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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谷、果蓏、菜茹非中国物产者 第16节原文解释

《风土记》说:“柤是梨一类的,里面硬实而香。”

《西京杂记》说:“有蛮柤。”

椰(三二)

《异物志》曰〔1〕:“椰树〔2〕,高六七丈,无枝条。叶如束蒲,在其上。实如瓠,系在于巅〔3〕,若挂物焉。实外有皮如胡卢。核里有肤,白如雪,厚半寸,如猪肤,食之美于胡桃味也。肤里有汁升余,其清如水,其味美于蜜。食其肤,可以不饥;食其汁,则愈渴。又有如两眼处,俗人谓之‘越王头’〔4〕。”

《南方草物状》曰:“椰,二月花色,仍连着实;房相连累,房三十或二十七八子〔5〕。十一月、十二月熟,其树黄实〔6〕,俗名之为‘丹’也〔7〕。横破之,可作碗;或微长如栝蒌子〔8〕,从破之,可为爵〔9〕。”

《南州异物志》曰〔10〕:“椰树,大三四围〔11〕,长十丈,通身无枝。至百余年。有叶,状如蕨菜,长丈四五尺〔12〕,皆直竦指天。其实生叶间,大如升,外皮苞之如莲状〔13〕。皮中核坚。过于核,里肉正白如鸡子,着皮,而腹内空: 含汁,大者含升余。实形团团然,或如瓜蒌。横破之,可作爵形,并应器用,故人珍贵之。”

《广志》曰:“椰出交趾,家家种之。”

《交州记》曰:“椰子有浆。截花,以竹筒承其汁,作酒饮之,亦醉也。”〔14〕

《神异经》曰〔15〕:“东方荒中有‘椰木’,高三二丈,围丈余,其枝不桥。二百岁,叶尽落而生华,华如甘瓜。华尽落而生萼,萼下生子,三岁而熟。熟后不长不减,形如寒瓜,长七八寸,径四五寸,萼覆其顶。此实不取,万世如故。取者掐取,其留下生如初〔16〕。其子形如甘瓜。瓤,甘美如蜜,食之令人有泽;不可过三升,令人醉,半日乃醒。木高,凡人不能得;唯木下有多罗树〔17〕,人能缘得之。一名曰‘无叶’,一名‘倚骄’。”张茂先注曰:“骄,直上不可那也。”

【注释】

〔1〕《御览》卷九七二“椰”引《异物志》极简略,“愈渴”误作“增渴”,盖误解消解的“愈”为更加、越发也。

〔2〕椰树: 即棕榈科的椰子(Cocos nucifera)。常绿乔木,高20—30米,直立无分枝,上下大小近乎一致。羽状复叶,簇生于茎顶,下束而上分。肉穗花序着生于顶端叶丛间。果实圆形或椭圆形,少数三棱形,直径15厘米以上,由外果皮、中果皮、内果皮、胚乳、胚和椰子水构成。外果皮即果实外表的革质薄层,中果皮成熟后是厚而疏松的棕色纤维层,内果皮即椰壳,坚硬,即所谓“核”。椰壳里面是胚乳,俗称“椰肉”,为白色的肉质层,富含脂肪,附着于椰壳上。胚乳里面为果腔,中含椰子水,即所谓“汁”或“浆”,其味清甜有香气,为热带地方最佳的清凉饮料。本目各书对椰果结构的描述都非常细致精确。

〔3〕“巅”,原作“山头”,不通。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·上林赋》“留落胥余”,司马贞《索隐》引《异物志》作“系在颠”,《御览》卷九七二引作“系之巅”,显然,“山头(頭)”是“巅”字拆开错成,据改。

〔4〕如两眼: 指内果皮近基部的萌发孔。椰壳近基部有三个圆形凹点,幼芽从这里萌发,通称“果眼”或“芽眼”。其中一般仅有一个发育完全,其余两个较小,已退化。 越王头: 据《御览》卷九七二引《异物志》是指整个椰果。神话传说,古时林邑国王(东汉末建国于今越南中南部)与越王有怨隙,派刺客取得越王头,挂在树上,不久变为椰子。林邑国王恨极,取椰子剖开作饮器。越王是在大醉时被刺的,所以椰子浆就像酒一样。

〔5〕房: 此指果序的分枝。

〔6〕“其树黄实”,椰子成熟时外果皮黄色或褐色,但文句勉强,疑应作“其实黄”。

〔7〕丹: 马来语tua的对音,意思是成熟,非指丹色。

〔8〕栝蒌子: 即葫芦科栝楼(Trichosanthes kirilowii)的果实,卵圆形至广椭圆形。也叫瓜蒌。

〔9〕关于用椰壳作器皿,旧时岭南笔记类书记载颇多,大如水罐子,小如碗、酒盏等,考究的镶以金属,以防破裂。

〔10〕《南州异物志》: 《隋书》、新旧《唐书》经籍志均著录,《隋志》题“吴丹阳太守万震撰”。《要术》又引有《南方异物志》,实为同一书。书已佚。万震,三国吴时人,曾任丹阳太守,其他无可考。

〔11〕围: 此指“拱把”为一围,即两手的拇指食指相围合。

〔12〕蕨菜: 即凤尾蕨科的蕨(Pteridium aquilinum var. latiusculum),以其嫩叶可食,俗名“蕨菜”。叶大,羽状复叶,椰叶羽状复叶似之。 长丈四五尺:椰叶长4—6米,一丈四五尺合今尺还不到4米,毫不夸张。或谓“丈”字是衍文,删去,译成“四五尺长”,失察。

〔13〕指包裹在外面的中果皮,其纤维层疏松柔软,有似莲蓬。

〔14〕切断椰子的花轴,其“伤流”富含糖分,可以作成酒。其实植物果子“果糖”放着一段时日也会自然酵解变成酒。椰子水也一样,椰果放上几天,其富含糖水的浆水也会自然酒化,这时喝多了也会醉人,但新鲜椰果的浆水是不会醉人的。

〔15〕《御览》卷九七二引《神异经》极简略,止于“径四五寸”,无下文,但树高多“或十余丈”句,今辑本《神异经》作“高三千丈”。清初汪灏等《广群芳谱》所引多有润饰,疑后人所增改,但有错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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