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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 滦阳消夏录四 第4节原文解释

先太夫人外家曹氏,有媪能视鬼。外祖母归宁时,与论冥事。媪曰:“昨于某家见一鬼,可谓痴绝。然情状可怜,亦使人心脾凄动。鬼名某,住某村,家亦小康,死时年二十七八。初死百日后,妇邀我相伴。见其恒坐院中丁香树下,或闻妇哭声,或闻儿啼声,或闻兄嫂与妇诟谇声,虽阳气逼烁,不能近,然必侧耳窗外窃听,凄惨之色可掬。后见媒妁至妇房,愕然惊起,张手左右顾。后闻议不成,稍有喜色。既而媒妁再至,来往兄嫂与妇处,则奔走随之,皇皇如有失。送聘之日,坐树下,目直视妇房,泪涔涔如雨。自是妇每出入,辄随其后,眷恋之意更笃。嫁前一夕,妇整束奁具,复徘徊檐外,或倚柱泣,或俯首如有思;稍闻房内嗽声,辄从隙私窥,营营者彻夜。吾太息曰:‘痴鬼何必如是!’若弗闻也。娶者入,秉火前行。避立墙隅,仍翘首望妇。吾偕妇出,回顾,见其远远随至娶者家,为门尉所阻。稽颡哀乞,乃得入。入则匿墙隅,望妇行礼,凝立如醉状。妇入房,稍稍近窗,其状一如整束奁具时。至灭烛就寝,尚不去,为中霤神所驱,乃狼狈出。时吾以妇嘱归视儿,亦随之返。见其直入妇室,凡妇所坐处眠处,一一视到。俄闻儿索母啼,趋出,环绕儿四周,以两手相搓,作无可奈何状。俄嫂出,挞儿一掌。便顿足拊心,遥作切齿状。吾视之不忍,乃径归,不知其后何如也。后吾私为妇述,妇啮齿自悔。里有少寡议嫁者,闻是事,以死自誓曰:‘吾不忍使亡者作是状。’”

【翻译】

后来,有两个书生在东岳庙僧房里读书,一个住在南屋,跟狐女亲亲热热;另一个住在北屋,就像没看见狐女。南屋的书生曾经责怪狐女来晚了,怀疑她是从北屋来,开玩笑地说:“你这是左手拉住仙人浮邱的袖子,右手又拍着仙人洪崖的肩膀,同时还和另一个人相好吗?”狐女说:“你不因为我是异类而轻视我,所以我要为悦己者容。至于北屋的书生,心如木石,我哪敢靠近呢?”南屋书生说:“你何不勾引勾引他?他未必就能做到三年不动心。若能让他动了心,也就免得他在人前摆出程伊川一样的道学家面孔了。”狐女说:“磁石只能吸引铁针,如果气质品类不同,就吸引不动。别多事了,免得自讨羞辱。”

当时我和堂兄旭升一起在先父姚安公身旁,姚安公说:“以前我也听人讲过这件事,事情发生在顺治末年。居住北屋的书生,好像就是族祖雷阳公。雷阳公一个老贡生,除了八股文以外没有任何别的本事,只是他心地朴实诚挚,就是狐妖也不敢靠近。由此可知,凡是被妖魅蛊惑的人,都是因为自己先萌生了邪念。”

先太夫人的娘家姓曹,曹家有个老妈子说她能看见鬼。外祖母回娘家时,和她说起阴府的事。老妈子说:“前些天在某某家见到一个鬼,可真是痴到极点。但是那情状可怜,也叫人内心凄然神伤。鬼名叫某某,住在某村,家道也算小康,死的时候有二十七八岁。刚死百天后,他妻子请我去做伴。我看见他常坐在院里丁香树下,有时听见妻子的哭声,有时听见儿子的哭声,有时听见兄嫂和妻子的吵骂声,虽然他怕阳气烘逼而不能靠近,但一定守在窗外侧耳细听,满脸露出凄楚的表情。后来看见媒人进了妻子的房间,他愕然惊起,张着两手东张西望。后来听说没有谈成,脸上稍稍有高兴的样子。过后媒人又来了,来往于兄嫂和妻子之间,他则奔走着跟随在后面,惶惶然若有所失。送聘礼那天,他坐在树下,眼睛直盯着妻子的房门,泪落如雨。此后每当妻子进进出出,他就跟随在后面,眷恋的情意更加浓烈。婚礼前一晚,妻子在收拾嫁妆,他又在院子里徘徊,有时倚着柱子哭泣,有时低着头若有所思;听到屋里有一点儿咳嗽声,他就从窗缝往里看,就这么折腾了一夜。我长叹道:‘痴鬼何必这样!’他好像没有听见。第二天,男方进来迎娶,拿着烛火往前走。他躲在墙角站着,仍然翘首望着妻子。我陪同他妻子出来,回过头去,看见他远远地随着来到男方家,被门神挡住了。他叩头哀求,才能跟着进来。进了屋就躲在墙角,看着妻子举行婚礼,呆呆站着像是喝醉了酒。妻子进了洞房,他稍稍靠近窗户,那情状和头天晚上妻子在屋里收拾妆具时一样。一直到洞房里吹灯就寝,他还不离开,结果被宅神驱赶,才狼狈地出来了。当时他妻子嘱托我回去看看孩子,他也随着我回来了。只见他直接进到妻子的屋里,凡是妻子坐过、睡过的地方,他都一一看过。随即听到孩子哭着找妈妈,他跑出去,在孩子的周围打转,两只手搓来搓去,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。不一会儿,他嫂子出来,打了孩子一巴掌。他在远处跺着脚捂着胸,做出咬牙切齿的样子来。我看不下去,便回去了,不知后来怎样了。后来我偷偷地告诉他的妻子,她痛苦地咬着牙,后悔了。村里年轻的寡妇原本有商量着再嫁人的,听了这件事,赌咒发誓道:‘我不忍心让死去的人做出这种样子。’”

【原文】

嗟乎!君子义不负人,不以生死有异也;小人无往不负人,亦不以生死有异也。常人之情,则人在而情在,人亡而情亡耳。苟一念死者之情状,未尝不戚然感也。儒者见谄渎之求福,妖妄之滋惑,遂龂龂持无鬼之论,失先王神道设教之深心,徒使愚夫愚妇,悍然一无所顾忌。尚不如此里妪之言,为动人生死之感也。

王兰泉少司寇言:胡中丞文伯之弟妇,死一日复苏,与家人皆不相识,亦不容其夫近前。细询其故,则陈氏女之魂,借尸回生。问所居,相去仅数十里。呼其亲属至,皆历历相认。女不肯留胡氏。胡氏持镜使自照,见形容皆非,乃无奈而与胡为夫妇。

【翻译】

呜呼!君子仗义不背负人,不会因为生死有什么区别;小人没有不辜负于人的,也不因为活着或死去而有所不同。一般人的情分,是人在情分也在,人死情分也就不存在了。但是一想起那个死者的情状,未尝不感到心酸。有些人轻慢圣贤的教诲却谄媚烦扰神灵求福,还制造了怪异荒诞的说法,儒者见到这种现象就振振有词地坚持无鬼论,忽视了上古贤明君王以神道设置道德教化的深切用心,这样做只会使愚夫愚妇们无所顾忌地我行我素。还不如这位老妈子说的事,能够触动人们对活着与死去之后情景的感念。

刑部侍郎王兰泉说:巡抚胡文伯的弟媳,死了一天又苏醒过来,但家里人她都不认识了,也不让丈夫亲近。细问才知是陈家的女儿借尸还魂。问她的住处,离这儿仅十几里地。找来她的亲戚,她都能一一相认。她不肯留在胡家。胡家的人拿镜子给她照,她见相貌完全变了,只好无可奈何做了胡家的老婆。

【原文】

此与《明史·五行志》司牡丹事相同。当时官为断案,从形不从魂。盖形为有据,魂则无凭。使从魂之所归,必有诡托售奸者,故防其渐焉。

有山西商,居京师信成客寓,衣服仆马皆华丽,云且援例报捐。一日,有贫叟来访,仆辈不为通。自候于门,乃得见。神意索漠,一茶后,别无寒温。叟徐露求助意,咈然曰:“此时捐项且不足,岂复有馀力及君!”叟不平,因对众具道西商昔穷困,待叟举火者十馀年;复助百金使商贩,渐为富人。今罢官流落,闻其来,喜若更生。亦无奢望,或得曩所助之数,稍偿负累,归骨乡井足矣。语讫絮泣,西商亦似不闻。

忽同舍一江西人,自称姓杨,揖西商而问曰:“此叟所言信否?”西商面 曰:“是固有之,但力不能报为恨耳。”杨曰:“君且为官,不忧无借处。倘有人肯借君百金,一年内乃偿,不取分毫利,君肯举以报彼否?”西商强应曰:“甚愿。”杨曰:“君但书券,百金在我。”西商迫于公论,不得已书券。杨收券,开敝箧,出百金付西商。西商怏怏持付叟。杨更治具,留叟及西商饮。叟欢甚,西商草草终觞而已。叟谢去,杨数日亦移寓去,从此遂不相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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