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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十三 刑法志第三

人有类似于天地的形貌,有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五种品行。人聪明而有智慧,是天地间万物中的精灵。人的手足不足以满足对物资的需求,双足奔跑不足以躲避危险,身上的毛发不足以御寒,为了满足这些需求,人还要利用自然界中的各种物资,用以养生。人通过智慧,而不完全凭借力量,这即是人与动物之间,所表现出的最可贵的地方。为了满足需求,人们需要组织起来,通过集体的力量来达成目的。不具备仁爱,人则不能组成集体,没有集体的力量,人就难以战胜自然,满足需要。组织起来之后,人们在分配物资时,即会产生差异,恃强凌弱的现象,也会随之产生,品德高尚的人,会表现出谦虚礼让,对于公众施以仁爱,有德而付出仁爱的人,则能获得公众的拥戴,因此,公众中就产生了领袖,能付出仁爱的人,即可成为后来的君。无数小集体走到一起,即形成更大的集体,这个集体的领袖,就是君王。《尚书·洪范》中讲:“天子如同天下人的父母,因此是天下人的君王。”先圣取其同类中至尊的名称,确定君王的地位,君王担负着万民父母的责任,如同父母对待子女一样,要施以仁爱,还要有高尚、礼让的品行,这是对王道的要求。施以仁爱,获得尊敬,相互间的关系,才不会遭到破坏;施以仁爱,还要有权威,才能够长久地保持地位。因此除了制定礼仪,对施以仁爱的君王表示尊崇,还要附以刑罚,进一步加强君王的权威。圣人懂得这些,按照天地运行的法则,确定礼仪制度,继而对民众实施教化。确定礼仪之后,还要设置刑狱,这样做,同样是效法天象,符合民意。因此说,先王确定礼仪,“依天之明,因地之性。”制定刑罚,设立监狱,如同电闪雷鸣,显示出肃杀气氛;确定礼仪,实施教化,如同天地在孕育万物成长。《尚书》中讲:“有礼者,天进而用之。”“有罪者,天讨而罚之。”圣人按照天象,确定五种礼仪;效法天讨,制作五种刑罚(甲兵、斧钺、刀锯、钻凿、鞭扑。也指墨、劓、剕、宫、辟。)。大刑用甲兵,即军事征伐,其次用斧钺,即斩首;中刑用刀锯,即伤残肢体,其次用钻凿,即脸上刻字,剜去髌骨;鞭朴是轻刑,用鞭打,棍敲。在战场上,大刑,要将尸体抛之于荒野;在和平时期,死刑,要将尸体弃之于市场,使用这些刑罚,已经有着很遥远的历史。

黄帝在涿鹿之战中,打败炎帝,颛顼在与共工的战争中,获取胜利。唐尧、虞舜时代,是天下治理最好的时代,但仍然需要流放共工,驱逐欢兜,将三苗驱逐至遥远的地方,诛杀了鲧,才最终使得天下安定下来。夏代的启以武力在甘讨伐有扈氏,在战前盟誓。殷代、周代均是以武力夺取天下。天下安定之后,偃武修文,而后进行礼乐教化,虽然如此,仍然保持有掌管军队的司马,设立六军,通过井田制,征缴专供军队使用的军赋。地方一里为井,十井为一通,十通为一成,成方圆十里;十成为一终,十终为一同,同方圆百里;十同为一封,十封为一畿,畿方圆千里。按照土地规模,征收租税和军赋。租税用来供养政府,军赋用来建设军队。四井为一邑,四邑为一丘。一丘有十六井,饲养一匹战马,三头运输的牛。四丘为一甸。甸有六十四井,饲养四匹战马,还要准备一乘兵车,和十二头运输的牛,有作战的甲士三人,兵卒七十二人,还要准备作战用的武器装备,这即是军民合一的乘马法。一同为方圆百里,有一万井的土地规模,除去山川湖泊和不能耕种的盐碱地,城池民宅,园囿道路,所有这些土地,共占有三千六百井的面积,剩下六千四百井,用来供给军赋,饲养四百匹战马,供养一百乘兵车,这个规模,是卿、大夫的采邑,叫做百乘之家。诸侯的封地有三百一十六里,十万井的土地面积,有六万四千井,用来供给军赋,饲养四千匹战马,供养一千乘兵车,这是诸侯的规模,诸侯叫做千乘之国。天子的京畿方圆千里,有一百万井的土地面积,有六十四万井,用来供给军赋,饲养四万匹战马,供养一万乘兵车,这叫做万乘之王。有了战马、战车、武器装备,春天国君带领军队打猎,夏天在野外宿营,秋天训练军队,冬天检阅军队。秋天出外打猎,叫做秋狝;冬天出外打猎,叫做冬狩,均是为了整军习武。五个诸侯国为属,属有属长;十个诸侯国为连,连有连帅;三十个诸侯国为卒,卒有卒正;二百一十个诸侯国为州,州有州牧。连帅每年需要检阅战车,卒正每三年需要检阅步兵,州牧每五年需要进行阅兵。在阅兵时,要同时检阅战车和步兵,这是周代为诸侯国建立军队,加强战备,制定的制度。

周王室衰落之后,制度遭到破坏,齐桓公(公元前685-前644年)重用管仲治国,齐国变得国富民强。桓公向管仲请教,称霸与使用武力之间的关系,管仲说:“公想建设强大的军队,加强战备,其他大国也会持有同样的想法,小的诸侯国也会加强战备,这样做,很难使得国家尽快富强起来。”管仲在齐国进行改革,整顿军队,在里中,以卒伍制度将百姓组织起来,军务、政事在乡村建设中同时完成。以什伍组织,把居民连结成一个整体,居住地相邻,同生共死,同乐共命,祸福同享;夜间作战,声音相闻;白天作战,相互关照;情况危急,舍命相救。训练成功后,外可以抵御夷狄,内可以尊崇天子,领导诸侯。齐桓公去世后,晋文公(公元前636-前628年)仿照齐桓公的做法,首先在国内安抚百姓,整顿军队,制定被庐法,领导诸侯,继而成为霸主。在当时,周王室的礼仪制度,已经遭到破坏,诸侯国僭越制度,晋文公迎合世俗,希望看到尊崇王室的效果,但是已经难以恢复先王的礼仪制度。齐、晋二位霸主去世后,礼仪制度遭到更大地破坏。在鲁成公(公元前590-前573年)时,鲁国制定了丘甲制度,百姓的赋税,变得越来越沉重;鲁哀公(公元前494-前477年)开始征收田赋,施行土地私有制,春夏秋冬,整军习武的制度,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意义。《春秋》中记载这些事情,讽刺这种做法,认为这些与先王制定的礼仪制度相背离。诸侯国间,频繁地爆发战争,百姓没有经过训练,即被投入战场,为此而送命的士卒不计其数,战争的目的已经不再是为了正义而战。孔子为此而感伤道:“不经过训练的军队,即投入战场,这是将战士们送上死路。”孔子评价子路,说:“仲由,千乘之国,可以让他率领一只军队。”子路也说:“千乘之国,在大的诸侯国间,外有敌国侵犯,内有饥荒灾害,由我来治理,只需要经过三年时间,即可以让民众变得勇敢无畏,知道为何而战。”子路的意思是:通过加强训练,辅以礼仪教化。

春秋之后,大的诸侯国兼并小的诸侯国,兼并的步伐越发加快,从此进入战国时代,诸侯国间重视战争的技巧,将其编为礼乐,相互间夸耀。秦国将其命名为角抵戏,先王制定的礼乐,在武士的搏击声中,显得无足轻重。各国的英雄豪杰,因势而崛起,专门研究阴谋诡计,研究如何颠覆他人的国家。最为著名的,吴国有孙武,齐国有孙膑,魏国有吴起,秦国有商鞅,他们均为研究如何克敌制胜的杰出人才,他们将自己的研究,写成专著,流传于后世。在当时,合纵连横,攻伐转换,世代造就出许多的英雄豪杰。齐愍王(公元前300-前284年)以军队的战争技能逞强好胜,魏惠王(公元前369-前319年)以战士的勇猛果敢显示威风,秦昭王(公元前306-前251年)以勇士的突击能力屡获胜利。各诸侯国间,相互争雄,为谋求利益而游说的人,更是将孙武、吴起作为榜样。当时的荀况在阐明王道时,批评孙、吴的做法,荀况说:“孙武、吴起这类人,崇尚武力,重视计谋;以他们的兵法、计谋,在昏聩、傲慢的诸侯国间进行鼓吹,使得君臣间产生隔阂,上下离心离德,正途不能解决,即施以阴谋诡计。仁人治国,为天下所尊崇,如同子弟保卫父兄,手足捍卫头脑,谁敢来侵犯?对别的诸侯国,要像对待亲戚一样,有着欢快的气氛,有着如同椒兰般的芳香;对觊觎国君地位的人,要像对待仇敌一样,要同仇敌忾。人们的感情与观念,以这样的态度来对待,以此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,还会被丑恶所左右,被贪婪所驱使吗?以桀对付桀这样的恶人,可以实施奸诈;以桀对付尧这样的圣人,施以奸诈,就如同是以卵击石,怎么会有好的结果?《诗经》中说:‘武王载旆,有虔秉钺,如火烈烈,则莫我敢遏。’意思是说以仁义善待民众,将会无敌于天下。按照齐国的标准,在战场上以技击逞强,斩获一级首级,可以获得赏金。战争的规模小,敌人不够强大,这种激励还能够发挥作用;如果是对付强敌,军队则会一触即溃,这样的军队,只能说是亡国之军。魏国的战士,穿上三重铠甲,操有十二石强弓;每人背负着五十只利箭,肩上扛着长矛,头上戴着头盔,腰间悬着宝剑,备足三天的军粮,一日间强行军可以走一百里。符合要求的战士,可以免除赋税徭役,还要奖励田宅。有了这样的奖励政策,魏国的领土不断地扩张,魏国的赋税却因此而减少,国力几年间就会衰退。魏国的穷兵黩武,只能使得国家变得衰弱。再来看秦国,秦国的百姓生活窘困,政府还要横征暴敛。滥施徭役,百姓已经穷困到极点,政府以利益来引诱,以刑罚来威慑,鼓励百姓想要致富,就要从战场上寻找出路。秦的政策,是把杀敌与奖励挂起钩来,战场上斩杀五位敌人,可以享受奴役五家的奖赏,这种做法极大地刺激了战场上杀敌的热情,经过四代君王的努力,最终夺取天下。但秦国军队只是效命于沙场的战士,如同在商场上,为获得报酬而干活的佣工,战士们不会讲道德,也不会懂得礼仪。尽管秦国兵强地广,但内心常感到恐惧不安,常担心天下会联合起来,推翻自己。齐桓公、晋文公的军队,是有着礼仪的军队,是有着制度约束的军队,还不能说是仁义之师。齐湣王的战士不敌魏惠王的武卒,魏惠王的武卒不敌秦昭王的勇士,秦昭王的勇士不敌齐桓公、晋文公建立起来的礼仪军队,而齐桓公、晋文公的礼仪军队,不敌商汤、周武王的仁义之师(注:仁义之师,即取得民心之师。)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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