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666 » 《周礼》 » 地官 司徒 » 舍人 > 舍人掌平宫中之政,分其财守,以法掌其出入+

舍人掌平宫中之政,分其财守,以法掌其出入。原文解释

【原文】

1.舍人掌平宫中之政note-name:平宫中之政1平宫中之政:贾《疏》曰:“谓平其给米多少,不得特多特少也。”政,郑《注》曰:“政,谓用谷之政也。”分其财守note-name:分其财守2分其财守:财,指谷物。郑《注》曰:“#-666dd;其财守者,计其用谷之数,分送宫正、内宰,使守而颁之。”贾《疏》曰:“财即米也。……颁与所使守之#-666aa;。”按,姑从郑说。,以法掌其出入note-name:掌其出入3掌其出入:据郑《注》,谓从廪#-666aa;处支取米,如有多余则需退还。

阅读辅助提示:原文中出现的注释图标ICO为对应字词的注释内容,可以点击直接查看注释信息。

【翻译】

#-666aa;掌管有关#-666ff;#-666dd;发宫中用米的事务,#-666dd;颁米给宫正、内宰,让他们管理好并#-666dd;发给各官府办公#-666aa;员,按规定制度掌管米的支出、退还。

原文翻译

1.舍人掌平宫中之政,分其财守,以法掌其出入。

#-666aa;掌管有关#-666ff;#-666dd;发宫中用米的事务,#-666dd;颁米给宫正、内宰,让他们管理好并#-666dd;发给各官府办公#-666aa;员,按规定制度掌管米的支出、退还。

【原文注释】

〔1〕平宫中之政:贾《疏》曰:“谓平其给米多少,不得特多特少也。”政,郑《注》曰:“政,谓用谷之政也。”

〔2〕分其财守:财,指谷物。郑《注》曰:“#-666dd;其财守者,计其用谷之数,分送宫正、内宰,使守而颁之。”贾《疏》曰:“财即米也。……颁与所使守之#-666aa;。”按,姑从郑说。

〔3〕掌其出入:据郑《注》,谓从廪#-666aa;处支取米,如有多余则需退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