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陈列传 白话文翻译
郭躬,字仲孙,颍川郡阳翟县人。郭躬出生于官宦世家,家族世代簪缨。父亲郭弘,年轻时学习《小杜律》,太守寇恂任命郭弘为郡府决曹掾,断案决狱三十年,执法公平,经郭弘审理的案件,罪犯不会因为伏法而感到冤屈,郡内人把郭弘比作西汉宣帝朝东海郡人廷尉于定国。郭弘享年九十五岁,因病去世。
年轻时,郭躬向父亲学习法律,后来教书授徒,有学生数百人。再后来,郭躬在郡府担任官吏,受三公府征召,在朝廷担任官职。明帝永平年间,奉车都尉窦固出击匈奴,骑都尉秦彭担任副将。秦彭在驻地以军法杀人,窦固弹劾秦彭独断专行,奏请朝廷诛杀秦彭。明帝让朝中公卿廷议,该如何定罪。郭躬熟悉法律,被明帝召入朝中,参加廷议。廷议者均肯定窦固的奏请,郭躬持反对意见。郭躬说:“按照法律,秦彭有杀人的权力。”明帝问:“大军出征,校尉统一由大将军指挥。既然如此,秦彭怎么能专断杀人?”郭躬答:“统一由大将军指挥,不错,其意在大将军统一指挥军事。秦彭作为副将,驻地与大将军不在一处,军法规定,按照实际情况,副将可以灵活处置。军情如火,瞬息万变,不允许副将再去请示主帅。而且,汉朝有制度,棨戟就是行刑的斧钺,按照法律,不应该治秦彭的罪。”明帝采纳郭躬的建议。还有一次,兄弟二人共同杀人,谁是主犯,一时间难以断定。明帝认为,哥哥没有及时教导兄弟,应该负主要责任,因此批准严惩哥哥,免去弟弟的死刑。中常侍孙章宣读诏书,误言两人均应该判处死刑,尚书弹劾中常侍,矫制诏命,罪当腰斩。明帝再次召见郭躬,征询意见。郭躬答:“孙章只应该处以罚金。”明帝问:“孙章矫制诏命,致使二人被杀,为何仅处以罚金?”郭躬答:“法令有故意、有失误,孙章传达诏命有误,只是失误,失误者犯罪,法律处罚较轻。”明帝说:“孙章与案犯是同县人,怀疑他有意这样做。”郭躬答:“‘周道如砥石,笔直如箭矢。’‘君子不应该预先怀疑他人诈伪。’君王制定的法律如天,刑罚有明文规定,不能曲解法律定罪。”明帝说:“你说得对。”之后,明帝提拔郭躬为廷尉正,后来,因为某事犯错误,郭躬被免职。
再后来,三次升迁,章帝元和三年,郭躬担任廷尉。郭躬家族世代研究法律,郭躬在任上,坚持持法公平、仁恕。及至担任廷尉,断案决狱,郭躬多按照仁恕原则。郭躬将刑法过重的条款,依法可以从轻的条款,整理出四十一条,上奏朝廷,此后编入法典,按照修订后的法典执行。章帝章和元年,大赦天下,羁押在监狱的囚犯,凡在四月丙子日之前关押者,一律减死罪一等,不得笞打,送往金城郡服役,但是,大赦令不涉及亡命在外或未被发觉者。郭躬密封上疏:“朝廷圣恩,之所以减免死罪,令刑徒戍边抵罪,其实还是为了重视人命。而今,死罪逃亡者有上万,自从大赦令颁布,很多逃犯归案。朝廷颁发的诏令传达不及时,很多罪犯仍然被处以重刑。臣以为,天恩应该惠及大众,死罪以下,皆可以获得新生,逃犯归案,不能享受圣恩,这样做,不妥。大赦令以前犯有死罪的罪犯,大赦令以后,遭到逮捕,应该免遭笞打,发配至金城郡戍边,以此来减免死罪,保全性命,这样做,有益于边防。”章帝赞同郭躬的谏言,随即下诏,一律赦免。犯人经过判刑,依然可以申诉,郭躬上奏朝廷,制定专门条令,有许多人得以活命。和帝永元六年,郭躬在任上去世。次子郭晊,也通晓法律,官至南阳郡太守,在任上有政声。郭晊弟弟的儿子郭镇。
郭镇,字桓钟,年轻时,郭镇勤修家学,接受太尉府征召,两次升迁,安帝延光元年,在宫中担任尚书。及至中黄门孙程诛杀中常侍江京等,拥立济阴王刘保即位,郭镇率领羽林卫士,杀了卫尉阎景,立下大功,详情记载在《宦者传》。之后,郭镇升任尚书令。太傅、三公上奏,说郭镇挺身而出,手持兵刃,甘冒矢石,与贼臣格斗,诛杀奸党,保全汉室宗庙,功劳堪比西汉初年宗室刘章,应该予以表彰,封赏爵位、封土,以此来激励忠贞之士。顺帝封郭镇为定颍侯,享受食邑二千户,又拜郭镇为河南郡大尹,改任廷尉,后来被免职。顺帝水建四年,郭镇在家中去世,顺帝下诏,赐予墓地。
长子郭贺应该继承爵位,郭贺让与小弟,自己逃走,躲藏起来。数年后,顺帝下诏大鸿胪,在州郡追回郭贺,郭贺不得已,这才接受爵位。几次升迁,郭贺担任廷尉。及至郭贺去世,顺帝追思郭镇当年拥立的功劳,下诏赐予郭镇谥号昭武侯,赐予郭贺谥号成侯。
郭贺的弟弟郭祯,熟悉法律,后来官至廷尉
郭镇弟弟的儿子郭禧,年轻时继承家学,学习法律,同时,郭禧喜欢儒学,享有盛誉。桓帝延熹年间,郭禧担任廷尉。灵帝建宁二年,郭禧代替刘宠担任太尉。郭禧的儿子郭鸿,官至司隶校尉,受封为城安乡侯。
郭氏家族从郭弘以后,几代人研究法律,子孙中官至三公官职者有一人,担任廷尉者有七人,受封为列侯者有三人,刺史、二千石官员、侍中、中郎将者有二十余人,担任侍御史、狱正、狱监、狱平的人数更多。
在顺帝朝,廷尉河南郡人吴雄,字季高,通晓法律,断案决狱公平,孤身一人在外做官,官至司徒(丞相)。年轻时,吴雄家里贫穷,母亲去世,吴雄在他人筑坟还未封土的地方选择一块墓地埋葬母亲,丧事从简,也不问黄道吉日。有巫师说,吴雄家以后会家破人亡,吴雄顾不得这些。到了儿子吴䜣、孙子吴恭,三代人都做了廷尉,堪称法律方面的专家。
在章帝朝,司隶校尉下邳郡人赵兴,不相信忌讳,每次上任,到了一处官舍,就要对老房子加以修缮,穿墙打洞改造,不怕禁忌,家人世代享受爵禄,家产丰厚。后来,赵兴官至颍川郡太守。儿子赵峻,官至太傅,有才器,受到世人称赞。孙子赵安世,担任鲁国相。三代人担任司隶校尉,世人称他们家族兴旺。
在桓帝朝,汝南郡有一个叫陈伯敬的人,谨小慎微,行事做人中规中矩,坐必端正,呵斥狗马终不言死,目有所见不食其肉,路上听到不吉利的事情,就会停止前进,回家以后,仍有禁忌,甚至会寄宿在乡亭。到了年老,陈伯敬官运淤滞,终其一生,不过被举荐为孝廉。后来,因为女婿放跑了犯罪的官吏,受到牵连,郡太守邵夔一怒之下,竟然杀了他。当时不讲究禁忌的人,多以陈伯敬为例。
评论如下:曾子说:“上失其道,民众背离道德久矣。如果审案,查明真相,只有哀怜之意,并无喜悦之色。”法官在审案时,决不可因为获得真相而面露喜色,只能以宽恕心对待犯人,官员有了宽恕之心,才可以断案公平。贤者、君子担任审案官员,是否能做到这一点?郭躬出身佐史,对于审案,无论大小,必亲自过问。是否与其执法公平,用仁恕心对待犯人有关?对于审案官员,推己及人,不以个人好恶断案决狱,这是法家的治世原则,一切理论,皆源于此!
陈宠,字昭公,沛国洨县人。曾祖父陈咸,在西汉成帝、哀帝朝,因为熟悉法律,担任尚书。在平帝朝,王莽辅佐朝政,多次更改制度,陈咸反对这种做法。王莽因为吕宽案,在朝廷内外杀害不肯依附自己的官员,包括大臣何武、鲍宣。陈咸叹息道:“《易经》讲‘君子看到问题的苗头,就应该采取行动,不可错失机会’,我应该遁世了!”于是,陈咸向朝廷乞骸骨,辞去职务。及至王莽篡汉,召陈咸担任掌寇大夫。陈咸称病,不肯应召。当时,陈咸有三个儿子,陈参、陈丰、陈钦,都担任官职,陈咸令他们辞职。之后,父子一同返回乡里,闭门谢客,不与世人交往。陈咸仍然采用汉家正朔,在腊月祭祖。有人问陈咸缘故,陈咸答:“我的先人怎么会知道有王氏腊祭?”后来,王莽多次征召陈咸,陈咸干脆称病重。陈咸把家里收藏的法律、政令、文献,藏在夹壁墙里。陈咸为人忠厚仁恕,常告诫子孙:“按照法律办事,应该判处罪犯轻刑,即使有百金之利,也不能改判重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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