时日的吉凶,占卜结果若吉利,就告诉百官开始斋戒。到祭祀的前夕,携同有关官员视察祭器、炊具是否洗涤干净。祭祀当天黎明王亲自牵牲行纳亨礼时,要跟在后面帮助。祭祀当天天大亮时,要帮助王拿着玉器、币帛和爵并适时递上。祭祀大#-666nn;#-666nn;、地#-666nn;时,也是这样。王祭祀列祖列宗时,也是这样。不同的是,还要帮助王放好让神凭依的玉几,当王亲酌献尸时把玉爵递上。

原文翻译

14.祀五帝,则掌百官之誓戒,与其具修。前期十日,帅执事而卜日,遂戒。及执事,视涤濯。及纳亨,赞王牲事。及祀之日,赞玉币爵之事。祀大神示亦如之。享先王亦如之。赞玉几玉爵。

王祭祀五帝时,掌管约束告诫百官以防失礼,以及周全具备祭器、祭品,保持祭祀场所整齐干净。举行祭祀前的第十天,要率领有关官员占卜祭祀时日的吉凶,占卜结果若吉利,就告诉百官开始斋戒。到祭祀的前夕,携同有关官员视察祭器、炊具是否洗涤干净。祭祀当天黎明王亲自牵牲行纳亨礼时,要跟在后面帮助。祭祀当天天大亮时,要帮助王拿着玉器、币帛和爵并适时递上。祭祀大#-666nn;#-666nn;、地#-666nn;时,也是这样。王祭祀列祖列宗时,也是这样。不同的是,还要帮助王放好让神凭依的玉几,当王亲酌献尸时把玉爵递上。

【原文注释】

〔1〕祀五帝:五帝,谓五方帝,又称五色帝,指东方青(苍)帝,西方白帝,南方赤帝,北方黑帝,中央黄帝。

〔2〕“则掌百官”二句:誓戒,约束,警戒。具修,具,指供给祭器、祭品。修,指打扫祭祀场地。郑《注》曰:“具,所当#-666cc;(供)。修,扫除粪洒。”

〔3〕“前期十日”三句:前期十日,提前十天。戒,告也。郑《注》曰:“又戒百官以始齐(斋)。”

〔4〕“及执事”二句:及,与,同。执事,有关官员,有关部门。郑《注》曰:“宗伯、大卜之属。”据郑《注》,视涤濯谓视察祭器是否洗涤干净,视涤濯时间在祭祀日前夕。

〔5〕“及纳亨”二句:“及纳亨(pēnɡ)”二句,纳亨,即纳牲,谓将祭祀用的牺牲牵至祭祀场所。按,凡大祭祀,王要亲自迎牲、牵牲而纳之于庭,以向#-666nn;行“告杀”礼,即报告神将杀此牲,即所谓纳牲,然后宰杀、授亨#-666aa;烹煮,是先纳牲,而后授亨,故通谓之纳亨。据郑《注》,纳亨在祭祀当天黎明进行。

〔6〕:郑《注》曰:“旦明也。”

〔7〕赞玉币爵之事:玉币,用以礼#-666nn;之物。币,谓皮帛。据郑《注》,玉、币(即束帛)皆为献神,爵则是向神献酒用的,玉和币的颜色皆如其所祭方帝之色(如祭东方之帝就用青色)。这三样东西都由大宰“执以从王,至而授之”,即所谓“赞玉币爵之事”。

〔8〕大神示:大#-666nn;示(qí),大神,谓至上神。按,《周礼》中至上神称为“昊天上帝”,或称为“上帝”、“天”或“大神”。示,同“祇”,谓地神。

〔9〕玉几玉爵:玉几,是供先王的#-666nn;灵降临后凭依的小矮桌,玉爵,一种酒器,用以向神献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