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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纪十 原文及注释 第3节

质自请攻东城。谘议参军颜乐之说义宣曰:“质若复克东城,则大功尽归之矣。宜遣麾下自行。”义宣乃遣刘谌之与质俱进。甲寅,义宣至梁山,顿兵西岸,质与刘谌之进攻东城。玄谟督诸军大战,薛安都帅突骑先冲其陈之东南,陷之,斩谌之首;刘季之、宗越又陷其西北,质等兵大败。垣护之烧江中舟舰,烟焰覆水,延及西岸,营垒殆尽。诸军乘势攻之,义宣兵亦溃。义宣单舸迸走生僻字_古文自编15938号,闭户而泣,荆州人随之者犹百余舸。质欲见义宣计事,而义宣已去。质不知所为,亦走,其众皆降散。己未,解严。

癸亥,以吴兴太守刘延孙为尚书右仆射。

六月丙寅,魏主如阴山。

臧质至寻阳,焚烧府舍,载妓妾西走,使嬖人生僻字_古文自编15939号何文敬领余兵居前,至西阳。西阳太守鲁方平绐生僻字_古文自编15940号文敬曰:“诏书唯捕元恶生僻字_古文自编15941号,余无所问。不如逃之。”文敬弃众亡去。质先以妹夫羊冲为武昌郡,质往投之。冲已为郡丞胡庇之所杀,质无所归,乃逃于南湖。掇莲实啖之,追兵至,以荷覆头,自沉于水,出其鼻。戊辰,军主郑俱兒望见,射之,中心,兵刃乱至,肠胃萦水草,斩首送建康,子孙皆弃市生僻字_古文自编15942号。并诛其党乐安太守任荟之、临川内史刘怀之、鄱阳太守杜仲儒。仲儒,骥之兄子也。功臣柳元景等封赏各有差。

丞相义宣走至江夏,闻巴陵有军,回向江陵,众散且尽,与左右十许人徒走,脚痛不能前,僦生僻字_古文自编15943号民露车自载,缘道求食。至江陵郭外,遣人报竺超民,超民具羽仪生僻字_古文自编15944号兵众迎之。时荆州带甲尚万余人,左右翟灵宝诫义宣使抚慰将佐,以“臧质违指授之宜,用致失利,今治兵缮甲,更为后图,昔汉高百败,终成大业”。而义宣忘灵宝之言,误云“项羽千败”,众咸掩口。鲁秀、竺超民等犹欲收余兵更图一决,而义宣惛沮生僻字_古文自编15945号,无复神守,入内不复出,左右腹心稍稍离叛。鲁秀北走,义宣不能自立,欲从秀去,乃携息生僻字_古文自编15946号慆及所爱妾五人着男子服相随。城内扰乱,白刃交横,义宣惧,坠马,遂步进。竺超民送至城外,更以马与之,归而城守。义宣求秀不得,左右尽弃之。夜,复还南郡空廨生僻字_古文自编15947号。旦日,超民收送刺奸生僻字_古文自编15948号。义宣止狱户,坐地叹曰:“臧质老奴误我!”五妾寻被遣出,义宣号泣,语狱吏曰:“常日非苦,今日分别始是苦。”鲁秀众散,不能去,还向江陵,城上人射之。秀赴水死,就取其首。

诏右仆射刘孝孙使荆、江二州,旌别生僻字_古文自编15949号枉直,就行诛赏,且分割二州之地,议更置新州。

初,晋氏南迁,以扬州为京畿,谷帛所资皆出焉。以荆、江为重镇,甲兵所聚尽在焉,常使大将居之。三州户口,居江南之半。上恶其强大,故欲分之。癸未,分扬州浙东五郡置东扬州,治会稽;分荆、湘、江、豫州之八郡置郢州,治江夏;罢南蛮校尉,迁其营于建康。太傅义恭议使郢州治巴陵,尚书令何尚之曰:“夏口在荆、江之中,正对沔口,通接雍、梁,实为津要。由来旧镇,根基不易,既有见城,浦大容舫,于事为便。”上从之。既而荆、扬因此虚耗。尚之请复合二州,上不许。

戊子,省录尚书事。上恶宗室强盛,不欲权在臣下。太傅义恭知其指,故请省之。

上使王公、八座生僻字_古文自编15950号与荆州刺史朱脩之书,令丞相义宣自为计。书未达,庚寅,脩之入江陵,杀义宣,并诛其子十六人,及同党竺超民、从事中郎蔡超、谘议参军颜乐之等。超民兄弟应从诛,何尚之上言:“贼既遁走,一夫可擒。若超民反覆昧利,即当取之,非唯免愆生僻字_古文自编15951号,亦可要不义之赏。而超民曾无此意,微足观过知仁生僻字_古文自编15952号。且为官保全城府,谨守库藏,端坐待缚。今戮及兄弟,则与其余逆党无异,于事为重。”上乃原之。

秋七月丙申朔,日有食之。

庚子,魏皇子弘生;辛丑,大赦,改元兴光。

丙辰,大赦。

八月甲戌,魏赵王深卒。

乙亥,魏主还平城。

冬十一月戊戌,魏主如中山,遂如信都。十二月丙子,还,幸灵丘,至温泉宫。庚辰,还平城。

二年(乙未,公元455年)

春正月,魏车骑大将军乐平王拔有罪,赐死。

镇北大将军、南兖州刺史沈庆之请老。二月丙寅,以为左光禄大夫、开府仪同三司。庆之固让,表疏数十上,又面自陈,乃至稽颡生僻字_古文自编15953号泣涕。上不能夺,听以始兴公就第,厚加给奉。顷之,上复欲用庆之,使何尚之往起之。尚之累陈上意,庆之笑曰:“沈公不效何公,往而复返。”尚之惭而止。辛巳,以尚书右仆射刘延孙为南兖州刺史。

夏五月戊戌,以湘州刺史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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