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滦阳消夏录一 第10节原文解释
【原文】
康熙中,献县胡维华以烧香聚众谋不轨。所居由大城、文安一路行,去京师三百馀里;由青县、静海一路行,去天津二百馀里。维华谋分兵为二,其一出不意,并程抵京师;其一据天津,掠海舟。利则天津之兵亦北趋,不利则遁往天津,登舟泛海去。方部署伪官,事已泄。官军擒捕,围而火攻之,龆龀不遗。
初,维华之父雄于赀,喜周穷乏,亦未为大恶。邻村老儒张月坪,有女艳丽,殆称国色。见而心醉。然月坪端方迂执,无与人为妾理。乃延之教读。月坪父母柩在辽东,不得返,恒戚戚。偶言及,即捐金使扶归,且赠以葬地。月坪田内有横尸,其仇也。官以谋杀勘,又为百计申辩得释。一日,月坪妻携女归宁,三子并幼,月坪归家守门户,约数日返。乃阴使其党,夜键户而焚其庐,父子四人并烬。阳为惊悼,代营丧葬,且时周其妻女,竟依以为命。或有欲聘女者,妻必与谋,辄阴沮,使不就。久之,渐露求女为妾意。妻感其惠,欲许之。女初不愿,夜梦其父曰:“汝不往,吾终不畅吾志也。”女乃受命。岁馀,生维华,女旋病卒。维华竟覆其宗。
【翻译】
康熙年间,献县胡维华以烧香为名,聚众谋逆叛乱。他居住的地方,沿大城、文安走,离京城三百多里;沿青县、静海走,离天津二百多里。胡维华计划兵分两路,一路出其不意,兼程到达京城;一路占据天津,掠夺海船。如果顺利,天津的兵马也往北赶,不顺利,则逃往天津,登船入海而去。但当他正要给下属部署任命官职时,阴谋败露。官军前往擒拿,包围起来用火攻,连幼小的孩童也一个没留下。
当初,胡维华的父亲富有资财,喜欢周济穷人,也没干过太坏的事。邻村老儒张月坪,有个女儿长得很漂亮,简直可以称得上国色。胡维华的父亲看到后为之心醉。但是张月坪品行端正,又迂腐固执,绝无可能把女儿给人做妾。胡父就聘请他来家教读。张月坪父母的灵柩在辽东,因为运不回来,所以经常悲哀叹息。有一次偶然与胡父谈及此事,胡父就捐助钱财让他扶灵柩而归,并且送了一块坟地。张月坪田里有具尸体,死于非命,死者生前是他的仇家。官府要以谋杀罪审理这桩案子,胡父又千方百计替他申辩,张月坪终于被释放。有一天,张月坪的妻子带着女儿回娘家,因为三个儿子都很小,张月坪回自家看守门户,约好几天后返回胡家。胡父就暗中指使家丁夜里从外面把张家的门户锁上,放火烧了房子,父子四人都被烧成灰烬。胡父却假装吃惊表示哀悼,代为料理丧葬,并常常周济张月坪的妻女,孤女寡母竟把他当成了依靠。有人要想娶张家的女儿,张月坪妻子必定来同他商量,胡父则在暗中阻挠,婚事总是成不了。时间久了,胡父渐渐露出求张家女儿做妾的意思。张月坪妻子感激他的恩惠,打算答应下来。女儿开始不情愿,夜里梦见她的父亲说:“你不去,终究不能满足我的心愿。”女儿于是遵命嫁了过去。过了一年多,生下胡维华,张家的女儿很快病死了。胡维华竟使胡家断了子绝了孙。
【原文】
又,去余家三四十里,有凌虐其仆夫妇死而纳其女者。女故慧黠,经营其饮食服用,事事当意。又凡可博其欢者,冶荡狎媟,无所不至。皆窃议其忘仇。蛊惑既深,惟其言是听。女始则导之奢华,破其产十之七八。又谗间其骨肉,使门以内如寇仇。继乃时说《水浒传》宋江、柴进等事,称为英雄,怂恿之交通盗贼。卒以杀人抵法。抵法之日,女不哭其夫,而阴携卮酒,酹其父母墓曰:“父母恒梦中魇我,意恨恨似欲击我。今知之否耶?”人始知其蓄志报复,曰:“此女所为,非惟人不测,鬼亦不测也,机深哉!”然而不以阴险论,《春秋》原心,本不共戴天者也。
余在乌鲁木齐,军吏具文牒数十纸,捧墨笔请判,曰:“凡客死于此者,其棺归籍,例给牒,否则魂不得入关。”以行于冥司,故不用朱判,其印亦以墨。视其文,鄙诞殊甚。曰:“为给照事:照得某处某人,年若干岁,以某年某月某日在本处病故。今亲属搬柩归籍,合行给照。为此俾仰沿路把守关隘鬼卒,即将该魂验实放行,毋得勒索留滞,致干未便。”余曰:“此胥役托词取钱耳。”启将军除其例。旬日后,或告城西墟墓中鬼哭,无牒不能归故也。余斥其妄。又旬日,或告鬼哭已近城。斥之如故。越旬日,余所居墙外 有声。 《说文》曰:“ ,鬼声。” 余尚以为胥役所伪。越数日,声至窗外。时月明如昼,自起寻视,实无一人。同事观御史成曰:“公所持理正,虽将军不能夺也。然鬼哭实共闻,不得照者,实亦怨公。盍试一给之,姑间执谗慝之口。倘鬼哭如故,则公益有词矣。”勉从其议,是夜寂然。又,军吏宋吉禄在印房,忽眩仆。久而苏,云见其母至。俄台军以官牒呈,启视,则哈密报吉禄之母来视子,卒于途也。天下事何所不有,儒生论其常耳。余尝作乌鲁木齐杂诗一百六十首,中一首云:“白草飕飕接冷云,关山疆界是谁分?幽魂来往随官牒,原鬼昌黎竟未闻。”即记此二事也。
【翻译】
又,离我家三四十里的地方,有个人残暴虐待弄死了仆人夫妇两个之后霸占了他们的女儿。这个女子一向聪明黠慧,侍奉主人的饮食服用,样样都很称心。凡能博得他欢心的事情,淫荡狎昵、打情骂俏等等无所不做。人们都背后议论说她忘记了父母之仇。主人被她迷惑得不可自拔,对她言听计从。女子开始时引导主人追求奢侈豪华,把家产耗去了十分之七八。随后又离间主人家亲人的骨肉关系,使一家人之间互相怨恨像仇人一样。接着经常向他讲述《水浒传》宋江、柴进等人的故事,称赞他们是英雄好汉,怂恿他与强盗往来。主人最后竟然因为杀了人要偿命。行刑这天,这个女子没有去哭遭受极刑的男人,而是悄悄带着酒,到父母墓前祭祀,说:“父母双亲经常在梦中惊吓我,恨恨地想要打我。今天明白了吗?”人们这才知道她原来是蓄意报仇,说:“这个女人的行为,非但人预料不到,就是连鬼也未能料到,真是机谋深远啊!”然而,人们并不认为她阴险,《春秋》主张原心定罪,重视推究动机,何况这本来就是不共戴天的家仇。
我在乌鲁木齐时,军吏拿来几十张文书,捧着墨笔请我签批,说:“凡是客死在此地的人,其灵柩回家乡,照例要给文书,不然死者灵魂就不能进关。”因这个文书通行于阴曹地府,所以不用朱笔签发,上面的印也是黑色的。文书上的行文和字迹都极其低俗荒诞。是这样说的:“这是用来作为凭证和执照的:证明某处的某人,年纪若干岁,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本处病故。现在亲属搬运灵柩回故乡去,理所应当发给此证明。因此希望沿路把守关隘的小鬼,都要在验证魂灵后放行,不能找借口要钱或者滞留,使得他们不方便。”我说:“这不过是里中小吏们变着法子捞钱罢了。”于是请求将军去掉这个规矩。过了十天,有人报告我说,城西的墓地里有鬼哭,因为没有文书回不了家乡。我斥责他胡说八道。又过了十天,有人报告鬼哭声离城近了。我还像上次那样斥责了他。之后又过了十天,我住处的墙外索索有声。 《说文》说:“,鬼声。” 我以为是小吏在捣鬼。过了几天,声音到了窗外。当时月光明亮一如白昼,我亲自出去寻视,什么人也没有看到。同事观成御史说:“你坚持的是正确的,即便是将军也不能责怪你。不过鬼哭是大家都真切地听到了的,得不到文书的鬼,必定要怨恨你。何不试试给它们文书,姑且堵堵那些说三道四的人的嘴巴。倘若鬼还哭,那么你也有可说的了。”我勉强听从了他的建议,这天夜里就安安静静的了。还有,军中佐吏宋吉禄在掌印的房里,忽然昏倒在地。好久之后他醒过来说,看到他母亲来了。不一会儿,台军呈上来一封公文,打开一看,是哈密县报告宋吉禄的母亲来探视儿子,在路上去世了。天下什么事都有,儒生们谈论的是常理罢了。我曾经写了乌鲁木齐杂诗一百六十首,其中有一首说:“白草飕飕接冷云,关山疆界是谁分?幽魂来往随官牒,原鬼昌黎竟不闻。”写的就是这两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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