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三 槐西杂志三 第11节原文解释
【原文】
交河有姊妹二妓,皆为狐所媚,羸病欲死。其家延道士劾治,狐不受捕。道士怒,趣设坛,牒雷部。狐化形为书生,见道士曰:“炼师勿苦相仇也。夫采补杀人,诚干天律,然亦思此二女者何人哉!饰其冶容,蛊惑年少,无论其破人之家,不知凡几;废人之业,不知凡几;间人之夫妇,不知凡几,罪皆当死。即彼摄人之精,吾摄其精;彼致人之疾,吾致其疾;彼戕人之命,吾戕其命。皆所谓请君入瓮,天道宜然。炼师何必曲庇之?且炼师之劾治,谓人命至重耳。夫人之为人,以有人心也。此辈机械万端,寒暖百变,所谓人面兽心者也。既已兽心,即以兽论。以兽杀兽,事理之常。深山旷野,相食者不啻恒河沙数,可一一上渎雷部耶?”道士乃舍去。论者谓道士不能制狐,造此言也。然其言则深切著明矣。
程鱼门言:朱某昵淮上一妓,金尽,被斥出。一日,有西商过访妓,仆舆奢丽,挥金如土。妓兢兢恐其去,尽谢他客,曲意效媚。日赠金帛珠翠,不可缕数。居两月馀,云暂出赴扬州,遂不返。访问亦无知者。赀货既饶,拟去北里为良家。检点箧笥,所赠已一物不存,朱某所赠亦不存;惟留二百馀金,恰足两月馀酒食费。一家迷离惝恍,如梦乍回。或曰,闻朱某有狐友,殆代为报复云。
【翻译】
交河县有姐妹两个妓女,都被狐精媚惑住了,病弱得几乎快死了。家里人请来道士惩治狐精,狐精反抗拒捕。道士非常愤怒,急急设起神坛,告到雷部。狐精变成书生模样,去见道士说:“法师不要苦苦与我作对。我采补人的精气杀人,的确干犯天庭律条,但也要想想,这两个女子是什么人呢!她们打扮得妖艳迷人,去蛊惑那些年少无知的人,且不论她们败坏了不知多少人的家业,荒废了不知多少人的事业,离间了不知多少家的夫妻关系,这些罪都该处以死刑。她们摄取别人的精气,我摄取她们的精气;她们让别人生病,我让她们生病;她们害别人的命,我害她们的命。这都是‘请君入瓮’的做法,顺应了天道。法师为什么要想方设法庇护她们?况且,法师要抓捕我来惩处,只是认为人命至关重要。人所以是人,是因为有人的心肠。这些妓女狡诈万端,忽冷忽热百般变化,就是人们所说的人面兽心啊。既然已是兽心,就以野兽来对待她们。野兽杀死野兽,是很平常的道理。在深山旷野之间,相互捕食的野兽,像恒河的沙子那么多,你能请雷部神一个一个都加以捕杀吗?”道士于是就不再管这事了。人们议论说,道士没有本领制服狐狸,就编造出这些话来。但是,狐精的这番话,却深刻明白。
程鱼门说:朱某迷恋淮河边上的一个妓女,钱花光了,就被妓女赶了出来。有一天,有个西商去拜访这个妓女,商人的仆从车马十分奢侈华丽,商人又挥金如土。妓女小心伺候,只怕商人离开,就谢绝了其他嫖客,殷勤地讨商人欢心。商人每天赠送她金银绸缎、珍珠翡翠,多得数也数不清。商人住了两个多月,说是暂时到扬州去一趟,却从此没有回来。妓女托人去访查,也没人知道商人的去向。妓女心想,自己积蓄的钱财很丰厚了,就想离开妓院从良。她检点自己的箱笼,商人送的财物却一件都没有了,连朱某送的东西也不见了;只剩下二百多两银子,刚好够两个多月的酒食费用。妓女全家人都觉得迷迷糊糊的,好像做梦刚醒过来似的。有人说,听说朱某有一位狐精朋友,大概是替朱某去报复妓女的。
【原文】
鱼门又言:游士某,在广陵纳一妾,颇娴文墨。意甚相得,时于闺中倡和。一日,夜饮归,僮婢已睡,室内暗无灯火。入视阒然,惟案上一札曰:“妾本狐女,僻处山林。以夙负应偿,从君半载。今业缘已尽,不敢淹留。本拟暂住待君,以展永别之意,恐两相凄恋,弥难为怀。是以茹痛竟行,不敢再面。临风回首,百结柔肠。或以此一念,三生石上,再种后缘,亦未可知耳!诸惟自爱,勿以一女子之故,至损清神。则妾虽去而心稍慰矣。”某得书悲感,以示朋旧,咸相慨叹。以典籍尝有此事,弗致疑也。后月馀,妾与所欢北上,舟行被盗,鸣官待捕;稽留淮上者数月,其事乃露。盖其母重鬻于人,伪以狐女自脱也。周书昌曰:“是真狐女,何伪之云?吾恐志异诸书所载,始遇仙姬,久而舍去者,其中或不无此类也乎!”
余在翰林日,侍读索公尔逊同斋戒于待诏厅。 厅旧有何义门书“衡山旧署”一匾,又联句一对。今联句尚存,匾则久亡矣。 索公言:前征霍集占时,奉参赞大臣檄调。中途逢大雪,车仗不能至,仅一行帐随。姑支以憩,苦无枕,觅得二三死人首,主仆枕之。夜中并蠕蠕掀动,叱之乃止。余谓此非有鬼,亦非因叱而止也。当断首时,生气未尽,为严寒所束,郁伏于中;得人气温蒸,冻解而气得外发,故能自动。已动则气散,故不再动矣。凡物生性未尽者,以火炙之皆动,是其理也。索公曰:“从古战场,不闻逢鬼;吾心恶之,谓吾命衰也,今日乃释此疑。”
【翻译】
程鱼门又说:有一个游学的书生,在扬州纳了一个妾,还很懂点儿文墨。两人情投意合,经常在闺房中你唱我和。一天夜里书生回家晚了,仆人侍女已经熟睡,房间里没有灯光。进去发现静悄悄的,只见桌上有一封信,信中说:“我原本是狐女,住在偏僻的山林。因为前生欠债应该偿还,所以跟随您半年。现在缘分已尽,不敢久留。本来准备等您回来,诉说永别情怀,又怕两人悲哀留恋,难以割舍。只好忍痛先走,不敢再见到您。迎着晚风,回头眺望,柔肠百转。或许因为有这一心念,三生石上再结来世良缘也是不知道的啊!种种情况自爱最要紧,不要为了一个女子以至于伤害了您的精气神。这样妾虽然离去,心里稍稍能得到安慰。”书生拿着信悲伤感叹,给朋友故旧们看,大家都相对叹息。因为书里曾记载过这种事情,也都没有怀疑。一个多月后,那个妾和她的相好北上,船在半路被盗,她报告官府后等着捕捉盗贼;因此滞留在淮上好几个月,事情就败露了。原来她母亲把她重金卖给别人,她就假冒狐女脱身。周书昌说:“这是真正的狐女,怎么说是假的呢?那些志怪小说所记载的,开始遇到的仙女,不久就分手的,其中可能也不乏有这类女子吧!”
我在翰林院供职的时候,有一天和侍读索尔逊公一道在待诏厅值班。 这所厅堂上原有何义门书写的“衡山旧署”匾额,左右有联句一对。现在联句尚存,而匾额久已不见了。 索公说:他曾经参加征讨霍集占的战役,奉参赞大臣的命令随部调动。中途遇上大雪,道路艰难,车仗等物资不能及时供给,一行人只带着帐篷走,没有其他物资。到了晚上,姑且支起帐篷歇息,没有枕头,睡不下去,他们就找来两三个死人头,主仆几个当枕头枕着睡。半夜,死人头蠕动起来,他对着这些头大声呵斥,才止住不动。我告诉他说,这不是鬼,死人头也不是听到呵斥才停止不动。这些人被斩首时,生气还没有完全消尽,残馀的生气被严寒凝固,郁结在里面;用来做枕头,由于人的体温,消解了冰冻而生气外发,所以能自己动起来。而一动之后,生气消散,所以又不再动了。凡是生气未尽的动物躯体,用火烤它,都会颤动,就是这个道理。索公说:“自古不曾听说战场上会遇到鬼;遇到此事,本来心里不舒服,以为自己的生命衰微了,今天才消释了疑虑。”
【原文】
崔庄多枣,动辄成林,俗谓之枣行。 户郎切。 余小时,闻有妇女数人,出挑菜,过树下,有小儿坐树杪,摘红熟者掷地下。众竞拾取。小儿急呼曰:“吾自喜周二姐娇媚,摘此与食。尔辈黑鬼,何得夺也?”众怒詈,二姐恶其轻薄,亦怒詈,拾块击之。小儿跃过别枝,如飞鸟穿林去。忽悟村中无此儿,必妖魅也。姚安公曰:“赖周二姐一詈一击,否则必为所媚矣。凡妖魅媚人,皆自招致。苏东坡《范增论》曰:‘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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