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纪七 原文及注释 第3节
初,秦时祝官有秘祝,即有灾祥,辄移过于下。夏,诏曰:“盖闻天道,祸自怨起而福繇德兴,百官之非,宜由朕躬。今秘祝之官移过于下,以彰吾之不德,朕甚弗取,其除之!”
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,当刑。诏狱逮系长安。其少女缇萦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其廉平;今坐法当刑。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,虽后欲改过自新,其道无繇也。妾愿没入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”
天子怜悲其意,五月,诏曰:“《诗》曰:‘恺弟
君子,民之父母。’今人有过,教未施而刑已加焉,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无繇至,朕甚怜之!夫刑至断支体,刻肌肤,终身不息,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!岂为民父母之意哉!其除肉刑,有以易之;及令罪人各以轻重,不亡逃,有年而免。具为令!”
丞相张苍、御史大夫冯敬奏请定律曰:“诸当髡者为城旦
、舂;当黥髡者钳为城旦、舂;当劓者笞三百;当斩左止者笞五百;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
、枉法、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、已论而复有笞罪者,皆弃市。罪人狱已决为城旦、舂者,各有岁数以免。”制曰:“可。”
是时,上既躬修玄默
,而将相皆旧功臣,少文多质。惩恶亡秦之政,论议务在宽厚,耻言人之过失,化行天下,告讦之俗易。吏安其官,民乐其业,畜积岁增,户口寖息
。风流笃厚,禁罔疏阔,罪疑者予民,是以刑罚大省,至于断狱四百,有刑错之风焉。
六月,诏曰:“农,天下之本,务莫大焉。今勤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,是为本末者无以异也,其于劝农之道未备。其除田之租税。”
十四年(乙亥,公元前166年)
冬,匈奴老上单于十四万骑入朝那、萧关,杀北地都尉卬,虏人民畜产甚多;遂至彭阳,使奇兵入烧回中宫,候骑至雍甘泉。帝以中尉周舍、郎中令张武为将军,发车千乘、骑卒十万军长安旁,以备胡寇;而拜昌侯卢卿为上郡将军,甯侯魏遬为北地将军,隆虑侯周灶为陇西将军,屯三郡。上亲劳军,勒兵,申教令,赐吏卒,自欲征匈奴。群臣谏,不听;皇太后固要
,上乃止。于是以东阳侯张相如为大将军,成侯董赤、内史栾布皆为将军,击匈奴。单于留塞内月余,乃去。汉逐出塞即还,不能有所杀。
上辇过郎署,问郎署长冯唐曰:“父家何在?”对曰:“臣大父赵人,父徙代。”上曰:“吾居代时,吾尚食监高祛数为我言赵将李齐之贤,战于钜鹿下。今吾每饭意未尝不在钜鹿也。父知之乎?”唐对曰:“尚不如廉颇、李牧之为将也。”上搏髀
曰:“嗟乎!吾独不得廉颇、李牧为将!吾岂忧匈奴哉!”唐曰:“陛下虽得廉颇、李牧,弗能用也。”
上怒,起,入禁中,良久,召唐,让曰:“公奈何众辱我,独无间处乎!”唐谢曰:“鄙人不知忌讳。”上方以胡寇为意,乃卒复问唐曰:“公何以知吾不能用廉颇、李牧也?”唐对曰:“臣闻上古王者之遣将也,跪而推毂
,曰:‘阃
以内者,寡人制之;阃以外者,将军制之。’军功爵赏皆决于外,归而奏之,此非虚言也。臣大父言:李牧为赵将,居边,军市之租,皆自用飨士;赏赐决于外,不从中覆也。委任而责成功,故李牧乃得尽其智能;选车千三百乘,彀骑
万三千,百金之士十万,是以北逐单于,破东胡,灭澹林,西抑强秦,南支韩、魏。当是之时,赵几霸。其后会赵王迁立,用郭开谗,卒诛李牧,令颜聚代之,是以兵破士北,为秦所禽灭。今臣窃闻魏尚为云中守,其军市租尽以飨士卒,私养钱五日一椎牛,自飨宾客、军吏、舍人,是以匈奴远避,不近云中之塞。虏曾一入,尚率车骑击之,所杀甚众。夫士卒尽家人子,起田中从军,安知尺籍、伍符!终日力战,斩首捕虏,上功幕府,一言不相应,文吏以法绳之,其赏不行,而吏奉法必用。臣愚以为陛下赏太轻,罚太重。且云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虏差六级,陛下下之吏,削其爵,罚作之。由此言之,陛下虽得廉颇、李牧,弗能用也!”上说。是日,令唐持节赦魏尚,复以为云中守,而拜唐为车骑都尉。
春,诏广增诸祀坛场、珪币
,且曰:“吾闻祠官祝禧
,皆归福于朕躬,不为百姓,朕甚愧之。夫以朕之不德,而专飨独美其福,百姓不与焉,是重吾不德也。其令祠官致敬,无有所祈!”
是岁,河间文王辟彊薨。
初,丞相张苍以为汉得水德,鲁人公孙臣以为汉当土德,其应,黄龙见;苍以为非,罢之。
十五年(丙子,公元前165年)
春,黄龙见成纪。帝召公孙臣,拜为博士,与诸生申明土德,草改历、服色事。张苍由此自绌。
夏四月,上始幸雍,郊见五帝,赦天下。
九月,诏诸侯王、公卿、郡守举贤良、能直言极谏者,上亲策之。太子家令晁错对策高第
,擢为中大夫。错又上言宜削诸侯及法令可更定者,书凡三十篇。上虽不尽听,然奇其材。
是岁,齐文王则、河间哀王福皆薨,无子,国除。
赵人新垣平以望气
见上,言长安东北有神,气成五采。于是作渭阳五帝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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