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献帝纪 原文 第4节
太子早卒,孙康立五十一年,晋太康六年薨。子瑾立四年,太康十年薨。子秋立二十年,永嘉中为胡贼所杀,国除。
论曰:传称鼎之为器,虽小而重,故神之所宝,不可夺移。《左氏传》王孙满曰:“桀有昏德,鼎迁于商;商纣暴虐,鼎迁于周。德之休明,虽小,重也;其奸回昏乱,虽大,轻也。”故言神之所宝,不可夺移。至令负而趋者,此亦穷运之归乎!言神器至重,被人负而趋走者,斯亦穷尽之运归于此时乎,言不可复振也。《庄子》曰:“藏舟于壑,藏山于泽,谓之固矣。然而有力者负之而趋,而昧者不知。”天厌汉德久矣,山阳其何诛焉!厌,倦;诛,责也。汉自和帝以后,政教陵迟,故言天厌汉德久矣。祸之来也,非独山阳公之过,其何所诛责乎?《左传》宋子鱼曰:“天既厌商德。”孔子曰:“于予与何诛。”
赞曰:献生不辰,身播国屯。辰,时也。播,迁也。言献帝生不逢时,身既播迁,国又屯难。《诗》曰:“我生不辰。”《左传》曰:“震荡播越。”终我四百,永作虞宾。《春秋演孔图》曰:“刘四百岁之际,褒汉王辅,皇王以期,有名不就。”宋均注曰:“虽褒族人为汉王以自辅,以当有应期,名见摄录者,故名不就也。”虞宾谓舜以尧子丹朱为宾,虞书曰“虞宾在位”是也。以喻山阳公为魏之宾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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