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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顺孝冲孝质帝纪 原文 第5节

丙午,中郎将滕抚击广陵贼张婴,破之。

丁未,中郎将赵序坐事弃市。《东观记》曰:“取钱缣三百七十五万。”

历阳贼华孟自称“黑帝”,攻杀九江太守杨岑,滕抚率诸将击孟等,大破斩之。

本初元年春正月丙申,诏曰:“昔尧命四子,以钦天道,四子谓羲仲、羲叔、和仲、和叔也。《尚书》曰:“乃命羲、和,钦若昊天。”《鸿范》九畴,休咎有象。《尚书》曰:“天乃锡禹《洪范》九畴。”孔安国注云:“洪,大也。范,法也。畴,类也。言天与禹,洛出书,神龟负文而出,列于背,有数至于九,禹遂因而第之,以成九类。”其八曰庶征,有休征、咎征之应。休,美也。咎,恶也。征,验也。人君行善政,则百谷用成,家用平康,是休征也。政有乖失,则百谷用不成,家用不宁,是咎征也。休之与咎,皆象人君之政,故言“休咎有象”也。“象”或作“家”。夫瑞以和降,异因逆感,禁微应大,前圣所重。言君政纯和则瑞气降,若逆时令则灾异感。所禁虽微,其应乃大。前圣所重,即谓唐尧钦若昊天,箕子休咎之应。顷者,州郡轻慢宪防,竞逞残暴,造设科条,陷入无罪。或以喜怒驱逐长吏,恩阿所私,罚枉仇隙,至令守阙诉讼,前后不绝。送故迎新,人离其害,怨气伤和,以致灾眚。《书》云:‘明德慎罚。’眚,过也。“明德慎罚”,《尚书·康诰》之言。方春东作,育微敬始。其来有司,罪非殊死,且勿案验,以崇在宽。”言东作之时,须育养细微,敬事之始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孟春之月,无杀孩虫胎夭飞鸟,无麛无卵。庆赐遂行,无有不当。”《书》曰:“敬敷五教,五教在宽。”

壬子,广陵太守王喜坐讨贼逗留,下狱死。

二月庚辰,诏曰:“九江、广陵二郡数离寇害,残夷最甚。谓比年张婴寇广陵,华孟寇九江也。生者失其资业,死者委尸原野。昔之为政,一物不得其所,若己为之,《尚书》曰:“一夫弗获,则曰时予之辜。”况我元元,婴此困毒。方春戒节,赈济乏厄,掩骼埋胔之时。《月令》:“孟春之月,行庆施惠,下及兆人。”又曰:“掩骼埋胔。”郑玄注曰:“为死气逆生气也。”骨枯曰骼,肉腐曰胔。其调比郡见谷,出禀穷弱,收葬枯骸,务加埋恤,以称朕意。”

夏四月庚辰,令郡国举明经,年五十以上、七十以下诣太学。自大将军至六百石,皆遣子受业,岁满课试,以高第五人补郎中,次五人太子舍人。又千石、六百石、四府掾属、三署郎、四姓小侯先能通经者,各令随家法,四府掾属谓大将军府掾属二十九人,太尉府掾属二十四人,司徒府三十一人,司空府二十九人。《汉官》:“左、右中郎将,皆秦官也,比二千石,三署郎皆属焉。”三署谓五官署,左、右署也。儒生为《诗》者谓之《诗》家,《礼》者谓之《礼》家,故言各随家法也。四姓小侯,解见《明纪》也。其高第者上名牒,当以次赏进。

五月庚寅,徙乐安王为勃海王。

海水溢。戊申,使谒者案行,收葬乐安、北海人为水所漂没死者,又禀给贫羸。

庚戌,太白犯荧惑。

六月丁巳,大赦天下,赐民爵及粟帛各有差。

闰月甲申,大将军梁冀潜行鸩弑,帝崩于玉堂前殿,年九岁。

丁亥,太尉李固免。戊子,司徒胡广为太尉,司空赵戒为司徒,与梁冀参录尚书事。太仆袁汤为司空。

赞曰:孝顺初立,时髦允集。《尔雅》曰:“髦,俊也。”郭璞注曰:“士中之俊,犹毛中之髦。”时张晧、王龚、庞参、张衡、李郃、李固、黄琼之俦也。匪砥匪革,终沦嬖习。砥,砺也。革,改也。沦,没也。言顺帝初升天位,又群贤总集,不能因兹自砺,改革前非,而终溺于私嬖近习也。谓封孙程等十九人为侯,又诏中官养子,听袭封爵之类。保阿传土,后家世及。保,安也。阿,倚也。言可依倚以取安,傅姆之类也。传土谓阿母山阳君宋娥更相货赂,求增邑土也。后家谓拜后父梁商为大将军,商薨,仍拜子冀为大将军,弟不疑为河南尹。冲夭未识,质弑以聪。陵折在运,天绪三终。言陵迟夭折,在于时运,所以天之胤绪,频致三终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