桓荣丁鸿列传 白话文翻译 第3节
丁鸿十三岁时,跟随桓荣学习欧阳氏《尚书》,三年后熟悉章句,善于解释疑难问题,在学舍担任主讲。丁鸿钻研学问,砥砺品行,学生们担着行李,不远千里,前来拜师求学。
最初,父亲丁綝追随刘秀征战,丁鸿与弟弟丁盛在家乡一起生活,丁鸿可怜丁盛年龄幼小甘愿与自己同甘共苦。及至丁綝去世,丁鸿应该继承爵位,丁鸿向朝廷上书,把封国让与丁盛,朝廷没有批准。丁綝下葬,丁鸿脱下缞绖丧服,挂在坟墓旁的庐舍,而后逃走。留下书信给丁盛:“丁鸿贪恋经书,不能顾及兄弟恩义。年少时,丁鸿跟随老师求学。父亲在世时,丁鸿不能供养,去世后,不能饭含。皇天先祖,不会保佑丁鸿。丁鸿体弱多病,不堪接受封爵。此前,我向朝廷上书,奏报病情,请求辞去爵位,让与仲公。皇上留置奏章,没有批复,我被迫继承封爵。如今,我自愿放弃爵位,寻求良医诊病,如果仍然不能痊愈,只好随处安葬。”最初,丁鸿与九江郡人鲍骏一起,跟随桓荣学习,二人关系很好。及至丁鸿辞让爵位,二人在东海郡相遇。丁鸿佯装疯狂,不认识鲍骏。鲍骏拦住丁鸿,责备道:“在古时,伯夷、叔齐,吴国延陵季子,权衡利弊,做出让位的选择,以此表明志向。春秋大义,不应该因为家事而废弃王事。今天,你以兄弟私恩,断绝父亲留下的基业,这能算是仁智吗?”丁鸿省悟,垂泪叹息,返回家继承爵位,之后,丁鸿开门教书授徒。鲍骏也向朝廷上书,说丁鸿的品学俱佳,明帝开始注意丁鸿。
明帝永平十年,明帝下诏,征召丁鸿。丁鸿来到京师,明帝随即召见。丁鸿为明帝讲解《尚书·文侯之命》,明帝赐予丁鸿御衣、绶带,由公车署发放俸禄,享受与博士一样的待遇。过了一段时间,明帝又拜丁鸿为宫中侍中。永平十三年,丁鸿兼领射声校尉职事。章帝建初四年,章帝改封丁鸿为鲁阳乡侯。
章帝下诏,丁鸿与广平王刘羡及儒生楼望、成封、桓郁、贾逵等,在北宫白虎观讨论《五经》异同。章帝又派五官中郎将魏应,按照皇帝旨意,主持讨论。侍中淳于恭负责向皇上奏报,章帝亲自做出裁决。丁鸿以知识渊博、立论清晰得到儒生们赞誉,章帝也多次称赞丁鸿。当时人为此感叹道:“殿中无双丁孝公。”章帝多次赏赐丁鸿,又诏令丁鸿负责校书。此后,丁鸿代替成封担任少府。丁鸿门下的学生日益增多,远方来求学者有数千人,彭城人刘恺、北海郡人巴茂、九江郡人朱伥,后来都做到了公卿。章帝元和三年,章帝改封丁鸿为马亭乡侯。
和帝即位,丁鸿改任太常。和帝永元四年,丁鸿继袁安之后,担任司徒。当时,窦太后临朝称制,窦宪兄弟执掌朝政。丁鸿以天上出现日食,密封上疏和帝:
臣听说,太阳为阳气之精,保持坚实,不应亏蚀,这是君王的象征。月亮,为阴气之精,会有圆缺出现,这是臣下的象征。因此,天上出现日食,是臣下侵犯人君,阴凌驾于阳。月亮满盈,不亏蚀,是臣下骄横恣肆的表象。在往昔,周室衰微,皇甫等大臣专权于外朝,党徒繁多,势力强盛,侵夺周王权力,常会出现月亮遮蔽太阳的异象。《诗经》讲:“十月之交,朔月辛卯,出现日食,天象凶恶。”《春秋》记载,日食出现三十六次,弒杀国君的事件有三十二次。灾异不会凭空出现,都有天象显示。朝廷的权柄不能下移,利器不可转移至大臣。观览古今,尤其是汉室兴衰,发生颠覆之祸,皆由于权力下移。当年,三桓在鲁国专权,田氏篡夺姜氏齐国,六卿瓜分晋国。汉初诸吕专擅朝政,继承大统的嗣子,几次断绝。哀帝、平帝末年,汉室宗庙,几乎不能享受血食。所以说,即使有周公这样的至亲,如果是无德之人,也不能掌握权柄。
如今,大将军窦宪自我约束,虽然修身自律,不敢僭越皇权,然而天下官吏,无论远近,莫不战战兢兢,秉承大将军旨意。州部刺史、郡府二千石官员上任之前,都要先登门拜谒大将军,请求接见。这些官员有符节、印绶,已经从尚书台接受诏令,却不敢上任。有的在京城逗留数十日。官员的谒见已经背离朝廷,转向私门。对上有损朝廷权威,对下助长权臣势力。有悖于天理,因此上天才显示异象。即使谒见大将军在暗中进行,天神一样会知道,随之,天象就会告诫,以此警示人君。近些时,时间未到,月亮出现满月,时间已过,月亮仍然没有亏蚀。这些都证明朝臣骄横恣肆,专权僭越。陛下不觉悟,上天再次告诫,以警示人君,防止祸患发生。《诗经》讲:“敬天之怒,不敢嬉戏。”陛下应该整饬朝纲,反躬自省,防微杜渐,凶灾才会消除,福祉才会降临。
波涛汹涌的江河,来自山涧的涓涓细流;遮天蔽日的大树,来自青葱翠绿的幼苗。事物在细微时,禁止还比较容易,等到危亡来临,再要挽救,就会很难。在细微时,人容易忽视,以至于最终酿成大祸。想到亲恩,陛下不忍心严加训斥,想到舅舅,陛下不忍心割去亲情,前朝的教训,莫不是后世明鉴。臣以为,那些阿附大将军的官员,还有谗佞邪臣,依附权门,借机牟取私利,谄谀献媚者,朝廷应该惩治。此间,大将军出征,振动州郡,所过之处,莫不增加地方赋敛,地方官员争相向大将军送礼。大将军虽明说不收礼,仍然来者不拒。大将军幕府的官吏,更是狐假虎威,无所畏惧,大肆聚敛钱财,不会担心受到惩罚。海内贪官污吏,竞相朋比为奸,小民不堪压榨,怨声载道。臣听说,天道不可以不威严,不威严,日月星三光不明。君王不可以不威严,不威严,宰相骄横跋扈。皇上应该顺应民意,整饬朝纲,弥补缺失,以符合上天旨意。
奏书递上十余日,和帝诏命丁鸿代理太尉,兼领卫尉职事,统领南、北宫御林军。收缴窦宪的大将军印绶,窦宪和弟弟自杀。
当时,有五六十万人口的大郡要举荐孝廉二人,二十万人口的小郡或有蛮夷居住的小郡,也要举荐孝廉二人。和帝认为这样做不妥,诏令朝中公卿廷议。丁鸿与司空刘方上奏:“按照人口数举荐孝廉,应该有差别,蛮夷人口错杂,不能仅按照人口数举荐。从今以后,郡、国人数在二十万以上,每年举荐孝廉一人。四十万以上,每年举荐二人。六十万以上,每年举荐三人。八十万以上,每年举荐四人。一百万以上,每年举荐五人。一百二十万以上,每年举荐六人。不满二十万,每两年举荐一人。不满十万,每三年举荐一人。”和帝采纳谏言。
和帝永元六年,丁鸿去世,和帝赏赐的物品很丰厚。儿子丁湛继承爵位。丁湛去世,儿子丁浮继位。丁浮去世,儿子丁夏继位。
评论如下:孔子说:“吴太伯三次让位,天下人莫不赞誉。”孟子说:“知道伯夷的行为,贪夫会变得廉洁,懦夫也会立志。”吴太伯让位,离开周室,伯夷品行高尚,离开故国,并未刻意表现谦让之美德,太伯被后世人称为“至德”,伯夷被称为“贤人”。后人听了他们的事迹,仰慕他们的人品,追慕他们的德行,却忽略他们的人格力量,也会有一些不合常理的行为,希望获得世人赞誉,就像邓彪、刘恺把爵位让与弟弟,为的是追求名誉,弟弟一旦接受,又不合乎礼法,自己则有了谦让的名声。这些做法,于“义理”又有何关系?君子立言,并非仅为“理”,还要对世人有所引领,让世人崇尚“理”;君子立行,并非为了独善其身,还要让世人有所效仿,让世人追随“善”。“言、行”起引领作用,在于实践的人率身垂范,不可不慎重!推断丁鸿心中的想法,应该是“忠、爱”吧!为何会想到“义理”?与那些沽名钓誉者相比,不可同日而语。
赞辞如下:五更待问,应若鸣钟。庭列辎驾,堂修礼容。穆穆帝则,拥经以从。丁鸿翼翼,让而不饰。高论白虎,深言日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