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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 第2节原文解释

相传有塾师,夏夜月明,率门人纳凉河间献王祠外田塍上。因共讲《三百篇》拟题,音琅琅如钟鼓。又令小儿诵《孝经》,诵已复讲。忽举首见祠门双古柏下,隐隐有人。试近之,形状颇异,知为神鬼。然私念此献王祠前,决无妖魅,前问姓名,曰毛苌、贯长卿、颜芝,因谒王至此。塾师大喜,再拜,请授经义,毛、贯并曰:“君所讲,适已闻,都非我辈所解,无从奉答。”塾师又拜曰:“《诗》义深微,难授下愚。请颜先生一讲《孝经》可乎?”颜回面向内曰:“君小儿所诵,漏落颠倒,全非我所传本。我亦无可着语处。”俄闻传王教曰:“门外似有人醉语,聒耳已久,可驱之去。”余谓此与爱堂先生所言学究遇冥吏事,皆博雅之士,造戏语以诟俗儒也。然亦空穴来风,桐乳来巢乎?

【翻译】

一年多以后,李太学妻子得别的病死了。计算她所受的鞭数,正好与她所欠妾的鞭数相等。这个太学的妻子真是顽钝无耻啊!她受到鬼神忌恨,所以阴司勾取了她的魂魄。这件事情韩公自己不隐讳,并且常拿来举例说明因果报应的道理,因此人们能知道详情。

韩公又说:这就像完全对换所处地位一样。明朝末年,他曾经游历襄阳、邓州一带,与术士张鸳湖同舍居住。张鸳湖知道旅舍主人的妻子虐待妾很过分,愤愤不平,私底下对韩公说:“道家有一种借人躯体的法术,名叫借形法。凡是修炼没有成功,气血已经衰退,还不能够合成仙丹得到正果,就借用一个年轻力壮的身体,乘他睡着的时候,同他互相调换。我曾经学过这种法术,姑且试试。”第二天,这家人忽然听妻在妾的房里说话,妾在妻的房里说话。等到她们走出门来,大家发现妻子发出来的声音是妾的,妾一开口就是妻子的声音。妾得到妻子的身体只是默坐无语,妻子换成妾身却很不甘心,纷纷扰扰争执不休,亲族谁也判断不了。事情闹到官府。官府认为此事怪异荒诞而发怒,将做丈夫的鞭打一顿,轰出门来。众人全都无可奈何。根据形体相貌,妻子实际上是妾,就没有正妻的地位,所以威风也就不能施展,最后只好妻妾分宅各居。这事情就更加奇特了。

相传曾经有个学塾的老师,趁着夏夜月光明亮,带着他的学生在河间献王祠堂外的田埂上乘凉。他一面讲《诗经》押题,声音响得像敲钟打鼓。又叫小孩子诵读《孝经》,朗读完再讲。塾师忽然抬头看见祠堂门前的两棵古柏树下,隐隐约约好像有人。走近一看,只见形状颇为奇怪,知道是神鬼。然而心中思量,在这样的献王祠前面不会有妖怪鬼魅,于是上前请问那些人的姓名,对方回答说是毛苌、贯长卿、颜芝,因为拜见献王到了这里。塾师大喜,两次叩拜请求传授经文义理,毛苌、贯长卿齐声回答:“你所讲的我们刚才已经听到,都不是我等所能理解的,无从奉答。”塾师又下拜说:“《诗经》义理深奥精微,难以传授像我这样极愚蠢的人。请颜先生给我讲一讲《孝经》可以吗?”颜芝转过脸去朝着祠堂门里说:“刚才小孩子朗诵的《孝经》,句子漏落、次序颠倒,全然不是我所传的版本。我也不知从何讲起。”忽而听到献王传出话说:“门外好像有人喝醉了酒说话,吵闹很久了,可以赶走。”我认为这个故事和爱堂先生说的老儒生碰到阴间小吏的事一样,都是高雅有识之士编的笑话,嘲笑那些志趣不高、目光短浅的读书人。但是就像门户有缝就有风,桐叶引来鸟雀筑巢,流言蜚语也不是凭空而来的吧?

【原文】

先姚安公性严峻,门无杂宾。一日,与一褴缕人对语,呼余兄弟与为礼,曰:“此宋曼珠曾孙,不相闻久矣,今乃见之。明季兵乱,汝曾祖年十一,流离戈马间,赖宋曼珠得存也。”乃为委曲谋生计。因戒余兄弟曰:“义所当报,不必谈因果。然因果实亦不爽。昔某公受人再生恩,富贵后,视其子孙零替,漠如陌路。后病困,方服药,恍惚见其人手授二札,皆未封。视之,则当年乞救书也。覆杯于地曰:‘吾死晚矣!’是夕卒。”

宋按察蒙泉言:某公在明为谏官,尝扶乩问寿数,仙判某年某月某日当死。计期不远,恒悒悒。届期乃无恙。后入本朝,至九列。适同僚家扶乩,前仙又降。某公叩以所判无验。又判曰:“君不死,我奈何?”某公俯仰沉思,忽命驾去。盖所判正甲申三月十九日也。

沈椒园先生为鳌峰书院山长时,见示高邑赵忠毅公旧砚,额有“东方未明之砚”六字。背有铭曰:“残月荧荧,太白睒睒,鸡三号,更五点,此时拜疏击大奄。事成,策汝功,不成,同汝贬。”盖劾魏忠贤时,用此砚草疏也。末有小字一行,题“门人王铎书”。此行遗未镌,而黑痕深入石骨,干则不见,取水濯之,则五字炳然。相传初令铎书此铭,未及镌而难作。

【翻译】

先父姚安公生性严厉,门前没有杂七杂八的宾客。一天,姚安公同一个衣衫破烂的人说话,叫我们兄弟向他行礼,说:“这是宋曼珠的曾孙,好久没有消息了,今天才见面。明末时兵荒马乱,你们的曾祖父年十一岁,在战乱中流浪,幸亏宋曼珠才活了下来。”于是想方设法替他谋求生计。并告诫我们兄弟说:“从道义上讲应当报答的,就不必谈论因果报应。但是因果实际上也不会有差错。过去某公受别人的救命大恩,富贵以后,看到恩人的子孙零落,他竟冷漠得像个陌路之人。后来某公病得很厉害,正在吃药,恍恍惚惚看到恩人亲手交给他两封信,都没有封口。一看,却是当年他写的求救信。他把杯子扣在地上说:‘我死得晚了!’这天夜里就死了。”

按察宋蒙泉说:某公在明朝时做谏官,曾扶乩向神仙求问自己的寿命,神仙判断他当死于某年某月某日。某公计算日期已经不远了,因此郁郁不乐。可是,到了那天却安然无恙。后来他归顺清朝,官至九卿。一次同僚家扶乩,当年那个神仙又降临了。他就问当年判断没有应验的原因。神仙给他的判语说:“你不死,我有什么办法?”某公仰首沉思,恍然大悟,急命备车告退。原来,神仙所判的某公死期是甲申年三月十九日。

沈椒园先生任鳌峰书院山长时,拿出高邑人赵忠毅公的一方旧砚给我看,砚额上有“东方未明之砚”六个字。砚背有铭文:“残月荧荧,太白睒睒,鸡三号,更五点,此时拜疏击大奄。事成,策汝功,不成,同汝贬。”大概在弹劾魏忠贤时,是用这块砚研磨书写奏疏。末尾有一行小字,题道“门人王铎书”。这一行字漏刻了,但黑色痕迹深入砚石,砚台干时看不见,用水一浸,这五个字就清清楚楚显出来。相传开始让王铎写这段铭文,还没来得及刻,赵忠毅便被贬了。

【原文】

后在戍所,乃镌之,语工勿镌此一行。然阅一百馀年,涤之不去,其事颇奇。或曰,忠毅嫉恶严,渔洋山人笔记称,铎人品日下,书品亦日下,然则忠毅先有所见矣。削其名,摈之也;涤之不去,欲著其尝为忠毅所摈也。天地鬼神,恒于一事偶露其巧,使人知警。是或然欤!

乾隆庚午,官库失玉器,勘诸苑户。苑户常明对簿时,忽作童子声曰:“玉器非所窃,人则真所杀。我即所杀之魂也。”问官大骇,移送刑部。姚安公时为江苏司郎中,与余公文仪等同鞫之。魂曰:“我名二格,年十四,家在海淀,父曰李星望。前岁上元,常明引我观灯归。夜深人寂,常明戏调我,我力拒,且言归当诉诸父。常明遂以衣带勒我死,埋河岸下。父疑常明匿我,控诸巡城。送刑部,以事无左证,议别缉真凶。我魂恒随常明行,但相去四五尺,即觉炽如烈焰,不得近。后热稍减,渐近至二三尺,又渐近至尺许,昨乃都不觉热,始得附之。”又言初讯时,魂亦随至刑部,指其门乃广西司。按所言月日,果检得旧案。问其尸,云在河岸第几柳树旁。掘之亦得,尚未坏。呼其父使辨识,长恸曰:“吾儿也!”以事虽幻杳,而证验皆真。且讯问时,呼常明名,则忽似梦醒,作常明语;呼二格名,则忽似昏醉,作二格语。互辩数四,始款伏。又父子絮语家事,一一分明。狱无可疑,乃以实状上闻,论如律。命下之日,魂喜甚。本卖糕为活,忽高唱“卖糕”一声,父泣曰:“久不闻此,宛然生时声也。”问:“儿当何往?”曰:“吾亦不知,且去耳。”自是再问常明,不复作二格语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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