僖公二十八年 第5节原文解释
【注释】
〔1〕诉:指造谣。
〔2〕不废命:不废卫侯之命。
〔3〕夷叔:即叔武。夷为谥号。
〔4〕宁武子:名俞,卫大夫。宛濮:在今河南长垣县西南。
〔5〕天诱其衷:当时俗语,即天心在我。
〔6〕降心:放弃成见。
〔7〕扞:保卫。牧圉:养牛马的人。
〔8〕保:恃。力:功劳。
〔9〕长牂:卫大夫。
〔10〕捉:握。
【原文】
城濮之战,晋中军风于泽,亡大旆之左旃〔1〕。祁瞒奸命〔2〕,司马杀之,以徇于诸侯,使茅茷代之。师还。壬午,济河。舟之侨先归,士会摄右〔3〕。秋七月丙申,振旅〔4〕,恺以入于晋〔5〕。献俘授馘,饮至大赏〔6〕,征会讨贰。杀舟之侨以徇于国,民于是大服。君子谓:“文公其能刑矣,三罪而民服〔7〕。《诗》云:‘惠此中国,以绥四方〔8〕。’不失赏刑之谓也。”
【注释】
〔1〕旃:旗旁长旒,用帛为之。
〔2〕祁瞒:掌军马与旗章之官。奸命:犯军令。
〔3〕士会:士蔿之孙,成伯之子。先食邑随,后徒封范。又称士季、随季、随武子、范武子等。
〔4〕振旅:整顿军伍。
〔5〕恺:唱凯歌。
〔6〕饮至:见隐公五年注。
〔7〕三罪:杀三罪人。指颠颉、祁瞒、舟之侨。
〔8〕所引诗见《诗·大雅·民劳》。
【原文】
冬,会于温,讨不服也。
卫侯与元咺讼,宁武子为辅〔1〕,鍼庄子为坐〔2〕,士荣为大士〔3〕。卫侯不胜。杀士荣,刖鍼庄子,谓宁俞忠而免之。执卫侯,归之于京师,置诸深室〔4〕。宁子职纳橐饘焉〔5〕。元咺归于卫,立公子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辅:辅相卫成公。
〔2〕坐:代替卫成公。因臣无与君对质之理,故令人代替。
〔3〕大士:治狱之官,质正其事。
〔4〕深室:另外设立的囚室。
〔5〕橐饘:供衣食。
【原文】
是会也〔1〕,晋侯召王,以诸侯见,且使王狩。仲尼曰〔2〕:“以臣召君,不可以训〔3〕。”故书曰:“天王狩于河阳。”言非其地也,且明德也。
壬申,公朝于王所。
丁丑,诸侯围许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是会:温之会。
〔2〕仲尼:孔子。
〔3〕训:法则。
【原文】
晋侯有疾,曹伯之竖侯獳货筮史〔1〕,使曰以曹为解:“齐桓公为会而封异姓〔2〕,今君为会而灭同姓。曹叔振铎〔3〕,文之昭也。先君唐叔,武之穆也。且合诸侯而灭兄弟,非礼也。与卫偕命,而不与偕复,非信也。同罪异罚,非刑也。礼以行义,信以守礼,刑以正邪,舍此三者,君将若之何?”公说,复曹伯,遂会诸侯于许。
【注释】
〔1〕货:贿赂。
〔2〕封异姓:齐桓公封邢、卫,于齐为异姓。
〔3〕叔振铎:曹始封祖。
【原文】
晋侯作三行以御狄〔1〕,荀林父将中行,屠击将右行,先蔑将左行。
【注释】
〔1〕三行:犹三军。晋已有三军,于此时又设三军,古天子六军,以别于天子,故别称“行”。
【翻译】
(经)
二十八年春,晋文公侵袭曹国。晋文公攻打卫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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