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七上 五行志第七上 第6节
元帝永光五年(公元前39年)夏天到秋天,连续发大水。颍川郡、汝南郡、淮阳郡、庐江郡连续下大雨,大水冲毁了乡村民舍,淹死许多人。在此前一年,有关官员奏请撤除郡、诸侯国的宗庙,又定下了迭毁制度,撤除了太上皇、孝惠帝的寝庙,没有修复,儒生们认为这是违逆古制。还有宦官石显在朝中受到重用。
成帝建始三年(公元前30年)夏天,发大水,三辅地区连绵雨连续下了三十几天,十九个郡国下大雨,山谷中的大水奔涌而出,淹死了四千余人,冲毁了官府衙门,还有八万三千余所民宅被冲毁。成帝建始元年,有关官员奏请,将甘泉宫的泰一祠庙、河东郡的后土祠庙,搬迁至长安城的南北郊。第二年,又撤销了雍县的五帝祠庙,郡国中的祠庙,仅保留六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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