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张徐张胡列传 白话文翻译 第2节
永元十六年,安帝拜徐防为司徒(丞相)。殇帝延平元年,徐防改任太尉,与太傅张禹一起,兼领尚书职事,多次得到朝廷赏赐,受到安帝信任。
安帝即位,以定策有功,封徐防为龙乡侯,享受食邑一千一百户。这一年,灾害频发,贼寇肆虐,太后以策书免去徐防的职务,徐防回到封邑养老。三公由于灾异而被免职,从徐防开始。
徐防去世,应该由儿子徐衡继承爵位,徐衡让与弟弟徐崇,几年后,不得已,徐衡才接受爵位。
张敏,字伯达,河间郡鄚县人。章帝建初二年,张敏被举荐为孝廉,四次升迁,建初五年,张敏担任尚书。
建初年间,有人侮辱某人的父亲,某人为此而杀人,章帝赦免杀人者死罪,仅予以轻刑处罚。再后来,此案成为判案的依据。当时,朝臣廷议,将此案例定为《轻侮法》。张敏反对,说:“《轻侮法》的制定,是先帝法外开恩,不应该作为法律固定。犯人的生死判决,应该从上至下,形成制度。犹如天体运行,有四季差别。有些犯罪,可以生,有些犯罪,则必须死。如果一律予以赦免、宽宥,给予轻判,这样制定法律,就是姑息养奸,滋生罪恶。孔子讲:‘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’按照《春秋》大义,儿子不为父亲报仇,非为人子;按照法律,杀人者必须偿命,不能减轻处罚。而今,假托义理,为杀人者减刑,那么妄杀无辜也会包括在其中。这样做,会使得官吏随意解释法律,这不是引导百姓‘在丑不争’。而且,《轻侮法》涉及面很广,按照《轻侮法》类推,有四五百条。如果官吏在执行时相互参照,又会有更多的类似案件,难以为后世所效法。臣听老师教导:‘润饰文章,要从立意着手。’当年,高帝废除秦政烦苛之法,与百姓约法三章。建初年间,光武帝颁发诏书,有枉自更改古制者,三公、廷尉要予以纠正,以免遗祸后世。”张敏的奏议被搁置。张敏再次上疏:“臣张敏蒙受皇上厚恩,受到擢拔任用,心中仍有困惑,对有些政策难以理解,真的不能苟合某些大臣的奏议。臣以为,孔子为后世校订经书,皋陶为后世制定法律,他们的本意,都是为了禁止不法之徒胡作非为。如果草率施行《轻侮法》,将如何制止民众犯罪?民众相互间,也难以避免‘轻侮’,更有甚者,会打开仇杀之门。执行法律的官员,还会滥用法律。有些廷议者讲:‘制定法律,应该首先考虑让犯罪者活命。’臣愚以为,天地之间,人为贵,杀人者偿命,夏商周三代都是按照这一原则制定法律。而今,为了让杀人者活命,反而会妄开杀人之门。一人不死,天下人将会为此而付出更大代价。古书记载:‘为一人之利,而让百人受害,百姓只好远离城郭。’一年有四季,春季主生,秋季主杀,这是天地之常理。春季万物枯萎为灾,秋季万物繁华为殃。帝王秉承天地意志,顺应四季变化,效法先圣,遵奉经书,制定法律。愿陛下留意舆情,思考制定《轻侮法》的利害,广泛征求意见,天下幸甚。”和帝采纳张敏的谏言。
永元九年,和帝拜张敏为司隶校尉。在任上两年后,张敏改任汝南郡太守。张敏为官清廉,做事情简约,判案公正,施政要言不烦,有善于理政的名声,后来,因为某事被免职。殇帝延平元年,朝廷拜张敏为议郎,改任颍川郡太守。安帝永初元年,受朝廷征召,张敏担任司空,在位期间,张敏奉法守职。视事三年,张敏以有病请求退休,邓太后没有批准。永初六年春天,朝廷举行大射礼,张敏在陪侍时跌倒,太后策书免去张敏的职务。张敏病重,在家中去世。
胡广,字伯始,南郡华容县人。六世祖胡刚,为人清高,有气节。在西汉平帝朝,大司徒马宫征召胡刚,正值王莽摄政,胡刚辞去职务,解下衣冠,悬挂在大司徒府门上离去。之后,胡刚亡命交阯郡,隐居在屠肆中间。王莽败亡,胡刚才回到家乡。父亲胡贡,曾担任交阯郡都尉。
年少时,胡广的父亲去世,家中贫困,亲戚家也同样贫困。长大成人,胡广跟随同辈人到郡府担任官吏。郡太守法雄的儿子法真,从家里来探视父亲。法真颇能识人,恰逢年终举荐,法雄让儿子法真帮助鉴别人才。法雄召集官吏,法真从窗户里向外观察,指着胡广说,这是一位人才,胡广被举荐为孝廉。胡广抵达京师,朝廷考试奏章,安帝认为胡广的成绩为考生第一。一个月后,安帝拜胡广为尚书郎,五次升迁,胡广担任尚书仆射。
顺帝欲立皇后,后宫有四位贵人受到顺帝宠幸,一时间,顺帝拿不定主意,于是想用抽签的方法解决,让神灵帮助决定皇后人选。胡广与尚书郭虔、史敞上疏谏言:“臣看到诏书,陛下欲立皇后,这是一件大事,陛下谦逊,不肯自专,欲借助抽签,由神灵帮助裁定。但是,典籍有记载,祖宗有成法,从未有过这样的先例。依靠神灵、卜筮,所立皇后不一定贤淑;选出的女子,也未必谨守德行。人的相貌、才智,自然天成,作为皇后,一定会有不同于常人的仪表。应该从良家女子中挑选,重点放在德行,德行俱佳,考虑年龄,年龄相同,考虑相貌,再参考经典,最后,由陛下定夺。陛下发出政令,犹如出汗,汗一旦发出,不能收回。诏书一旦颁发,就会传遍四方。臣的职责,在于拾遗补缺,责任重大,为此事而忧虑,冒昧陈述己见。”顺帝采纳胡广等人的谏言,考虑到梁贵人出身于良家,立梁贵人为皇后。
当时,尚书令左雄建议修改察举制度,年龄限定在四十岁以上,儒生要考试经学,文吏要考试笺书、奏文。胡广与史敞、郭虔再次上疏,驳斥左雄:“臣听说,君主兼听则明,以博闻多识为德,臣子建言立功,以进献忠言为忠。《尚书》记载,遇事有疑问,要向卿士征询意见。《诗经》赞美先王遇到疑难问题向樵夫征询意见。朝廷做出大的决策前,一定要遵循古训,向前朝遗老征询意见,这样才能算无遗策,在执行时,不会有大的过失。臣看到,尚书令左雄谏言朝廷,由郡府举荐孝廉,年龄限制在四十岁以上,儒生考试章句,文吏考试笺书、奏文。皇帝批准奏请,又诏令臣等参与选拔。臣以为,帝王诏命,是重要的文献,要记录在档案,应该像日月一样普照,像金石一样牢固,留存百世,供后世百王阅览。《诗经》讲:‘天意难违,帝王不易。’对待举荐,更要慎重!人们常讲,选举人才要根据其能力,不应有过多的限制。陈平辅佐高祖,六次献出奇计,并非出自经书;子产担任郑国相,晏子担任齐国相,均有很好的政绩,他们并非循规蹈矩的儒生。甘罗、子奇担任重要职务,年龄很小;终军、贾谊文采斐然,也是在年轻时就成名。汉继承周、秦,用人兼顾殷、夏,同时参照圣人遗训,遵奉儒学,兼有霸道。圣主选择贤臣治国理政,采用举荐制度,举贤任能,不违古制。如今,以一臣之言,就要改变旧的章程,是否有利尚未可知,已经遭到众人的怀疑。矫枉过正,改变常规,朝廷须持慎重态度。而今,不咨询三公大臣,不向朝中卿士征询意见。如果照此执行,一旦有争议,会使朝廷失去威信,无论赞同,或有异议,诏书都已经发生作用。臣愚以为,可以先将奏议交予百官讨论,无论赞同或有异议,都可以发表意见。然后再加以权衡,斟酌利弊,折衷采用。臣妄言冒犯圣上,愿陛下深思,是否采纳。”顺帝没有采纳胡广等人的意见。
当时,陈留郡太守缺位,尚书史敞等推荐胡广:“臣听说,德位用以旌表贤者,爵位用以建功立事,‘明试以功’,这是《尚书·尧典》所强调。‘五服五章’,这是制度所规定。臣子竭尽忠诚,君主须加以褒奖。举贤不忘对德行的要求,臣下则会尽忠守责,舍生忘死。臣看到,尚书仆射胡广,身体力行,谦逊礼让,温文尔雅,博闻多识,熟悉经学,穷究哲理,对《六经》有深入研究。对旧的章程、法规,无所不通。柔顺不违反法度,文雅兼有礼节,秉持忠贞之性,忧公如家。胡广不矜其功,不伐其能,兢兢业业,处理政务周详,没有瑕疵。胡广夙兴夜寐,勤勤恳恳,在职十余年,心无旁骛,不苟且迎合。臣等窃以为,胡广在尚书任上,劬劳日久,胡广的后母年老,尽心照顾,应该把胡广安排在郡守职位,担任新职,以充分发挥其能力。陈留郡靠近京师,如今太守缺位,胡广有足够能力担任此要职。臣奏请,允许胡广参选,在太守任上整顿官风,移风易俗,引导百姓向善,接受教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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