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宰之职,掌建邦之宫刑,以治王宫之政令,凡宫之纠禁。原文解释
【原文】
1.小宰之职,掌建邦之宫刑1建邦之宫刑:宫刑,谓王宫中的刑法,即对违犯宫#-666mm;者的惩罚条例。郑《注》曰:“在王宫中者之刑。建,明布告之。”按,王宫,谓皋门(王宫最外的大门)以内及后宫。在王宫中者,谓在王宫中办公的官吏及其有关#-666aa;员。,以治王宫之政令
2政令:孙诒让曰:“凡施行为政,布告为令。”,凡宫之纠禁
3纠禁:纠,郑《注》曰:“犹割也,察也,若今御史中丞。”毛应龙曰:“纠以察其隐慝,#-666mm;以止其邪僻。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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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翻译】
小宰的职责,掌管建立、颁布有关王宫中官吏的刑法,以推行王宫中的政令,并纠察、#-666mm;止宫中所有违反#-666mm;令的不良现象。
原文 | 翻译 |
1.小宰之职,掌建邦之宫刑,以治王宫之政令,凡宫之纠禁。 | 小宰的职责,掌管建立、颁布有关王宫中官吏的刑法,以推行王宫中的政令,并纠察、#-666mm;止宫中所有违反#-666mm;令的不良现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