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纪二十九 原文及注释 第6节
大司马甄邯死。
莽至明堂
,下书:“以洛阳为东都,常安为西都。邦畿
连体,各有采任。州从《禹贡》为九,爵从周氏为五。诸侯之员千有八百,附城之数亦如之,以俟有功。诸公一同,有众万户,其余以是为差。今已受封者,公侯以下凡七百九十六人,附城千五百五十一人。”以图簿未定,未授国邑,且令受奉都内,月钱数千。诸侯皆困乏,至有佣作
者。
莽性躁扰,不能无为,每有所兴造,动欲慕古,不度时宜,制度又不定。吏缘为奸,天下謷謷
,陷刑者众。莽知民愁怨,乃下诏:“诸食王田,皆得卖之,勿拘以法。犯私买卖庶人者,且一切勿治。”然他政悖乱,刑罚深刻,赋敛重数,犹如故焉。
初,五威将帅出西南夷,改句町王为侯,王邯怨怒不附。莽讽
牂柯大尹周歆诈杀邯。邯弟承起兵杀歆,州郡击之,不能服。莽又发高句丽兵击匈奴,高句丽不欲行,郡强迫,皆亡出塞,因犯法为寇。辽西大尹田谭追击之,为所杀。州郡归咎于高句丽侯驺,严尤奏言:“貉人犯法,不从驺起。正有他心,宜令州郡且尉安之。今猥被以大罪,恐其遂畔
,夫馀之属必有和者。匈奴未克,夫馀、
貉复起,此大忧也。”莽不尉安,貉遂反。诏尤击之。尤诱高句丽侯驺至而斩焉,传首长安。莽大说,更名高句丽为下句丽。于是貉人愈犯边,东、北与西南夷皆乱。莽志方盛,以为四夷不足吞灭,专念稽古之事,复下书:“以此年二月东巡狩,具礼仪调度。”既而以文母太后体不安,且止待后。
初,莽为安汉公时,欲谄太皇太后,以斩郅支功奏尊元帝庙为高宗,太后晏驾后,当以礼配食云。及莽改号太后为新室文母,绝之于汉,不令得体元帝,堕
坏孝元庙,更为文母太后起庙,独置孝元庙故殿以为文母篹
寿宫,请太后。既至,见孝元庙废彻涂地,太后惊泣曰:“此汉家宗庙,皆有神灵,与何治而坏之!且使鬼神无知,又何用庙为!如令有知,我乃人之妃妾,岂宜辱帝之堂以陈馈食哉!”私谓左右曰:“此人慢神多矣,能久得祐乎!”饮酒不乐而罢。自莽篡位后,知太后怨恨,求所以媚太后者无不为,然愈不说。莽更汉家黑貂著黄貂,又改汉正朔、伏腊日。太后令其官属黑貂,至汉家正、腊日,独与其左右相对饮食。
五年(癸酉,公元13年)
春二月,文母皇太后崩,年八十四,葬渭陵,与元帝合,而沟绝之。新室世世献祭其庙,元帝配食,坐于床
下。莽为太后服丧三年。
乌孙大、小昆弥
遣使贡献。莽以乌孙国人多亲附小昆弥,见匈奴诸边并侵,意欲得乌孙心,乃遣使者引小昆弥使坐大昆弥使上。师友祭酒满昌劾奏使者曰:“夷狄以中国有礼谊,故诎而服从。大昆弥,君也,今序臣使于君使之上,非所以有夷狄也。奉使大不敬!”莽怒,免昌官。
西域诸国以莽积失恩信,焉耆先叛,杀都护但钦。西域遂瓦解。
十一月,彗星出,二十余日,不见。
是岁,以挟铜、炭者多,除其法。
匈奴乌珠留单于死,用事大臣右骨都侯须卜当,即王昭君女伊墨居次云之婿也。云常欲与中国和亲,又素与伊栗置支侯咸厚善,见咸前后为莽所拜,故遂立咸为乌累若鞮单于。乌累单于咸立,以弟舆为右谷蠡王。乌珠留单于子苏屠胡本为左贤王,后更谓之护于,欲传以国。咸怨乌珠留单于贬己号,乃贬护于为左屠耆王。
天凤元年(甲戌,公元14年)
春正月,赦天下。
莽下诏:“将以是岁四仲月遍行巡狩之礼,太官
赍糒、干肉,内者
行张坐卧,所过毋得有所给。俟毕北巡狩之礼,即于土中居洛阳之都。”群公奏言:“皇帝至孝,新遭文母之丧,颜色未复,饮食损少。今一岁四巡,道路万里,春秋尊,非糒、干肉之所能堪。且无巡狩,须阕大服,以安圣体。”莽从之,要期
以天凤七年巡狩。厥明年,即土之中,遣太傅平晏、大司空王邑之洛阳营相宅兆
,图起宗庙、社稷
、郊兆
云。
三月壬申晦,日有食之。大赦天下。以灾异策大司马逯并就侯氏朝位,太傅平晏勿领尚书事,以利苗男䜣为大司马。莽即真,尤备大臣,抑夺下权,朝臣有言其过失者,辄拔擢。孔仁、赵博、费兴等以敢击大臣,故见信任,择名官而居之。国将哀章颇不清,莽为选置和叔,敕曰:“非但保国将闺门,当保亲属在西州者。”诸公皆轻贱,而章尤甚。
本篇未完,请继续下一节的阅读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