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666 » 《周礼》 » 天官 冢宰 » 庖人 > 凡令禽献,以法授之,其出入亦如之+

凡令禽献,以法授之,其出入亦如之。原文解释

【原文】

4.凡令禽献note-name:凡令禽献1凡令禽献:郑《注》曰:“令,令兽#-666aa;也。禽兽不可久处,宾客至,将献之,庖人乃令兽人取之。必书所当献之数与之,及其来致禽,亦以此书校数之。至于献宾客,又以此书付使者,展而行之。”按,兽人,官名。负责提供活的禽兽。以法授之note-name:以法授之2以法授之:法,指供应各类宾客禽兽数目的相关法规、规定。授之,谓授予兽#-666aa;,让其依数进献。其出入亦如之note-name:其出入亦如之3其出入亦如之:贾《疏》曰:“既以数授兽#-666aa;,(兽人)依数以禽入庖人,是入也。庖人得此禽,还依数付使者送向馆,是出也。”

阅读辅助提示:原文中出现的注释图标ICO为对应字词的注释内容,可以点击直接查看注释信息。

【翻译】

凡是宾客到达后,庖#-666aa;就要命令兽#-666aa;进献禽兽,依据规定把所应献禽兽的数量交给他。兽#-666aa;给庖人送来禽兽,庖人送出禽兽,也要像这样依据规定办理。

原文翻译

4.凡令禽献,以法授之,其出入亦如之。

凡是宾客到达后,庖#-666aa;就要命令兽#-666aa;进献禽兽,依据规定把所应献禽兽的数量交给他。兽#-666aa;给庖人送来禽兽,庖人送出禽兽,也要像这样依据规定办理。

【原文注释】

〔1〕凡令禽献:郑《注》曰:“令,令兽#-666aa;也。禽兽不可久处,宾客至,将献之,庖人乃令兽人取之。必书所当献之数与之,及其来致禽,亦以此书校数之。至于献宾客,又以此书付使者,展而行之。”按,兽人,官名。负责提供活的禽兽。

〔2〕以法授之:法,指供应各类宾客禽兽数目的相关法规、规定。授之,谓授予兽#-666aa;,让其依数进献。

〔3〕其出入亦如之:贾《疏》曰:“既以数授兽#-666aa;,(兽人)依数以禽入庖人,是入也。庖人得此禽,还依数付使者送向馆,是出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