襄公二十六年 第3节原文解释
〔3〕不失所:郑注谓“如期至”。
〔4〕北宫遗:北宫括之子,谥成子。
〔5〕女齐:女叔齐,晋臣。
〔6〕士弱:晋主刑狱的大夫。
【原文】
秋七月,齐侯、郑伯为卫侯故〔1〕,如晋,晋侯兼享之。晋侯赋《嘉乐》〔2〕。国景子相齐侯〔3〕,赋《蓼萧》〔4〕。子展相郑伯,赋《缁衣》〔5〕。叔向命晋侯拜二君曰:“寡君敢拜齐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,敢拜郑君之不贰也〔6〕。”
【注释】
〔1〕齐侯:齐景公。
〔2〕嘉乐:《诗·大雅》篇名。杜注谓取其“嘉乐君子,显显令德,宜民宜人,受禄于天”,表示对齐、郑二君的欢迎。
〔3〕国景子:国弱。
〔4〕蓼萧:《诗·小雅》篇名。取其中“既见君子,孔燕豈弟,宜兄宜弟”意,谓晋、郑兄弟,为卫说情。
〔5〕缁衣:《诗·郑风》篇名,取其中“适子之馆兮,还,予授子之粲兮”,谓请晋国允许二国之请。
〔6〕按:齐、郑二国为卫求情,叔向故意从另一角度理解,把齐所赋诗中有“既见君子,燕笑语兮,是以有誉处兮”理解成祝晋得宗庙之安;把郑所赋诗理解为进献衣服,忠心不二。
【原文】
国子使晏平仲私于叔向,曰:“晋君宣其明德于诸侯,恤其患而补其阙〔1〕,正其违而治其烦〔2〕,所以为盟主也。今为臣执君,若之何?”叔向告赵文子〔3〕,文子以告晋侯。晋侯言卫侯之罪,使叔向告二君。国子赋“辔之柔矣”〔4〕,子展赋“将仲子兮”〔5〕,晋侯乃许归卫侯。叔向曰:“郑七穆〔6〕,罕氏其后亡者也。子展俭而壹。”
【注释】
〔1〕恤:忧心。
〔2〕烦:乱。
〔3〕赵文子:赵武。
〔4〕辔之柔矣:杜注谓逸诗,义取宽政以待诸侯,犹如柔辔之御刚马。
〔5〕将仲子兮:出《诗·郑风·将仲子》,取其中“人之多言,亦可畏兮”句。
〔6〕七穆:郑穆公的七个后代。时公孙舍之(子展)为罕氏,公孙夏(子西)为驷氏,公孙侨(子产)为国氏,良霄(伯有)为良氏,游吉(子太叔)为游氏,公孙段(子石)为丰氏,印段(伯石)为印氏。
【原文】
初,宋芮司徒生女子〔1〕,赤而毛,弃诸堤下。共姬之妾取以入〔2〕,名之曰弃。长而美。平公入夕〔3〕,共姬与之食。公见弃也,而视之,尤〔4〕。姬纳诸御,嬖,生佐,恶而婉。大子痤美而很〔5〕,合左师畏而恶之〔6〕。寺人惠墙伊戾为大子内师而无宠〔7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芮司徒:宋大夫。
〔2〕共姬:宋伯姬,共公夫人。
〔3〕入夕:傍晚入内问安。
〔4〕尤:绝美。
〔5〕很:狠,狠毒。
〔6〕合左师:向戌。
〔7〕内师:太子内宫宦官之长。
【原文】
秋,楚客聘于晋,过宋。大子知之〔1〕,请野享之。公使往,伊戾请从之。公曰:“夫不恶女乎?”对曰:“小人之事君子也,恶之不敢远,好之不敢近。敬以待命,敢有贰心乎?纵有共其外〔2〕,莫共其内。臣请往也。”遣之。至,则欿〔3〕,用牲,加书,征之〔4〕,而骋告公曰:“大子将为乱,既与楚客盟矣。”公曰:“为我子,又何求?”对曰:“欲速。”公使视之,则信有焉。问诸夫人与左师,则皆曰:“固闻之。”公囚大子。大子曰:“唯佐也能免我。”召而使请,曰:“日中不来,吾知死矣。”左师闻之,聒而与之语〔5〕。过期,乃缢而死。佐为大子。公徐闻其无罪也,乃亨伊戾〔6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知:相识。
〔2〕共:同“供”,侍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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