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纪十三 原文及注释 第3节
褚遂良上疏,以为:“薛延陀本一俟斤
,陛下荡平沙塞,万里萧条,余寇奔波,须有酋长,玺书
鼓纛
,立为可汗。比者复降鸿私
,许其姻媾,西告吐蕃,北谕思摩,中国童幼,靡不知之。御幸北门,受其献食,群臣四夷,宴乐终日。咸言陛下欲安百姓,不爱一女,凡在含生,孰不怀德?今一朝生进退之意,有改悔之心,臣为国家惜兹声听。所顾甚少,所失殊多,嫌隙既生,必构边患。彼国蓄见欺之怒,此民怀负约之惭,恐非所以服远人、训戎士也。陛下君临天下十有七载,以仁恩结庶类
,以信义抚戎夷,莫不欣然。负之无力,何惜不使有始有卒乎?夫龙沙以北,部落无算,中国诛之,终不能尽,当怀之以德,使为恶者在夷不在华,失信者在彼不在此,则尧、舜、禹、汤不及陛下远矣!”上不听。
是时,群臣多言:“国家既许其婚,受其聘币,不可失信戎狄,更生边患。”上曰:“卿曹皆知古而不知今。昔汉初匈奴强,中国弱,故饰子女、捐金絮以饵之,得事之宜。今中国强,戎狄弱,以我徒兵一千,可击胡骑数万。薛延陀所以匍匐
稽颡
,惟我所欲,不敢骄慢者,以新为君长,杂姓非其种族,欲假中国之势以威服之耳。彼同罗、仆骨、回纥等十余部,兵各数万,并力攻之,立可破灭,所以不敢发者,畏中国所立故也。今以女妻之,彼自恃大国之婿,杂姓谁敢不服!戎狄人面兽心,一旦微不得意,必反噬为害。今吾绝其婚,杀
其礼,杂姓知我弃之,不日将瓜剖之矣,卿曹第
志
之。”
臣光曰:孔子称去食、去兵,不可去信。唐太宗审知薛延陀不可妻,则初勿许其婚可也。既许之矣,乃复恃强弃信而绝之,虽灭薛延陀,犹可羞也。王者发言出令,可不慎哉?
上曰:“盖苏文弑其君而专国政,诚不可忍。以今日兵力,取之不难,但不欲劳百姓,吾欲且使契丹、靺鞨扰之,何如?”长孙无忌曰:“盖苏文自知罪大,畏大国之讨,必严设守备,陛下少为之隐忍,彼得以自安,必更骄惰
,愈肆其恶,然后讨之,未晚也。”上曰:“善!”戊辰,诏以高丽王藏为上柱国、辽东郡王、高丽王,遣使持节册命。
丙子,徙东莱王泰为顺阳王。
初,太子承乾失德,上密谓中书侍郎兼左庶子杜正伦曰:“吾儿足疾乃可耳,但疏远贤良,狎昵群小,卿可察之。果不可教示,当来告我。”正伦屡谏,不听,乃以上语告之。太子抗表
以闻,上责正伦漏泄,对曰:“臣以此恐之,冀其迁善耳。”上怒,出正伦为谷州刺史。及承乾败,秋七月辛卯,复左迁正伦为交州都督。初,魏徵尝荐正伦及侯君集有宰相材,请以君集为仆射,且曰:“国家安不忘危,不可无大将,诸卫兵马宜委君集专知。”上以君集好夸诞,不用。及正伦以罪黜,君集谋反诛,上始疑徵阿党。又有言徵自录前后谏辞以示起居郎褚遂良者,上愈不悦,乃罢叔玉尚主,而踣
所撰碑。
初,上谓监修国史房玄龄曰:“前世史官所记,皆不令人主见之,何也?”对曰:“史官不虚美
,不隐恶,若人主见之必怒,故不敢献也。”上曰:“朕之为心,异于前世帝王。欲自观国史,知前日之恶,为后来之戒,公可撰次以闻。”谏议大夫朱子奢上言:“陛下圣德在躬,举无过事,史官所述,义归尽善。陛下独览《起居》,于事无失,若以此法传示子孙,窃恐曾、玄之后或非上智,饰非护短,史官必不免刑诛。如此,则莫不希风顺旨
。,全身远害,悠悠千载,何所信乎?所以前代不观,盖为此也。”上不从。玄龄乃与给事中许敬宗等删为《高祖》《今上实录》。癸巳,书成,上之。上见书六月四日事
,语多微隐,谓玄龄曰:“周公诛管蔡
以安周,季友
鸩叔牙
以存鲁。朕之所以,亦类是耳,史官何讳焉?”即命削去浮词,直书其事。
八月庚戌,以洛州都督张亮为刑部尚书,参预朝政,以左卫大将军、太子右卫率李大亮为工部尚书。大亮身居三职,宿卫两宫
,恭俭忠谨,每宿直,必坐寐
达旦。房玄龄甚重之,每称大亮有王陵
、周勃
之节,可当大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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