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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谷、果蓏、菜茹非中国物产者 第19节原文解释

《林邑国记》说:“槟榔树,一丈多(?)高,皮像青桐,节像桂竹(?),下面矗立挺秀,没有分枝,顶头上有叶。叶下面系着几串房,每串房结着几十个果子。一户人家往往有几百株。”

《南州八郡志》说:“槟榔子,像枣子那样大,颜色青,像莲子的颜色。当地人认为是贵重的珍品,亲戚朋友往来,总是先献上这东西;如果偶然碰巧没有献上,便会引起猜疑怨恨。”

《广州记》说:“岭南的槟榔,比交趾所产的小,但比生僻字_古文自编30143号子大,当地人也叫它为‘槟榔’。”

廉姜(三四)

《广雅》曰:“蔟葰 相维切 ,廉姜也。”〔1〕

《吴录》曰:“始安多廉姜〔2〕。”

《食经》曰〔3〕:“藏姜法: 蜜煮乌梅,去滓,以渍廉姜,再三宿,色黄赤如琥珀。多年不坏。”

【注释】

〔1〕《广雅·释草》作:“廉姜,葰也。”廉姜,据清李调元《南越笔记》卷一五:“山柰,亦曰廉姜。”山柰,姜科,学名Kaempferia galanga,多年生宿根草本,根状茎有香气。

〔2〕始安: 郡名,三国吴置,郡治在始安县,在今广西桂林。

〔3〕《御览》卷九七四“廉姜”引《食经》有脱误。

【翻译】

《广雅》说:“蔟葰(suī),就是廉姜。”

《吴录》说:“始安多产廉姜。”

《食经》说:“渍藏廉姜的方法: 用蜜煮乌梅,把渣滓去掉,用来浸渍廉姜。过两三夜,颜色黄红像琥珀一样。可以保存多年不坏。”

枸橼(三五)

裴渊《广州记》曰:“枸橼,树似橘,实如柚大而倍长,味奇酢。皮以蜜煮为糁。”〔1〕

《异物志》曰:“枸橼,似橘,大如饭筥〔2〕。皮有香〔3〕。味不美。可以浣治葛、苎,若酸浆〔4〕。”

【注释】

〔1〕《御览》卷九七二“枸橼”引裴渊《广州记》脱“实”字,但“糁”作“粽”,是正字。枸(jǔ)橼,即芸香科的枸橼(Citrus medica),俗名香橼。李时珍、吴其濬都说枸橼就是佛手。佛手是枸橼的变种(var. sarcodactylis)。

〔2〕饭筥(jǔ): 《说文》说饭筥“受五升”,是一种竹制的长圆形小容器。汉1升约合今200毫升。枸橼果实卵形或长圆形,长10—25厘米,裴渊说它像柚子大而加倍的长,并不夸张。

〔3〕“皮有香”,原作“皮不香”,误,枸橼有强烈香气,据鲍崇城刻本《御览》卷九七二引《异物志》改正。

〔4〕酸浆: 酸味的饮浆。这是说利用枸橼所含大量的有机酸来沤治葛和苎麻的茎皮纤维,分解其所含果胶,犹如用酸浆一样。

【翻译】

裴渊《广州记》说:“枸橼,树像橘树,果实像柚子大而加倍的长,味道奇酸。果皮可以用蜜煮过作蜜饯。”

《异物志》说:“枸橼,像橘子,有饭筥那样大。皮有香。味道不好。可以用来沤治葛和苎麻,像用酸浆一样。”

鬼目(三六)

《广志》曰:“鬼目〔1〕,似梅,南人以饮酒。”

《南方草物状》曰:“鬼目树,大者如李,小者如鸭子〔2〕。二月花色,仍连着实。七八月熟。其色黄,味酸;以蜜煮之,滋味柔嘉。交阯、武平、兴古、九真有之也。”

裴渊《广州记》曰:“鬼目、益知〔3〕,直尔不可噉;可为浆也。”

《吴志》曰〔4〕:“孙皓时有鬼目菜〔5〕,生工人黄耇家。依缘枣树,长丈余,叶广四寸,厚三分。”

顾微《广州记》曰〔6〕:“鬼目,树似棠梨,叶如楮,皮白,树高。大如木瓜,而小斜倾,不周正,味酢。九月熟。

“又有‘草昧子’〔7〕,亦如之,亦可为糁用。其草似鬼目。”

【注释】

〔1〕鬼目: 李时珍认为鬼目有三种: 一种木本鬼目,又名“麂目”;另两种草本鬼目,是白英和羊蹄(《本草纲目》卷三一“麂目”)。《广志》、《南方草物状》和顾微《广州记》所记都是木本鬼目,但未悉是何种植物,也许还不是同一种。启愉按: 鬼目种类繁多: 草本有茄科的白英(Solanum lyratum),草质藤本,浆果球形,成熟时黑红色,直径8毫米;蓼科的羊蹄(Rumex japonica),多年生草本,瘦果宽卵形,有三棱,黑褐色,有光泽。木本除麂目外,尚有蔷薇科的石楠(Photinia serrulata),常绿灌木或小乔木,梨果球形,直径5—6毫米,红色或紫褐色;紫葳科的凌霄花(Campsis grandi?ora),落叶木质藤本,种子扁平,有透明的翅;还有苦木科的臭椿(Ailanthus altissima),落叶乔木,结长翅果,长3—5厘米。这些都有“鬼目”之名。其所以得此名,大概因其果实(或种子)的形色有些像眼珠而又特别,诸如形圆而色红,或圆而黑亮,小形,或有棱,或具翅等。特别是臭椿的长翅果有“凤眼草”之名,是很形象的,因其翅果两端具尖长的翅,种子长在中央,如凤眼之形。芸香科的花椒(Zanthoxylum bungeanum),种子黑色圆形有光泽,像眼珠,今尚有“椒目”之名。这里木本鬼目,又名麂目,据说也因其果实像麂眼而得名,又因其果皮上有两斑点而名“鬼目”(李调元《南越笔记》卷一三“广东诸果”)。因此,很难确指为何种植物。

〔2〕“大者如李,小者如鸭子”,这是指果实,“大”上应脱“实”字。但大小矛盾,下文引顾微《广州记》说“大如木瓜”,《本草纲目》卷三一“麂目”引刘欣期《交州记》也说“大者如木瓜,小者如梅李”,《要术》“如李”和《御览》卷九七四引作“如木子”,都可能是“如木瓜”之误。否则,大小倒错,应作“小者如李,大者如鸭子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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