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九 百官公卿表第七 第4节
监御史、秦朝设置的官职、掌管监察郡守及其属下官吏。汉朝建国以后取消,改由丞相派遣官吏,叫做刺部州史(负责刺探、监察),不是常设官职。武帝元封年间开始设置州部刺史(刺史没有固定的治所。刺史属下的官员,有治中,别驾,诸部从事),奉皇帝诏令(六条标准:第一条,地方豪强、宗亲,享有的田宅僭越制度,以强凌弱,以众暴寡;第二条,二千石官员不奉诏书,违背制度,损公肥私,侵夺百姓,聚敛钱财;第三条,二千石官员不体恤民情,制造怨狱,草菅人命,怒则任刑,喜则滥赏,贪残刻薄,盘剥百姓,为百姓所痛恨,山崩地裂,传播妖言;第四条,二千石官员建造公署不按照市价,包庇坏人,堵塞贤路;第五条,二千石官员倚仗权势,为官请托;第六条,二千石官员的子弟横行不法,勾结豪强,货赂公行,妨害政令)。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部,由州部刺史负责监察全国十三个州部的官吏、地方豪强。州部刺史的俸禄为六百石,朝廷将刺史派往十三个州部。成帝绥和元年,将刺史名称更改为州牧,俸禄提升至二千石。哀帝建平二年,仍旧改回刺史,哀帝元寿二年,将名称更改为州牧。
郡守(因为郡守兼领武事,往往称郡守为“将军”。郡守的属下官吏,有督邮、门下掾、决曹掾、集曹掾、议曹掾、五官掾、决曹史、直符史,守邸丞、功曹、主簿、假佐、掾、守属、书佐、府佐、郡文学。),秦朝设置的官职,掌管一郡的政务,俸禄为二千石。属下的官吏有丞,边郡郡府有长史,掌管兵马,长史的俸禄为六百石。景帝中元二年,将郡守名称更改为郡太守。王莽新朝,将郡太守名称更改为郡大尹。
郡尉,秦朝设置的官职,辅佐郡太守掌管一郡的武装部队,俸禄为二千石(汉朝的郡,一般有太守,有郡都尉。也有只设置郡都尉,不设置太守)。属下官吏有丞(西汉时,郡中有司马,内郡、边郡有司马,属于太守管辖,调迁则属于郡尉),丞的俸禄为六百石。景帝中元二年,将郡尉的名称更改为郡都尉(边郡都尉有烽燧台的,属下设有候官,简称为候。候官下有候长,候长下有燧长。候官,候长的下属,有令史、佐、啬夫等职。在烽燧台之外,还设有障、塞,大的叫障,小的叫塞。配置有障尉、塞尉。都尉府的属下官吏,有掾、属、书佐)。
关都尉(关,有的和地名联系,有的不和地名联系。关都尉的属下,有关长、关尉、关丞。大关分为左丞、右丞。设关的地方都在扼守的险要地带,不受郡县管辖,汉朝的河津有津关),是秦朝设置的官职。农都尉(边郡设置农都尉,负责屯垦农田、种植粮食)、属国都尉(汉朝在边郡设置属国,安置投降的匈奴,设置都尉掌管属国的政务),在武帝朝开始设置。
县令、县长,秦朝设置的官职,掌管一县的政务。万户以上的县叫做县令,俸禄从一千石到六百石;不到万户的县叫做县长,俸禄从五百石到三百石。有县丞、县尉作为副手(西汉的县令、县长,仅有一丞,长安有左右丞。县令、县长的属下官吏,有五官掾、市吏、狱吏、决曹史、狱掾、决曹掾、门下掾),县丞、县尉的俸禄从四百石到二百石,是一个县的主要官吏。一百石以下的官吏还有斗食、佐史等更低级的佐吏(斗食月俸为十一斛,佐史月俸为八斛。每日食一斗二升,因此叫做斗食),也叫少吏。十里为一亭,亭有亭长(亭长管治安,捕捉盗贼。汉代亭下有邮。五里为一邮,邮间相去二里半)。十亭为一乡(西汉初期、中期,各县非常重视都乡、都亭制度,都乡为各乡之首,都亭为各亭之首),每个乡设置有三老、啬夫(啬夫掌管收缴赋税,乡里的诉讼纠纷,此外还要兼管为百姓办理迁徙手续,手续从乡到县,经过县丞批准。啬夫原来是乡官的名称,逐渐变为九卿官署里官员的名称,还有郡太守、关都尉的官署,也有啬夫,成为佐吏的专有名称)、游徼。三老掌管教化。啬夫掌管乡间的诉讼纠纷,收缴赋税。游徼掌管巡逻,防止盗贼。一个县方圆大概有百里,民户多的县域小,民户少的县域大。乡、亭也是这样,这些都是秦朝制定好的制度。列侯的食邑县叫做封国(王国维《齐鲁封泥集存序》中讲:“这次编的邑丞共有封泥二十八个,除琅琊郡为鲁元公主的食邑外,其余都是列侯的食邑,只有国大行一印是叫做国的。”意思是说列侯的食邑县,也有叫邑的)。皇太后、皇后、公主的食邑县叫做封邑。主要为蛮夷居住的县叫做道。全国设置的县、道、国、邑共有一千五百八十七个,乡有六千六百二十二个,亭有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五个(《地理志》统计县邑有一千三百一十四个,道有三十二个,侯国有二百四十一个,合起来共有一千五百八十七个。)。
凡是朝廷任命的官吏,官职在二千石以上的,均佩带有银印、青绶(银印背面是龟纽,刻文为章,意思是某官之章)。光禄大夫没有印绶。官职为六百石以上的官吏,均佩带有铜印、墨绶。大夫、博士、御史、谒者、郎官没有印绶。但是仆射、治书御史、尚书、负责符节、玺印的郎官,佩带有印绶。官职为二百石以上的官吏,佩带有铜印、黄绶(六百石、四百石至二百石以上的官员是铜印钮鼻,印背为钮鼻型,不是虫兽形状。印文为印,刻文是某官之印)。成帝阳朔二年废除八百石、五百石官吏。成帝绥和元年,县长、国相均为黑绶带。哀帝建平二年,又改回黄绶带。
沈钦韩曰:《汉官仪》中记载:皇太子为黄金印,龟纽,印文为章,下至二百石,都是官印。以上的印,都是方印,叫做通官印,百石以下的官员,名称为半印,叫做半通印。陈直说:“以现在出土的汉印来考证,汉代不用纯金印,最多用涂金印,御史大夫的印章,西安汉城遣址曾经出土一方,是铜质,并不是银质。至于二千石以上的卿官,如奉常、太仆、卫尉、大鸿胪、大司农、水衡都尉、长水校尉、京兆尹等,均出土过铜印,并不是银质,也不涂银。《百官表》中所说的可能是汉初的制度,后来铸印不一定遵照制度。还有半通印,仅见于扬雄的《法言》,和仲长统的《昌言》,为低级官吏所使用,本表没有记载。文官印和侯印有的有铸字,武官的都是刻字,文官因为是仓猝需要,也有刻字的。”
汉朝享有俸禄的官吏员额,从佐史到丞相,全国共有十二万零二百八十五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