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八 姑妄听之四 第9节原文解释
【翻译】
今天我实在忍不住了。这个金手镯不是夫人检点杂物时,错放到漆妆盒里了么?”按照所说的去找,果然不差,而小女奴已经被打得体无完肤了。刘拟山为此终生惭愧后悔,他总是说:“时时难免有这种事,怎么可能处处有这样的狐狸!”所以他任官二十多年,审案时从不用刑讯逼供。
多小山说:他曾经在景州见到有人扶乩,召请乩仙,乩仙不下坛。再次焚符召请,只见乩笔摇动了半天,才写了一首诗:“薄命轻如叶,残魂转似蓬。练拖三尺白,花谢一枝红。云雨期虽久,烟波路不通。秋坟空鬼唱,遗恨宋家东。”看诗的意思,乩仙是个吊死鬼。有人请教乩仙姓各,乩仙又写道:“妾本是江苏吴县人,全家移居楚地。因为前世缘分,与情郎得以相近,委婉倾诉心曲;然而好梦未成,就仓促含恨上吊自杀。如果按圣贤制定的礼法来看待,我会受到正人君子的讥讽;如果能原谅这种儿女私情,才子也许会怜悯。面对诸位,我不过聊以抒发心中的哀怨,请不要再问姓名。”这个乩仙的才情,不亚于南宋李清照;其中“圣贤”“儿女”一联,对自己的评价也是很实在的。
袁枚《新齐谐》记载阴司公布吕留良的罪过是“声讨佛教太激烈”,这肯定不是事实。吕留良的罪过,在于明朝灭亡之后,既不能像伯夷、叔齐不吃新王朝的粮食,饿死在首阳山;又不能隐姓埋名,逃避人世之外,像真山民那样。他自己和众多童生一起参加了清朝的科举考试,做了秀才;他儿子吕葆中还高中进士,以第二名进入翰林院。他们父子早就享受了新王朝的名位俸禄,决不能把自己仍然看成是旧王朝的遗民。他们怎么能肆意写作诽谤清朝的书,迷惑煽动老百姓?借口忠于明朝来攻击清朝,动摇不定进退无准,这是最狡猾最反复无常的表现。考察一下他平生的作为,实际上与钱谦益相同。死后在阴间还逃脱不了惩处,必然是因为这个缘故。至于他讲理学、斥责佛学,却是因为他既然要推尊程朱一派的理学,就不得不批驳陆九渊、王守仁的学派为禅学;既然斥责禅学,自然不得不牵连着批驳整个佛学。其实批驳佛学并不是他的本意,也不是他真正的罪过。自从佛教传入中国以来,批驳佛教的很多,批驳佛教过于激烈的也很多,以此作为吕留良的罪过,恐怕他反而有了辩解的理由。
【原文】
抑尝闻五台僧明玉之言曰:辟佛之说,宋儒深而昌黎浅,宋儒精而昌黎粗,然而披缁之徒,畏昌黎不畏宋儒,衔昌黎不衔宋儒也。盖昌黎所辟,檀施供养之佛也,为愚夫妇言之也;宋儒所辟,明心见性之佛也,为士大夫言之也。天下士大夫少而愚夫妇多;僧徒之所取给,亦资于士大夫者少,资于愚夫妇者多。使昌黎之说胜,则香积无烟,祗园无地,虽有大善知识,能率恒河沙众,枵腹露宿而说法哉!此如用兵者先断粮道,不攻而自溃也。故畏昌黎甚,衔昌黎亦甚。使宋儒之说胜,不过尔儒理如是,儒法如是,尔不必从我;我佛理如是,佛法如是,我亦不必从尔。各尊所闻,各行所知,两相枝拄,未有害也。故不畏宋儒,亦不甚衔宋儒。然则唐以前之儒,语语有实用;宋以后之儒,事事皆空谈。讲学家之辟佛,于释氏毫无所加损,徒喧哄耳。录以为功,固为谠论;录以为罪,亦未免重视留良矣。
奴子王发,夜猎归。月明之下,见一人为二人各捉一臂,东西牵曳,而寂不闻声。疑为昏夜之中,剥夺衣物,乃向空虚鸣一铳,二人奔迸散去,一人返奔归,倏皆不见,方知为鬼。比及村口,则一家灯火出入,人语嘈,云:“新妇缢死复苏矣。”妇云:“姑命晚餐作饼,为犬衔去两三枚。姑疑窃食,痛批其颊。
【翻译】
也曾经听五台山和尚明玉说:批驳佛教的主张,宋代儒学家很深刻而韩愈却很肤浅,宋代儒学家很精辟而韩愈很粗疏,然而剃了头发披着僧衣做和尚的人,怕的是韩愈而不是宋代儒学家,恨的是韩愈而不是宋代儒学家。因为韩愈斥责的是佛教信徒们给寺院和和尚施舍供养,这是针对广大普通民众而说的;宋代儒学家批驳的是有关明心见性的佛学理论,是针对知识分子而说的。天下知识分子少而普通民众多;和尚们生活所需的供给,也是来自于知识分子的少,而来自于普通民众的多。假使韩愈的主张获胜,那么寺庙必然要断了香炉烟火,建造寺院也就没有了土地,即使有佛学造诣极深的和尚,他难道能率领数不清的和尚们空着肚子坐在露天里说佛法么!这就好像用兵的人先切断了敌军的粮草供给线,敌军就将不等攻打就自我溃散了。所以和尚们非常怕韩愈,也非常恨韩愈。如果宋代儒学家们的主张获胜,大不了儒家的道理是那样,儒家的礼法是那样,你不必听从我;佛家的道理是这样,佛教的礼法是这样,我也不必听从你。你我可以各自信奉自己知道的东西,各自施行自己理解的东西,彼此对峙,对任何一方都没有什么危害。所以,佛教徒不太怕宋代儒学家,也不太恨宋代儒学家。然而唐代以前的儒学家,所说的每句话都实用;宋代以后的儒学家,却每件事情都只是空谈。讲理学的人口口声声斥责佛教,实际上对佛教毫无损伤,只不过是乱起哄而已。把批佛的言论作为功劳记录下来,固然是正直的言论;把这一条当成罪过,也未免太看重吕留良了。
奴仆王发,有一天夜里打猎归来。月色中,只见有个人被两个人各拉着一只胳膊,一个向东拉扯,一个向西拉扯,却一点儿声音都没有。他以为是盗贼趁着天黑剥衣服劫财物,就向空中放了一枪,那两个人飞奔跑开,被拉的人急忙奔回来,转眼就不见了,他这才知道遇上了鬼。到了村口,看见有一家人点着灯,人们来来往往,声音嘈杂,说:“新娘上吊又醒过来了。”新娘说:“婆婆叫我晚饭做饼,饼被狗叨走了两三个。婆婆怀疑是我偷吃了,就狠狠打我的嘴巴。
【原文】
冤抑莫白,痴立树下。俄一妇来劝:‘如此负屈,不如死。’犹豫未决,又一妇来怂恿之。恍惚迷瞀,若不自知,遂解带就缢,二妇助之。闷塞痛苦,殆难言状,渐似睡去,不觉身已出门外。一妇曰:‘我先劝,当代我。’一妇曰:‘非我后至不能决,当代我。’方争夺间,忽霹雳一声,火光四照,二妇惊走,我乃得归也。”后发夜归,辄遥闻哭詈,言破坏我事,誓必相杀。发亦不畏。一夕,又闻哭詈。发诃曰:“尔杀人,我救人,即告于神,我亦理直。敢杀即杀,何必虚相恐怖!”自是遂绝。然则救人于死,亦招欲杀者之怨,宜袖手者多欤?此奴亦可云小异矣。
宋清远先生言:昔在王坦斋先生学幕时,一友言梦游至冥司,见衣冠数十人累累入;冥王诘责良久,又累累出,各有愧恨之色。偶见一吏,似相识,而不记姓名,试揖之,亦相答。因问:“此并何人,作此形状?”吏笑曰:“君亦居幕府,其中岂无一故交耶?”曰:“仆但两次佐学幕,未入有司署也。”吏曰:“然则真不知矣。此所谓四救先生者也。”
问:“四救何义?”曰:“佐幕者有相传口诀,曰救生不救死,救官不救民,救大不救小,救旧不救新。救生不救死者,死者已死,断无可救;生者尚生,又杀以抵命,是多死一人也,故宁委曲以出之。而死者衔冤与否,则非所计也。救官不救民者,上控之案,使冤得申,则官之祸福不可测;使不得申,即反坐不过军流耳。而官之枉断与否,则非所计也。救大不救小者,罪归上官,则权位重者谴愈重,且牵累必多;罪归微官,则责任轻者罚可轻,且归结较易。而小官之当罪与否,则非所计也。救旧不救新者,旧官已去,有所未了,羁留之恐不能偿;新官方来,有所委卸,强抑之尚可以办。其新官之能堪与否,则非所计也。是皆以君子之心,行忠厚长者之事,非有所求取巧为舞文,亦非有所恩仇私相报复。然人情百态,事变万端,原不能执一而论。苟坚持此例,则矫枉过直,顾此失彼,本造福而反造孽,本弭事而反酿事,亦往往有之。今日所鞫,即以此贻祸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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