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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均掌平土地之政,以均地守,以均地事,以均地贡。原文解释

【原文】

1.土均掌平土地之政note-name:掌平土地之政1掌平土地之政:政,通“征”,谓征税。据郑《注》,谓掌平邦国(各诸侯国)、都鄙之地税。,以均地守note-name:地守2地守:郑《注》曰:“虞衡之属。”,以均地事note-name:地事3地事:即《均#-666aa;》之地职。,以均地贡note-name:地贡4地贡:郑《注》曰:“诸侯之九贡。”按,即《天官·大宰》所谓九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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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翻译】

土均掌管使土地税均平,使山林川泽的税收均平,使各种从业税均平,使各诸侯国进献的贡物均平。

原文翻译

1.土均掌平土地之政,以均地守,以均地事,以均地贡。

土均掌管使土地税均平,使山林川泽的税收均平,使各种从业税均平,使各诸侯国进献的贡物均平。

【原文注释】

〔1〕掌平土地之政:政,通“征”,谓征税。据郑《注》,谓掌平邦国(各诸侯国)、都鄙之地税。

〔2〕地守:郑《注》曰:“虞衡之属。”

〔3〕地事:即《均#-666aa;》之地职。

〔4〕地贡:郑《注》曰:“诸侯之九贡。”按,即《天官·大宰》所谓九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