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二章 三案之移宫案 第2节
熹宗看完此疏后下旨褒奖了杨涟,并再次下诏陈述了李选侍的罪过:
朕冲龄登极,开诚布公,不意外廷乃有谤语,轻听盗犯之讹传,酿成他日之实录,诚如科臣杨涟所奏者,朕不得不再申谕以释群疑。九月初一日,皇考宾天,诸臣入临毕,请朝见朕,李选侍阻朕于暖阁,司礼官固请,既许而后悔。又使李进忠请回者,至再至三。朕至乾清宫丹陛上,大臣扈从前导,选侍又使李进忠来牵朕衣,卿等亲见,当时景象,危乎安乎?当避宫乎?不当避宫乎?初一日朕至乾清宫,朝见选侍毕,恭送梓宫于仁智殿,选侍差人传朕,必欲再朝见方回,各官皆所亲见,明是威挟朕躬,垂帘听政之意。朕蒙皇考命依选侍,朕不住彼宫,饮食衣服,皆皇祖皇考所赐,每日仅往彼一见,因之怀恨,凌虐不堪。若避宫不早,则彼爪牙成列,盈虚在手,朕亦不知如何矣。既殴崩圣母,又每使宫眷王寿花等,时来探听,不许朕与圣母旧人通一语,朕之苦衷,外廷不能尽知,今停封以慰圣母之灵,奉养以尊皇考之意,该部亦可以仰体朕心矣。臣工私于李党,不顾大义,谕卿等知之,今后毋得植党背公,自生枝节!
圣旨下来后,御史王养浩等人,又上奏说“殴崩圣母”四个字,有伤先帝的盛德,不应该写进圣旨里,垂示后世。熹宗没有批复。
还有那些与贾继春同党的人,纷纷诋毁杨涟勾结王安,企图为自己加官授爵,杨涟气不过于是就辞官回乡了。
不久,贾继春出外巡查江西,并且驰奏自明心迹。熹宗降旨严厉责备,第二年又以贾继春擅造入井雉经等语,将其放归田里,永不再录用。后来魏忠贤专权,假托熹宗诏命封李选侍为康妃,不过这都是后话,我们后面再详细叙说。
唯有李可灼呈入红丸一案,在光宗刚刚驾崩的时候,已由方从哲拟诏赏给李可灼五十两白银。算是酬谢他送命的功劳。大臣们对此都颇有不满,议论纷纷,抱怨说,李可灼误下猛烈药剂,没有受到惩罚也就算了,为什么还要奖赏他?御史王安舜首先上奏极谏道:
医不三世,不服其药。先帝之脉,雄壮浮大,此三焦火动,面唇赤紫,满面火升,食粥烦躁,此满腹火结。宜清不宜助,明矣。红铅乃妇人经水,阴中之阳,纯火之精也,而以投于虚火燥热之症,几何不速之死乎?然医有不精,犹可借口,臣独恨其胆之大也。以中外危疑之日,而敢以无方无制之药,假言金丹,轻亦当治以庸医杀人之条,乃蒙殿下颁以赏格,臣谓不过借此一举,塞外廷之议论也。夫轻用药之罪固大,而轻荐庸医之罪亦不小,不知其为谬,犹可言也,以其为善而荐之,不可言也。伏乞殿下改赏为罪,彻底究办!
奏折中只说李可灼误诊,即便提到了推荐他的人,也没有指名道姓,没什么激烈的言辞。方从哲只好又改夺李可灼一年的俸禄。
熹宗即位后,御史郑宗周再次弹劾崔文升的罪状,方从哲又拟旨命司礼监查处,于是御史冯三元、焦源溥、郭如楚,给事中魏应嘉,太常卿曹珖,光禄少卿高攀龙,主事吕维祺交相弹劾崔文升、李可灼的罪状,并说:“方从哲徇私枉法,国法何在!”给事中惠世扬竟然还列出了方从哲的十大罪状,其中有三条是杀头大罪。
他在奏折中写道:
方从哲独相七年,妨贤病国,罪一;骄蹇无礼,失误哭临,罪二;梃击青宫,庇护奸党,罪三;恣行凶臆,破坏丝纶,罪四;纵子杀人,蔑视宪典,罪五;阻抑言官,蔽塞耳目,罪六;陷城失律,宽议抚臣,罪七;马上催战,覆没全师,罪八;徇私罔上,鼎铉贻羞,罪九;代营榷税,蠹国殃民,罪十。
贵妃求封后,举朝力争,从哲依违两可,当诛者一;选侍乃郑氏私人,从哲受其宫奴所盗美珠,欲封为贵妃,又听其久据乾清,当诛者二;崔文升用泄药,伤损先帝,廷臣交章言之,从哲拟为脱罪,李可灼进劫药,以致先帝驾崩,从哲反拟加赏,律以春秋大义,弑君之罪何辞,当诛者三。
如此尤任其当国,朝廷尚有法律耶?务乞明正典刑,以为玩法无君者戒!
读者诸君,你想方从哲还有人心,到了此时,还有什么脸面在朝执政?他当即上奏辞官,直到第六次上奏,熹宗才命他为中极殿大学士,赏了银币、蟒衣,允许他辞官。
方从哲辞官之后,崔文升、李可灼两人始终没有被加罪。御史焦源溥、傅宗龙、马逢皋、李希孔,光禄少卿高攀龙等人又先后弹劾崔文升、李可灼两人。
没过多久,礼部尚书孙慎行弹劾李可灼进献红丸一事,并说方从哲谋逆。未免有些夸大其词了。
李可灼进红药两丸,实原任大学士方从哲所进。夫可灼官非太医,红丸不知何药,乃敢突然进呈,昔许悼公饮世子药而卒,世子即自杀,春秋犹书之为弑,然则从哲宜何居?速引剑自裁,以谢先帝,义之上也。合门席藁以待司寇,义之次也。乃悍然不顾,至举朝共攻可灼,仅令罚俸,岂以己实荐灼,恐与同罪,可灼可爱,而先帝可忍乎?纵无弑之心,却有弑之事,欲辞弑之名,难免弑之实。即有百口,亦无能为天下万世解矣。陛下以臣言有当,乞将从哲大正肆放之罚,速严两观之诛,并将李可灼严加考问,置之极刑。若臣言无当,即以重典治臣,亦所甘受,虽死何辞!
这道奏折被呈上去后,熹宗下旨让群臣合议,大臣到了一百一十多人,都认为原奏说得对,想加罪给方从哲。只有刑部尚书黄克缵,御史王志道、徐景濂,给事中汪庆等人维护方从哲,方从哲也上奏反驳,为自己辩白,熹宗于是命内阁大臣再次商议。
大学士韩爌、吏部尚书张问达、户部尚书汪应蛟等人详细写了红丸案的始末,大意是说:“李可灼自己申请献药,是先帝召问了他,并命他尽快制药,不但方从哲制止不了,臣等也没能阻止,所以现在方从哲坐罪,臣等也应该连坐。只是方从哲一开始赏赐李可灼,后来又罚了他的俸禄,论罪太轻,无法安抚人心,皇上应该将方从哲夺官。至于李可灼,他罪不至死,崔文升先进献凉药,罪过比李可灼更重,应该予以重罚,以泄公愤。”熹宗于是下旨将李可灼发配戍边,崔文升流放南京,方从哲不予以加罪。
孙慎行见公论难平,只好告病回乡。
后来尚宝司少卿刘志选反过来弹劾孙慎行诬陷先帝和皇上,熹宗于是将李可灼释放了。熹宗为何出尔反尔呢?原来,熹宗即位以后宠信魏忠贤,李可灼、崔文升等人于是就向魏忠贤行贿,魏忠贤权势熏天,什么事他不能做主?何况只是赦免崔文升和李可灼?我听说当时有位道士作了这样一首歌:
委鬼当头立,茄花满地红。
顾名思义,委鬼二字,合起来就是魏字,可茄花二字又该如何解释呢?敬看下章。
移宫案和红丸案一直众说纷纭,直到明朝灭亡。但说李选侍是下一个武氏,李可灼有谋逆之心,未免也太过苛刻和偏激了。方从哲之过在于模棱两可,熹宗过分指责李选侍的过错,不留余地,对崔文升和李可灼的态度却不明确,先抓后放,如此昏聩,不值一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