笙师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一人,徒十人。原文解释
【原文】
26.笙师1笙师:官名。掌管教吹奏竽、笙等管乐器。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一人,徒十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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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翻译】
笙师,由中士二#-666aa;任长官,下士四#-666aa;任副职,下辖府二#-666aa;,史二人,胥一人,徒十人。
原文 | 翻译 |
26.笙师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一人,徒十人。 | 笙师,由中士二#-666aa;任长官,下士四#-666aa;任副职,下辖府二#-666aa;,史二人,胥一人,徒十人。 |
【原文注释】
〔1〕笙师:官名。掌管教吹奏竽、笙等管乐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