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滦阳消夏录四 第9节原文解释
青县人廖姥姥,娘家姓朱,是先太夫人的奶妈。没到三十岁就守了寡,发誓不再嫁人,跟了先太夫人一辈子。去世时享年九十六岁。她性情严正,遇到该说的话一定理直气壮地和太夫人争辩。先父姚安公也不把她看作普通的老妈子。她照顾我和弟弟妹妹睡觉吃饭,饥寒饱暖,都无微不至。但如果看到我们稍微有一点儿不守规矩,她就要责骂。她管教奴婢尤其严格,所以奴婢们心里都恨她。这样一来掌管库房钥匙的,管理庖厨的,都得不到一点儿私利,但是也对她没办法。一次,她带着一个小孩走亲戚串门回来,已是傍晚时分。骤然遭遇风雨,她赶紧躲到废园子的破屋里。雨下到夜里也没有停,隐约听到墙外有人说:“我正要到你的屋子避雨,你怎么冒雨坐在树下?”又听到树下有人说:“你不要多说,廖家的节妇在屋里。”于是再没有声音了。后来小孩偶然说起这事,奴婢们都说:“人不近情理,鬼也厌恶而躲避她。”呜呼,鬼真的是因为厌恶而躲避她么?
安姓表兄,忘记了他叫什么名字。他曾经有一个狐精朋友,经常在场院和菜园子里相遇交谈。安表兄能看见狐精,别人就看不见。
【原文】
狐自称生于北宋初。安叩以宋代史事,曰:“皆不知也。凡学仙者,必游方之外,使万缘断绝,一意精修。如于世有所闻见,于心必有所是非。有所是非,必有所爱憎。有所爱憎,则喜怒哀乐之情,必迭起循生,以消烁其精气,神耗而形亦敝矣。乌能至今犹在乎?迨道成以后,来往人间,视一切机械变诈,皆如戏剧;视一切得失胜败,以至于治乱兴亡,皆如泡影。当时既不留意,又焉能一一而记之?即与君相遇,是亦前缘。然数百年来,相遇如君者,不知凡几,大都萍水偶逢,烟云倏散,夙昔笑言,亦多不记忆。则身所未接者,从可知矣。”
时八里庄三官庙,有雷击蝎虎一事。安问以物久通灵,多婴雷斧,岂长生亦造物所忌乎?曰:“是有二端:夫内丹导引,外丹服饵,皆艰难辛苦以证道,犹力田以致富,理所宜然。若媚惑梦魇,盗采精气,损人之寿,延己之年,事与劫盗无异,天律不容也。又或恣为妖幻,贻祸生灵,天律亦不容也。若其葆养元神,自全生命,与人无患,于世无争,则老寿之物,正如老寿之人耳,何至犯造物之忌乎?”
舅氏实斋先生闻之,曰:“此狐所言,皆老氏之粗浅者也。然用以自养,亦足矣。”
浙江有士人,夜梦至一官府,云都城隍庙也。有冥吏语之曰:“今某公控其友负心,牵君为证。君试思尝有是事不?”士人追忆之,良是。俄闻都城隍升座,冥吏白某控某负心事,证人已至,请勘断。都城隍举案示士人,士人以实对。都城隍曰:“此辈结党营私,朋求进取。以同异为爱恶,以爱恶为是非。势孤则攀附以求援,力敌则排挤以互噬。翻云覆雨,倏忽万端。本为小人之交,岂能责以君子之道?操戈入室,理所必然。根勘已明,可驱之去。”顾士人曰:“得无谓负心者有佚罚耶?夫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,因果之相偿也;花既结子,子又开花,因果之相生也。彼负心者,又有负心人蹑其后,不待鬼神之料理矣。”士人霍然而醒。后阅数载,竟如神之所言。
【翻译】
狐精自称生于北宋初年。安表兄问到宋代的历史事件,它回答说:“都不知道。凡是学仙的,必定游历于世外,隔断一切因缘,专心专意精心修炼。如果对世事有所见闻,心里就必定会有孰是孰非的分析。有了是非判断,必定就有爱有憎。有了爱憎,那么喜怒哀乐之情必然接连交替而生,这样就消减精气,精气神被耗费,身体也就凋敝了,哪能活到现在呢?等到大道既成,来往于人世间,看一切阴谋机诈都像是戏剧,看一切得失胜败乃至治乱兴亡,都像虚幻的泡影。当时既然没有留意,又怎么能一一记得呢?就是同您相遇,这也是有前缘。但是几百年来遇到像您这样的,不知道有多少,大都是像浮萍随水漂泊偶尔相逢,像烟云那样忽而散去,过去的言谈笑语也大多记不得。要说那些我未曾接触的,由此也可以想见了。”
当时八里庄三官庙,发生了一件雷击蝎虎的事。安表兄问起物久通灵,多半遭到雷劈,难道长生也是造物主所禁忌的吗?狐精回答说:“这有两个方面:如果炼成内丹导气引体,或者服食金石烧炼的外丹,都是经历艰难辛苦得以悟道,就像努力耕种田地得以致富,是理所当然的。若是诱惑梦魇,盗采精气,损别人的寿数,延自己的年龄,这同抢劫偷盗没有什么区别,天上的律令也是不容的。又有或者任意兴妖作幻,给百姓造成祸害,天上的律令也是不容的。如果他保养精神,完善自己的生命,不给人带来祸患,于世无所争竞,那么长久存在的事物,正如同年老有寿的人那样罢了,何至于触犯造物主的禁忌呢?”
舅父实斋先生听到这话后说:“这个狐精所说的,都属于老子学说中粗浅的一类。但是用来自身修炼,也足够了。”
浙江有个读书人,夜里梦到了一处官府,说是都城隍庙。有个鬼吏对他说:“现在某公控告他的朋友对他负了心,说要请你来作证。你想一想,是否曾经有这样的事呢?”读书人回忆,的确有这样的事。不一会儿听到都城隍升堂,鬼吏上前禀报某公控告某友负心的事,证人已经带到,请都城隍审讯判断。都城隍向读书人询问案情,书生如实作了回答。都城隍说:“这些人结党营私,互相拉拢合伙钻营。他们以是否站在自己一边衡量爱或憎,以自己的爱憎态度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。势力孤单时就攀附求援,势均力敌就互相排挤并吞。翻云覆雨,变化无常。本来就是小人之交,怎么能用君子之道的标准来要求对方呢?操戈入室,窝内自反,这是合乎道理的必然结局。原由已勘察清楚,把他们都赶走吧。”都城隍又看着书生说:“你是不是认为对于负心人处罚不当呢?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,这就是因果相偿;花结了籽儿,籽儿又开花,这就是因果相生。那个负心人身后,又会有另一个人对他负心,不需要鬼神去料理了。”书生猛然醒来。过了几年以后看发生过的事情,竟然像神说的一样。
【原文】
闽中某夫人喜食猫。得猫则先贮石灰于罂,投猫于内,而灌以沸汤。猫为灰气所蚀,毛尽脱落,不烦挦治;血尽归于脏腑,肉白莹如玉。云味胜鸡雏十倍也。日日张网设机,所捕杀无算。后夫人病危,呦呦作猫声,越十馀日乃死。卢观察 吉尝与邻居,吉子荫文,余婿也,尝为余言之。因言景州一宦家子,好取猫犬之类,拗折其足,捩之向后,观其孑孓跳号以为戏,所杀亦多。后生子女,皆足踵反向前。又余家奴子王发,善鸟铳,所击无不中,日恒杀鸟数十。惟一子,名济宁州,其往济宁州时所生也。年已十一二,忽遍体生疮如火烙痕,每一疮内有一铁子,竟不知何由而入。百药不痊,竟以绝嗣。杀业至重,信夫!
余尝怪修善果者,皆按日持斋,如奉律令,而居恒则不能戒杀。夫佛氏之持斋,岂以茹蔬啖果即为功德乎?正以茹蔬啖果即不杀生耳。今徒曰某日某日观音斋期,某日某日准提斋期,是日持斋,佛大欢喜;非是日也,烹宰溢乎庖,肥甘罗乎俎,屠割惨酷,佛不问也。天下有是事理乎?且天子无故不杀牛,大夫无故不杀羊,士无故不杀犬豕,礼也。儒者遵圣贤之教,固万万无断肉理。然自宾祭以外,特杀亦万万不宜。以一脔之故,遽戕一命;以一羹之故,遽戕数十命或数百命。以众生无限怖苦无限惨毒,供我一瞬之适口,与按日持斋之心,无乃稍左乎?东坡先生向持此论,窃以为酌中之道。愿与修善果者一质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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