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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 如是我闻四 第14节原文解释

【翻译】

交河老儒刘君琢,名璞,一向淳谨宽厚,以忠厚长者著称。在我家教书二十多年,堂兄懋园 坦居 和堂弟东白 羲轮 ,都是他的学生。一次,刘君琢从河间岁试归来,中途遇到大雨,借住在一户百姓家。主人说:“家中只有两间空屋可以住宿,可是一向有妖魅,不知是狐是鬼。先生如果不害怕,就请打开行李住进去吧。”刘君琢不得已住了进去。熄灭灯烛以后,听到天花板上“轰轰”震响,如同怒马奔腾。刘君琢起身穿戴好衣帽,仰面对屋顶长揖施礼,祝告说:“我是一个困顿的穷书生,偶然路过住在这里,要害我吗?我与君无仇,要戏弄我吗?我与君不熟识,要驱逐我吗?今晚我肯定不能走,明天也必定不会再住,何必多此一举来骚扰呢?”不一会儿,听到天花板上似乎是一个老太太说:“客人说得很有道理,你们不要太莽撞。”随后听到一阵“笃笃”的脚步声往西北角过去,很快就寂静无声了。刘君琢曾经告诫学生说:“遇到意外险境,平心静气,或许有化解的可能。当时如果破口大骂,未必不会抛砖掷瓦来打我。”

还有,刘景南曾经租借一处住宅,搬进去的当天夜晚,就受到了狐精的大肆骚扰。刘景南呵斥说:“我自己出钱租宅,你怎么能占居我的住处呢?”狐精厉声回答说:“假设是先生你先来住,我是后到的来争,可以说是我理曲。可是我住在这里已经五六十年,谁不知道。先生哪里不可以租房子住呢,却偏偏要与我一起住?况且,先生既然对我盛气相凌,我怎么可能让你?”第二天刘景南就搬走了。何励庵先生说:“刘君琢所遇到的狐精,能被人的道理屈服;刘景南所遇到的狐精,能用道理使人屈服。”先兄晴湖说:“能让狐精屈服容易,能被狐精屈服就难了。”

【原文】

道家有太阴炼形法,葬数百年,期满则复生。此但有是说,未睹斯事。古以水银敛者,尸不朽,则凿然有之。董曲江曰:“凡罪应戮尸者,虽葬多年,尸不朽。吕留良焚骨时,开其棺,貌如生,刃之尚有微血。盖鬼神留使伏诛也。某人 是曲江之亲族,当时举其字,今忘之矣。 时官浙江,奉檄莅其事,亲目击之。然此类皆不为祟。其为祟者曰僵尸。僵尸有二:其一新死未敛者,忽跃起搏人;其一久葬不腐者,变形如魑魅,夜或出游,逢人即攫。或曰:‘旱魃即此。’莫能详也。夫人死则形神离矣,谓神不附形,安能有知觉运动?谓神仍附形,是复生矣,何又不为人而为妖?且新死尸厥者,并其父母子女或抱持不释,十指抉入肌骨。使无知,何以能踊跃?使有知,何以一息才绝,即不识其所亲?是殆别有邪物凭之,戾气感之,而非游魂之为变欤!袁子才前辈《新齐谐》载南昌士人行尸夜见其友事,始而祈请,继而感激,继而凄恋,继而忽变形搏噬。谓人之魂善而魄恶,人之魂灵而魄愚。其始来也,一灵不泯,魄附魂以行;其既去也,心事既毕,魂一散而魄滞。魂在则为人也,魂去则非其人也。世之移尸走影,皆魄为之。惟有道之人,为能制魄。”语亦凿凿有精理,然管窥之见,终疑其别有故也。

任子田言:其乡有人夜行,月下见墓道松柏间,有两人并坐。一男子年约十六七,韶秀可爱;一妇人白发垂项,佝偻携杖,似七八十以上人。倚肩笑语,意若甚相悦。窃讶何物淫妪,乃与少年儿狎昵。行稍近,冉冉而灭。次日,询是谁家冢,始知某早年夭折,其妇孀守五十馀年,殁而合窆于是也。《诗》曰:“穀则异室,死则同穴。”情之至也。《礼》曰:“殷人之祔也离之,周人之祔也合之。善夫!”圣人通幽明之礼,故能以人情知鬼神之情也。不近人情,又乌知《礼》意哉!

【翻译】

道家有太阴炼形法,埋葬几百年后,到了期限人就复活了。不过只有这种说法,没人见过这种事。古时候用水银收殓死者,尸体不腐烂,则是确有其事。董曲江说:“凡是罪大恶极应当戮尸的人,即使埋葬多年,尸体也不腐朽。吕留良的尸骨要被焚烧时,打开他的棺材,他的相貌还像活人一样,用刀砍下去,还微微有血迹。大概是鬼神想保留着他的尸体,让他受刑。某人 是董曲江的亲戚,当时说了他的名字,现在忘记了。 当时在浙江做官,奉命主办这件事,曾经亲眼见到过。不过这一类尸体都不会作怪。那些作怪的叫作僵尸。僵尸有两种:一种是刚死还没有装殓的,忽然跳起来伤人;一种是埋葬了很长时间还没腐烂的,变成鬼怪的样子,有时夜里出来,遇到人就打斗。有人说:‘这就是旱魃。’没人能说明白。一般人死后神与形就分离了,既然神不附在形上,尸体怎么还有知觉能运动?如果说神仍附在形上,这就是复活了,那怎么又不是人而变成妖呢?而且刚死去发生尸变的,不论父母子女都会抱住不放,十个指头都插进人的身体里去。如果说他没有知觉,又怎么能跳跃起来?如果说他有知觉,为什么呼吸刚停就不认亲人呢?这大概是另有邪物驱使、恶气感染,而不是游魂成精变怪吧!袁枚袁子才前辈的《新齐谐》中记载南昌的书生死后尸体行走、夜里见到他朋友的事,书生尸体对朋友起初请求,继而表示感激,继而恋恋不舍,后来忽然变形去扑打撕咬朋友。因此说人的魂善良而魄凶恶,人的魂灵巧而魄愚蠢。人在世上,魂没有泯灭,魄就附在魂上行动;人去世后,心事已了,魂散去而留下了魄。魂在时就是人,魂离去就不是人了。世上的行尸走影,其实都是魄驱使的。只有道德修养达到一定程度,才能制得住魄。这些话的道理确实精妙。不过是管窥之见,我始终认为其中另有原因。

任子田说:他的乡里有一个人走夜路,月下看到墓道的松柏之间有两个人并肩坐着。男子年纪十六七岁,清秀可爱;妇人的白发垂到脖子,驼着背拿着拐杖,看上去在七八十岁以上。他们挨得紧紧的坐着说笑,看上去很亲热。那个人暗自惊讶,哪来的淫荡老太婆,和小伙子这么热乎。他稍稍走近,二人慢慢消失了。第二天,他打听是谁家的墓地,这才知道那个年轻人早年夭折,他的妻子守寡五十多年,死后合葬在这里。《诗经》中说:“活着各住各的房,死后同埋一个圹。”这是感情深到极致的话。《礼记》中说:“殷人夫妇合葬,两棺之间有东西隔开;周人夫妇合葬,两棺之间不隔开。这样好啊!”圣人通晓生死之礼,所以能通过人情知晓鬼神之情。不近人情,又怎么能理解《礼记》的意思呢!

【原文】

族侄肇先言:有书生读书僧寺,遇放焰口。见其威仪整肃,指挥号令,若可驱役鬼神。喟然曰:“冥司之敬彼教,乃过于儒。”灯影朦胧间,一叟在旁语曰:“经纶宇宙,惟赖圣贤,彼仙佛特以神道补所不及耳。故冥司之重圣贤,在仙佛上,然所重者真圣贤。若伪圣伪贤,则阴干天怒,罪亦在伪仙伪佛上。古风淳朴,此类差稀。四五百年以来,累囚日众,已别增一狱矣,盖释道之徒,不过巧陈罪福,诱人施舍。自妖党聚徒谋为不轨外,其伪称我仙我佛者,千万中无一,儒则自命圣贤者,比比皆是。民听可惑,神理难诬。是以生拥皋比,殁沉阿鼻,以其贻害人心,为圣贤所恶故也。”书生骇愕,问:“此地府事,公何由知?”一弹指间,已无所睹矣。

甲乙有夙怨,乙日夜谋倾甲。甲知之,乃阴使其党某以他途入乙家,凡为乙谋,皆算无遗策;凡乙有所为,皆以甲财密助其费,费省而功倍。越一两岁,大见信,素所倚任者皆退听。乃乘间说乙曰:“甲昔阴调我妇,讳弗敢言,然衔之实次骨。以力弗敌,弗敢婴。闻君亦有仇于甲,故效犬马于门下。所以尽心于君者,固以报知遇,亦为是谋也。今有隙可抵,盍图之。”乙大喜过望,出多金使谋甲。某乃以乙金为甲行赂,无所不曲到。阱既成,伪造甲恶迹及证佐姓名以报乙,使具牒。比庭鞫,则事皆子虚乌有,证佐亦莫不倒戈,遂一败涂地,坐诬论戍。愤恚甚,以昵某久,平生阴事皆在其手,不敢再举,竟气结死。死时誓诉于地下,然越数十年卒无报。论者谓难端发自乙,甲势不两立,乃铤而走险,不过自救之兵,其罪不在甲。某本为甲反间,各忠其所事,于乙不为负心,亦不能甚加以罪。故鬼神弗理也。此事在康熙末年。《越绝书》载子贡谓越王曰:“夫有谋人之心,而使人知之者,危也。”岂不信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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