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纪一 原文及注释 第3节
衡州司马任瓌劝都督王勇据岭南,求陈氏子孙,立以为帝;勇不能用,以所部来降,瓌弃官去。瓌,忠之弟子也。
于是陈国皆平,得州三十,郡一百,县四百。诏建康城邑宫室,并平荡耕垦,更于石头置蒋州。
晋王广班师,留王韶镇石头城,委以后事。三月己巳,陈叔宝与其王公百司发建康,诣长安,大小在路,五百里累累不绝。帝命权分长安士民宅以俟之,内外修整,遣使迎劳;陈人至者如归。夏四月辛亥,帝幸骊山,亲劳旋师。乙巳,诸军凯入,献俘于太庙,陈叔宝及诸王侯将相并乘舆服御、天文图籍等以次行列,仍以铁骑围之,从晋王广、秦王俊入,列于殿庭。拜广为太尉,赐辂车、乘马、衮冕之服、玄圭
、白璧。丙辰,帝坐广阳门观,引陈叔宝于前,及太子、诸王二十八人,司空司马消难以下至尚书郎凡二百余人,帝使纳言宣诏劳之;次使内史令宣诏,责以君臣不能相辅,乃至灭亡。叔宝及其群臣并愧惧伏地,屏息不能对。既而宥之。
初,武元帝迎司马消难,与消难结为兄弟,情好甚笃,帝每以叔父礼事之。及平陈,消难至,特免死,配为乐户,二旬而免,犹以旧恩引见;寻卒于家。
庚戌,帝御广阳门宴将士,自门外夹道列布帛之积,达于南郭。班赐各有差,凡用三百余万段。故陈之境内,给复十年,余州免其年租赋。
乐安公元谐进曰:“陛下威德远被,臣前请以突厥可汗为候正,陈叔宝为令史,今可用臣言矣。”帝曰:“朕平陈国,本以除逆,非欲夸诞。公之所奏,殊非朕心。突厥不知山川,何能警候
;叔宝昏醉,宁堪驱使!”谐默然而退。
辛酉,进杨素爵为越公,以其子玄感为仪同三司,玄奖为清河郡公;赐物万段,粟万石。命贺若弼登御坐,赐物八千段,加位上柱国,进爵宋公。仍各加赐金宝及陈叔宝妹为妾。
贺若弼、韩擒虎争功于帝前。弼曰:“臣在蒋山死战,破其锐卒,擒其骁将,震扬威武,遂平陈国;韩擒虎略不交陈,岂臣之比!”擒虎曰:“本奉明旨,令臣与弼同时合势以取伪都,弼乃敢先期,逢贼遂战,致令将士伤死甚多。臣以轻骑五百,兵不血刃,直取金陵,降任蛮奴
,执陈叔宝,据其府库,倾其巢穴。弼至夕方扣北掖门,臣启关而纳之,斯乃救罪不暇,安得与臣相比!”帝曰:“二将俱为上勋。”于是进擒虎位上柱国,赐物八千段。有司劾擒虎放纵士卒,淫污陈宫;坐此不加爵邑。
加高颎上柱国,进爵齐公,赐物九千段。帝劳之曰:“公伐陈后,人言公反,朕已斩之。君臣道合,非青蝇所能间也。”帝从容命颎与贺若弼论平陈事,颎曰:“贺若弼先献十策,后于蒋山苦战破贼。臣文吏耳,焉敢与大将论功!”帝大笑,嘉其有让。
帝之伐陈也,使高颎问方略于上仪同三司李德林,以授晋王广;至是,帝赏其功,授柱国,封郡公,赏物三千段。已宣敕讫,或说高颎曰:“今归功于李德林,诸将必当愤惋,且后世观公有若虚行。”颎入言之,乃止。
以秦王俊为扬州总管四十四州诸军事,镇广陵。晋王广还并州。
晋王广之戮陈五佞
也,未知都官尚书孔范、散骑常侍王瑳、王仪、御史中丞沈瓘之罪,故得免;及至长安,事并露,乙未,帝暴其过恶,投之边裔,以谢吴、越之人。瑳刻薄贪鄙,忌害才能;仪倾巧侧媚
,献二女以求亲昵;瓘险惨苛酷,发言邪谄,故同罪焉。
帝给赐陈叔宝甚厚,数得引见,班同三品;每预宴,恐致伤心,为不奏吴音。后监守者奏言:“叔宝云,‘既无秩位,每预朝集,愿得一官号。’”帝曰:“叔宝全无心肝!”监者又言:“叔宝常醉,罕有醒时。”帝问:“饮酒几何?”对曰:“与其子弟日饮一石。”帝大惊,使节其酒,既而曰:“任其性;不尔,何以过日!”帝以陈氏子弟既多,恐其在京城为非,乃分置边州,给田业使为生,岁时赐衣服以安全之。
诏以陈尚书令江总为上开府仪同三司,仆射袁宪、骠骑萧摩诃、领军任忠皆为开府仪同三司,吏部尚书吴兴姚察为秘书丞。上嘉袁宪雅操,下诏,以为江表称首,授昌州刺史。闻陈散骑常侍袁元友数直言于陈叔宝,擢拜主爵侍郎。谓群臣曰:“平陈之初,我悔不杀任蛮奴。受人荣禄,兼当重寄,不能横尸徇国,乃云无所用力,与弘演纳肝
何其远也!”
帝见周罗睺,慰谕之,许以富贵。罗睺垂泣对曰:“臣荷陈氏厚遇,本朝沦亡,无节可纪。得免于死,陛下之赐也,何富贵之敢望!”贺若弼谓罗睺曰:“闻公郢、汉捉兵,即知扬州可得。王师利涉,果如所量。”罗睺曰:“若得与公周旋,胜负未可知。”顷之,拜上仪同三司。先是,陈将羊翔来降,伐陈之役,使为向导,位至上开府仪同三司,班在罗睺上。韩擒虎于朝堂戏之曰:“不知机变,乃立在羊翔之下,能无愧乎!”罗睺曰:“昔在江南,久承令问,谓公天下节士;今日所言,殊非所望。”擒虎有愧色。
帝之责陈君臣也,陈叔文独欣然有得色。既而复上表自陈:“昔在巴州,已先送款
,乞知此情,望异常例!”帝虽嫌其不忠,而欲怀柔江表,乃授叔文开府仪同三司,拜宜州刺史。
初,陈散骑常侍韦鼎聘于周,遇帝而异之,谓帝曰:“公当大贵,贵则天下一家,岁一周天,老夫当委质于公。”及至德之初,鼎为太府卿,尽卖田宅,大匠卿毛彪问其故,鼎曰:“江东王气,尽于此矣!吾与尔当葬长安。”及陈平,上召鼎为上仪同三司。鼎,叡之孙也。
壬戌,诏曰:“今率土大同,含生
遂性;太平之法,方可流行。凡我臣民,澡身浴德,家家自修,人人克念。兵可立威,不可不戢,刑可助化,不可专行。禁卫九重
之余,镇守四方之外,戎旅军器,皆宜停罢。世路既夷,群方无事,武力之子,俱可学经;民间甲仗,悉皆除毁。颁告天下,咸悉此意。”
贺若弼撰其所画策上之,谓为《御授平陈七策》。帝弗省,曰:“公欲发扬我名,我不求名,公宜自载家传。”弼位望隆重,兄弟并封郡公,为刺史、列将,家之珍玩,不可胜计,婢妾曳罗绮者数百,时人荣之。其后突厥来朝,上谓之曰:“汝闻江南有陈国天子乎?”对曰:“闻之。”上命左右引突厥诣韩擒虎前曰:“此是执得陈国天子者。”擒虎厉色顾之,突厥惶恐,不敢仰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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