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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八十九 循吏传第五十九

汉朝建国初期,高帝反思秦朝实施虐政而被推翻的教训,采取与民休息的宽松政策,凡一切政事,力求简约,法规禁令,制定得颇为宽松。相国萧何、曹参以宽厚为务,清静理政,而且身体力行,成为天下官吏的表率。百姓将这一时期的国家治理,作“画一”歌来赞颂。后来的孝惠帝垂拱而治,高后作为太后主政,不出宫廷,将天下治理得井然有序,百姓专心于稼穑务农,丰衣足食。到了文帝、景帝朝,倡导移风易俗。在当时,著名的循吏有河南郡太守吴公、蜀郡太守文翁等人,他们在任上均能够奉法行政,恪尽职守,谨慎治理,以清廉公平对待治下的百姓,不以严刑峻法来虐待民众,百姓也能够遵循教化。

在武帝朝,对外征伐四夷,对内修订法度,百姓财用匮乏,奸宄难以制止。在当时,官吏处理政务,已经很难再以礼仪实施教化,百姓也难以驯服,只有江都国相董仲舒、内史公孙弘、倪宽,在任上还有事迹可供记述。这三人均为当时有名的大儒,精通儒学,明于时务,熟悉法律条令,以经术来辅助治理民众,武帝非常欣赏。董仲舒多次称病辞职,公孙弘、倪宽后来位居三公。

孝昭帝继位时年龄还小,霍光在朝中主持朝政,当时的国家治理刚经历了武帝朝多年的征伐四夷,宫廷中穷奢极欲,海内财用匮乏,霍光因循旧例,对政策无所更改。昭帝始元、元凤年间(公元前88-前75年),匈奴已经臣服于汉朝,百姓生活逐步走向富裕,朝廷诏令郡、诸侯国举荐贤良文学,向民间询问疾苦,讨论减免酒类税收,以及盐铁由国家专卖等事宜,诸项惠民政策逐步提上日程。

在宣帝朝,宣帝在民间度过青少年,此后登上帝位,宣帝了解民间百姓的疾苦,深知百姓生活的艰难。自从霍光去世后,宣帝亲理朝政,日理万机,励精图治,每五日一次上朝听政,从丞相以下,到各位官员,均能够恪尽职守。每当任命刺吏、太守、国相时,宣帝都会亲自接见,从谈话中观察官员们的施政能力,还要考察他们在任上的所作所为,再与他们的谈话进行对比,有名无实的官员,也能够做到心中有数。宣帝常说:“百姓之所以能够安心稼穑,不发出报怨叹息的声音,还是要看当地官员的施政能力,看这些官员是否能够做到公平,刑狱是否公正。现在同我一起治理天下的,仍然要靠这些二千石官员!”作为郡太守,管理官吏,治理辖区中的百姓,假若频繁地更换官员,会使得官场上下不安。如果民众知道,这位官员会长久在当地留任,就不敢随意欺瞒官员,也能够服从教化。因此每当郡、诸侯国二千石官员在辖区内治理民众做出成绩时,宣帝即会以玺书形式加以勉励,增加他们的俸禄,或者给予黄金赏赐,或者赐予关内侯爵。朝中的公卿假若有了缺位,即从表彰过的官员中择优选用。因此在西汉一代,所有的良吏,在宣帝朝出现的最多,宣帝朝因此而被后世人称为中兴。像赵广汉、韩延寿、尹翁归、严延年、张敞等人,均为当时治理地方的良吏,他们在任上均能够做到奉公守职,虽然在任上,有些人后来因为犯罪受到刑罚惩处,甚至有些官员因为犯罪而被杀头。但是像王成、黄霸、朱邑、龚遂、郑弘、召信臣这些官员,在地方任职时,均能够尽心竭力地帮助治下百姓富裕。离任之后,还能够受到当地百姓的怀念。生前,他们受到过皇帝的褒奖,享有荣誉称号。死后,有些官员还能够得到当地百姓的祭祀。他们的行为,正是儒家所崇尚的君子风范。

文翁,庐江郡舒县人。年轻时好学,通晓《春秋》,文翁在担任郡县官吏时,受到举荐。景帝朝末年,文翁担任蜀郡太守,为官仁慈,努力推行教化。文翁看到蜀郡百姓民俗鄙陋,有蛮夷风俗的遗存,尽力地劝诱当地百姓推行礼仪教化。文翁选择属下县邑中的小官吏,以及聪明能干的人,如张叔等十余人,文翁亲自训练,加以指导,再将他们送往京师,在博士那里接受经学教育,或者学习法律。文翁节省郡府中的办公费用,用经费来购买刀、布,以及蜀地特产,让负责上缴计簿的官员带上,到京师送予授课的博士。几年后,蜀郡的学生完成学业后归来,文翁将他们安排为副手,在工作中作进一步考察,后来这些人中,有些做到了郡太守或者州部刺史。

文翁在蜀郡还设立学校,在成都的集市中心修建学馆,招募属下县邑的子弟,前来学校读书,文翁免除他们的徭役更赋,学习好的补充为郡县中的官吏,次一等的则作为乡里的孝悌力田(劳模)。文翁经常挑选学校中的学生,让他们在郡府的便房协助自己处理政务。每次文翁到属下县邑中巡查,还会从学校中挑选一些熟读经书、行为端正的学生,随同自己一起下去,在工作中文翁向他们传授施政方法,甚至带他们进出卧室。县邑里的官吏百姓,看到这些学生受到如此优待,也很尊重他们,几年之后,争先恐后地将自己的子弟送到学校中来读书,富裕人家的子弟甚至出钱求学。蜀郡的百姓很快接受了礼仪教化,蜀郡派出去学习的子弟,成绩可以与齐鲁的学生相媲美。到了武帝朝,武帝诏令天下郡国,均要设立学官,即是从文翁的施政中受到启发。

文翁在蜀郡去世,当地官员百姓为文翁设立祠堂,每年按时祭祀。至今巴蜀人喜欢文雅,也是文翁推行教化的结果。

王成,不知是哪个郡的人。在担任胶东国相时,颇有政绩。在宣帝朝,王成最先受到褒奖,宣帝地节三年(公元前67年),宣帝下诏说:“人们常说有功不赏,有罪不诛,即使唐尧、虞舜也不能对天下实施教化。现在胶东国相王成,工作不知疲倦,辖区内的流民返回家乡种田,流民返回人口数达八万余人,治理的成绩优异。赐王成关内侯爵,增加俸禄至中二千石。”还没有来得及重用,王成在任上因病去世。后来宣帝下诏,让丞相、御史大夫询问郡、诸侯国中到长安来上缴计簿的官吏,了解当地太守丞治理的情况,有人谈到此前的胶东国相王成,虚报政绩,为自己增加流民数量,以获取朝廷奖赏,再后来,官吏中多有虚报政绩的现象出现。

黄霸,字次公,淮阳郡阳夏县人。黄霸的家族在当地是豪绅,按照制度,迁至云陵(昭帝母亲的陵寝)县居住。黄霸年轻时学习过法律,喜欢担任官吏,在武帝朝末年,黄霸以待诏身份向朝廷交纳金钱,补授为官吏,补为侍郎谒者,因为同父异母兄弟有罪,受到牵连,黄霸被免官。再后来又向朝廷交纳粮食,补充沈黎郡粮仓,黄霸继而受命担任左冯翊属下的二百石卒史。冯翊认为黄霸是因为交纳财物才担任的官吏,因此而轻视黄霸,没有给黄霸安排更重要的职务,只是让黄霸负责郡里的钱谷登记。黄霸登记的账簿清楚明白,以清明廉洁而著称,通过举荐,黄霸补任为河东郡均输长,又通过考察,黄霸为官清廉,继而担任河南郡太守府丞。黄霸为人观察敏锐,又熟悉法令,同时为人温良谦让,有智谋,善于驾御众人。担任丞史,处理政务,合乎法度,众人心服口服,因此而得到太守器重,当地官吏百姓也很敬重黄霸。

在武帝朝末年,朝廷以法律治理天下,刑罚越来越严酷。昭帝继位之后,年龄还很小,大将军霍光在朝中执掌朝政,大臣在下面争权,上官桀等人与燕王刘旦谋反作乱,霍光将他们一网打尽,全部诛杀。霍光仍然按照武帝朝的法令,用刑罚来管束朝廷上下官员,因此下面的官吏也以严刑峻法,显示执政能力,只有黄霸在治民时用法较宽。

宣帝继位之后,由于宣帝在民间长大,知道民间百姓的疾苦,以及官吏的残酷,听说黄霸执法持平,召黄霸担任廷尉署狱正,负责处理疑案、冤案,廷尉署上下均认为黄霸执法公平。后来黄霸又代理丞相府长史,在一次朝议中,黄霸知道长信宫少府夏侯胜非议皇上诏书,犯下不敬罪,黄霸为此事而受到牵连,以知情不报罪,被逮捕投入廷尉署监狱,在狱中等死。在狱中,黄霸向夏侯胜学习《尚书》,经过两个冬天,前后三年,才从狱中释放出来,详情记载在《夏侯胜传》。夏侯胜出了监狱后,继续担任谏议大夫,让左冯翊宋畸举荐黄霸贤良。夏侯胜也在宣帝面前举荐黄霸,宣帝任命黄霸为扬州刺史。三年过后,宣帝下诏,说:“制诏书予御史中丞:任命贤良高第扬州刺史黄霸为颖川郡太守,俸禄为比二千石,上任时赐予车盖,可以把高度矗为一丈,其下属别驾和主簿的坐车,车前可以装上黄色的挡泥帘子,以彰显官员有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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