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纪十 原文及注释 第3节
隋主使司农少卿崔仲方发丁三万,于朔方、灵武筑长城,东距河,西至绥州,绵历七百里,以遏胡寇。
四年(丙午,公元586年)
梁改元广运。
甲子,党项羌请降于隋。
庚午,隋颁历于突厥。
二月,隋始令刺史上佐每岁暮更入朝,上考课
。
丁亥,隋复令崔仲方发丁十五万,于朔方以东,缘边险要,筑数十城。
丙申,立皇弟叔谟为巴东王,叔显为临江王,叔坦为新会王,叔隆为新宁王。
庚子,隋大赦。
三月己未,洛阳男子高德上书,请隋主为太上皇,传位皇太子。帝曰:“朕承天命,抚育苍生,日旰孜孜,犹恐不逮。岂效近代帝王,传位于子,自求逸乐者哉!
夏四月己亥,遣周磻等聘于隋。
五月丁巳,立皇子庄为会稽王。
秋八月,隋遣散骑常侍裴豪等来聘。
戊申,隋申明公李穆卒,葬以殊礼。
闰月丁卯,隋太子勇镇洛阳。
隋上柱国郕公梁士彦讨尉迟迥,所当必破,代迥为相州刺史。隋主忌之,召还长安。上柱国杞公宇文忻与隋主少相厚,善用兵,有威名。隋主亦忌之,以谴去官。以柱国舒公刘昉皆被疏远,闲居无事,颇怀怨望,数相往来,阴谋不轨。
忻欲使士彦于蒲州起兵,己为内应,士彦之甥裴通预其谋而告之。帝隐其事,以士彦为晋州刺史,欲观其意;士彦忻然,谓昉等曰:“天也!”又请仪同三司薛摩兒为长史,帝亦许之。后与公卿朝谒,帝令左右执士彦、忻、昉于行间。诘之,初犹不伏。捕薛摩兒适至,命之庭对,摩兒具论始末,士彦失色,顾谓摩兒曰:“汝杀我!”丙子,士彦、忻、昉皆伏诛,叔侄、兄弟免死除名。
九月辛巳,隋主素服临射殿,命百官射三家资物以为诫。
冬十月己酉,隋以兵部尚书杨尚希为礼部尚书。隋主每旦临朝,日昃不倦,尚希谏曰:“周文王以忧勤
损寿,武王以安乐延年。愿陛下举大纲,责成宰辅。繁碎之务,非人主所宜亲也。”帝善之而不能从。
癸丑,隋置山南道行台于襄州;以秦王俊为尚书令。俊妃崔氏生男,隋主喜,颁赐群官。
直秘书内省博陵李文博,家素贫,人往贺之,文博曰:“赏罚之设,功过所存。今王妃生男,于群官何事,乃妄受赏也!”闻者愧之。
癸亥,以尚书仆射江总为尚书令,吏部尚书谢伷为仆射。
十一月己卯,大赦。
吐谷浑可汗夸吕在位百年,屡因喜怒废杀太子。后太子惧,谋执夸吕而降;请兵于隋边吏,秦州总管河间王弘请以兵应之,隋主不许。
太子谋泄,为夸吕所杀,复立其少子嵬王诃为太子。叠州刺史杜粲请因其衅而讨之,隋主又不许。
是岁,嵬王诃复惧诛,谋帅部落万五千户降隋,遣使诣阙,请兵迎之。隋主曰:“浑贼风俗,特异人伦,父既不慈,子复不孝。朕以德训人,何有成其恶逆乎!”乃谓使者曰:“父有过失,子当谏争,岂可潜谋非法,受不孝之名!溥天
之下,皆朕臣妾,各为善事,即称朕心。嵬王既欲归朕,唯教嵬王为臣子之法,不可远遣兵马,助为恶事!”嵬王诃乃止。
祯明元年(丁未,公元587年)
春正月戊寅,大赦,改元。
癸巳,隋主享太庙。
乙未,隋制诸州岁贡士
三人。
二月丁巳,隋主朝日
于东郊。
遣兼散骑常侍王亨等聘于隋。
隋发丁男十万余人修长城,二旬而罢。夏四月,于扬州开山阳渎以通运。
突厥沙钵略可汗遣其子入贡于隋,因请猎于恒、代之间,隋主许之,仍遣人赐以酒食。沙钵略帅部落再拜受赐。
沙钵略寻卒,隋为之废朝三日,遣太常吊祭。
初,沙钵略以其子雍虞闾懦弱,遗令立其弟叶护处罗侯。雍虞闾遣使迎处罗侯,将立之,处罗侯曰:“我突厥自木杆可汗以来,多以弟代兄。以庶夺嫡,失先祖之法,不相敬畏。汝当嗣位,我不惮拜汝!”雍虞闾曰:“叔与我父,共根连体。我,枝叶也,岂可使根本反从枝叶,叔父屈于卑幼乎!且亡父之命,何可废也!愿叔勿疑!”遣使相让者五六,处罗侯竟立,是为莫何可汗。以雍虞闾为叶护。遣使上表言状。
隋使车骑将军长孙晟持节拜之,赐以鼓吹、幡旗。莫何勇而有谋,以隋所赐旗鼓西击阿波;阿波之众以为得隋兵助之,多望风降附。遂生擒阿波,上书请其死生之命。
隋主下其议,乐安公元谐请就彼枭首;武阳公李充请生取入朝,显戮
以示百姓。隋主谓长孙晟:“于卿何如?”晟对曰:“若突厥背诞,须齐之以刑。今其昆弟自相夷灭,阿波之恶非负国家。因其困穷,取而为戮,恐非招远之道。不如两存之。”左仆射高颎曰:“骨肉相残,教之蠹也,宜存养以示宽大。”隋主从之。
甲戌,隋遣兼散骑常侍杨同等来聘。
五月乙亥朔,日有食之。
秋七月己丑,隋卫昭王爽卒。
八月,隋主征梁主入朝。梁主帅其群臣二百余人发江陵;庚申,至长安。
隋主以梁主在外,遣武乡公崔弘度将兵戍江陵。军至都州,梁主叔父太傅安平王岩、弟荆州刺史义兴王
等恐弘度袭之,乙丑,遣都官尚书沈君公诣荆州刺史宜黄侯慧纪请降。九月庚寅,慧纪引兵至江陵城下。辛卯,岩等驱文、武、男、女十万口来奔。
隋主闻之,废梁国;遣尚书左仆射高颎安集遗民;梁中宗、世宗各给守冢十户;拜梁主琮上柱国,赐爵莒公。
甲午,大赦。
冬十月,隋主如同州;癸亥,如蒲州。
十一月丙子,以萧岩为开府仪同三司、东扬州刺史,萧谳为吴州刺史。
丁亥,以豫章王叔英兼司徒。
甲午,隋主如冯翊,亲祠故社;戊戌,还长安。
是行也,内史令李德林以疾不从,隋主自同州敕书追之,与议伐陈之计。及还,帝马上举鞭南指曰:“待平陈之日,以七宝装严
公,使自山以东无及公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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