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月之吉的解释与出处
〔1〕出自《周礼》天官 冢宰-大宰中的「正月之吉,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,乃县治象之法于象魏,使万民观治象,挟日而敛之。」篇,“正月之吉”解释为:正月,谓周之正月。吉,指朔日,即每月初一。郑《注》曰:“正月,周之正月。吉谓朔日。”按,周历以十一月为岁首,是周之正月,即夏历之十一月。 原文 »
〔2〕出自《周礼》地官 司徒-乡大夫中的「正月之吉,受教法于司徒,退而颁之于其乡吏,使各以教其所治,以考其德行,察其道艺。」篇,“正月之吉”解释为:谓周历正月初一: 原文 »
〔3〕出自《周礼》地官 司徒-州长中的「正月之吉,各属其州之民而读法,以考其德行、道艺而劝之,以纠其过恶而戒之。若以岁时祭祀州社,则属其民而读法,亦如之。」篇,“正月之吉”解释为:周历正月初一。 原文 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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