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6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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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国失火,野焚莱,则有刑罚焉。原文解释
原文与翻译左右对照
【原文】
3.凡国失火,野焚莱,则有刑罚焉。
【翻译】
凡国中有失火的,或有擅自放火烧野草的,就有刑罚加以惩处。
原文
翻译
3.凡国失火,野焚莱,则有刑罚焉。
凡国中有失火的,或有擅自放火烧野草的,就有刑罚加以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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宫正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