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纪三十七 原文及注释
起重光作噩(公元61年),尽旃蒙大渊献(公元75年),凡十五年。
显宗孝明皇帝下
永平四年(辛酉,公元61年)
春,帝近出观览城第,欲遂校猎河内。东平王苍上书谏。帝览奏,即还宫。
秋九月戊寅,千乘哀王建薨,无子,国除。
冬十月乙卯,司徒郭丹、司空冯鲂免,以河南尹沛国范迁为司徒,太仆伏恭为司空。恭,湛之兄子也。
陵乡侯梁松坐怨望、悬飞书
诽谤,下狱死。
初,上为太子,太中大夫郑兴子众以通经知名,太子及山阳王荆因梁松以缣帛请之,众曰:“太子储君,无外交之义。汉有旧防,蕃王不宜私通宾客。”松曰:“长者意,不可逆。”众曰:“犯禁触罪,不如守正而死。”遂不往。及松败,宾客多坐之,唯众不染于辞。
于窴王广德将诸国兵三万人攻莎车,诱莎车王贤,杀之,并其国。匈奴发诸国兵围于窴,广德请降。匈奴立贤质子不居徵为莎车王,广德又攻杀之,更立其弟齐黎为莎车王。
东平王苍自以至亲辅政,声望日重,意不自安,前后累上疏称:“自汉兴以来,宗室子弟无得在公卿位者,乞上骠骑将军印绶,退就藩国。”辞甚恳切,帝乃许苍还国,而不听上将军印绶。
五年(壬戌,公元62年)
春二月,苍罢归藩。帝以骠骑长史为东平太傅,掾为中大夫,令史为王家郎,加赐钱五千万,布十万匹。
冬十月,上行幸邺,是月还宫。
十一月,北匈奴寇五原。十二月,寇云中。南单于击却之。
是岁,发遣边民在内郡者,赐装钱,人二万。
安丰戴侯窦融年老,子孙纵诞,多不法。长子穆尚内黄公主,矫称阴太后诏,令六安侯刘盱去妇,以女妻之。盱妇家上书言状,帝大怒,尽免穆等官,诸窦为郎吏者,皆将家属归故郡,独留融京师。融寻薨。后数岁,穆等复坐事,与子勋、宣皆下狱死。久之,诏还融夫人与小孙一人居洛阳。
六年(癸亥,公元63年)
春二月,王洛山出宝鼎,献之。夏四月甲子,诏曰:“祥瑞之降,以应有德。方今政化多僻,何以致兹!《易》曰:‘鼎象三公。’岂公卿奉职得其理邪!其赐三公帛五十匹,九卿、二千石半之。先帝诏书,禁人上事言圣,而间者章奏颇多浮词。自今若有过称虚誉,尚书皆宜抑而不省,示不为谄子蚩也。”
冬十月,上行幸鲁。十二月,还幸阳城。壬午,还宫。
是岁,南单于適死,单于莫之子苏立,为丘除车林鞮单于。数月,复死,单于適之弟长立,为湖邪尸逐侯鞮单于。
七年(甲子,公元64年)
春正月癸卯,皇太后阴氏崩。二月庚申,葬光烈皇后。
北匈奴犹盛,数寇边,遣使求合市。上冀其交通,不复为寇,许之。
以东海相宗均为尚书令。初,均为九江太守,五日一听事,悉省掾、史,闭督邮府内,属县无事,百姓安业。九江旧多虎暴,常募设槛阱,而犹多伤害。均下记属县曰:“夫江、淮之有猛兽,犹北土之有鸡豚也,今为民害,咎在残吏,而劳勤张捕,非忧恤之本也。其务退奸贪,思进忠善,可一去槛阱,除削课制。”其后无复虎患。帝闻均名,故任以枢机。均谓人曰:“国家喜文法廉吏,以为足以止奸也。然文吏习为欺谩,而廉吏清在一己,无益百姓流亡、盗贼为害也。均欲叩头争之,时未可改也,久将自苦之,乃可言耳!”未及言,会迁司隶校尉。后上闻其言,追善之。
八年(乙丑,公元65年)
春正月己卯,司徒范迁薨。
三月辛卯,以太尉虞延为司徒,卫尉赵熹行太尉事。
越骑司马郑众使北匈奴,单于欲令众拜,众不为屈。单于围守,闭之不与水火。众拔刀自誓,单于恐而止,乃更发使,随众还京师。
初,大司农耿国上言:“宜置度辽将军屯五原,以防南匈奴逃亡。”朝廷不从。南匈奴须卜骨都侯等知汉与北虏交使,内怀嫌怨,欲畔,密使人诣北虏,令遣兵迎之。郑众出塞,疑有异,伺候,果得须卜使人。乃上言:“宜更置大将,以防二虏交通。”由是始置度辽营,以中郎将吴棠行度辽将军事,将黎阳虎牙营士屯五原曼柏。
秋,郡国十四大水。
冬十月,北宫成。
丙子,募死罪系囚诣度辽营,有罪亡命者,令赎罪各有差。楚王英奉黄缣、白纨诣国相曰:“托在藩辅,过恶累积,欢喜大恩,奉送缣帛,以赎愆罪。”国相以闻。诏报曰:“楚王诵黄、老之微言,尚浮屠之仁慈,洁齐
三月,与神为誓,何嫌何疑,当有悔吝!其还赎,以助伊蒲塞
、桑门
之盛馔。”
初,帝闻西域有神,其名曰佛,因遣使之天竺求其道,得其书及沙门以来。其书大抵以虚无为宗,贵慈悲不杀,以为人死,精神不灭,随复受形,生时所行善恶,皆有报应,故所贵修炼精神,以至为佛,善为宏阔胜大之言以劝诱愚俗。精于其道者,号曰沙门。于是中国始传其术,图其形像。而王公贵人,独楚王英最先好之。
壬寅晦,日有食之,既。诏群司勉修职事,极言无讳。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,各言得失。帝览章,深自引咎,以所上班示百官。诏曰:“群僚所言,皆朕之过。民冤不能理,吏黠不能禁,而轻用民力,缮修宫宇,出入无节,喜怒过差。永览前戒,竦然兢惧。徒恐薄德,久而致怠耳!”
本篇未完,请继续下一节的阅读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