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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府掌邦布之入出,以共百物,而待邦之用凡有法者。原文解释

【原文】

1.外府掌邦note-name:布1布:郑《注》曰:“泉也。”泉即钱币。上古布制货币,有一定长度、宽度,盖有印章。之入出,以共百物,而待邦之用note-name:邦之用2邦之用:据郑《注》,谓百官之公用。有法:谓符#-666ff;国家财政开支制度。此制度即《大宰》“九式”。凡有法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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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翻译】

外府掌管王国法定钱币的收支,用以供给采购各种物品,并供给王国各部门法定的办公开支。

原文翻译

1.外府掌邦布之入出,以共百物,而待邦之用凡有法者。

外府掌管王国法定钱币的收支,用以供给采购各种物品,并供给王国各部门法定的办公开支。

【原文注释】

〔1〕:郑《注》曰:“泉也。”泉即钱币。上古布制货币,有一定长度、宽度,盖有印章。

〔2〕邦之用:据郑《注》,谓百官之公用。有法:谓符#-666ff;国家财政开支制度。此制度即《大宰》“九式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