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666 » 《周礼》 » 春官 宗伯 » 大宗伯 > 乃颁祀于邦国、都家、乡邑+

乃颁祀于邦国、都家、乡邑。原文解释

【原文】

17.乃颁祀于邦国、都家note-name:颁祀于邦国、都家1颁祀于邦国、都家:祀,祀典。颁祀,郑《注》曰:“班其所当祀及其礼。”都家,泛指大都、小都、家邑三等采邑(参见《地官·载师》注)。、乡邑。

阅读辅助提示:原文中出现的注释图标ICO为对应字词的注释内容,可以点击直接查看注释信息。

【翻译】

向各诸侯国、各采邑、各乡遂和公邑颁布所当遵循的祀典。并以天子的名义向邦国、都家、乡遂、公邑颁发祀典。

原文翻译

17.乃颁祀于邦国、都家、乡邑。

向各诸侯国、各采邑、各乡遂和公邑颁布所当遵循的祀典。并以天子的名义向邦国、都家、乡遂、公邑颁发祀典。

【原文注释】

〔1〕颁祀于邦国、都家:祀,祀典。颁祀,郑《注》曰:“班其所当祀及其礼。”都家,泛指大都、小都、家邑三等采邑(参见《地官·载师》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