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史,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。小史,中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。府四人,史八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原文解释
【原文】
48.大史1大史:官名。史官之长。掌管法典、礼籍、祭祀、星历等。属官有小史、冯相氏、保章氏。郑《注》曰:“史官之长。”,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。小史
2小史:官名。大史之副。掌管王国及诸侯国之史籍以及定世系、辨昭穆等事。按,大史、小史同府治事,故其府、史、胥、徒同。贾《疏》曰:“小史与大史别职而官同,故#-666cc;府史也。”,中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。府四人,史八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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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翻译】
大史,由下大夫二#-666aa;任长官,上士四#-666aa;任副职。小史,由中士八#-666aa;任长官,下士十六人任副职。下辖府四人,史八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原文 | 翻译 |
48.大史,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。小史,中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。府四人,史八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 | 大史,由下大夫二#-666aa;任长官,上士四#-666aa;任副职。小史,由中士八#-666aa;任长官,下士十六人任副职。下辖府四人,史八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 |
【原文注释】
〔1〕大史:官名。史官之长。掌管法典、礼籍、祭祀、星历等。属官有小史、冯相氏、保章氏。郑《注》曰:“史官之长。”»
〔2〕小史:官名。大史之副。掌管王国及诸侯国之史籍以及定世系、辨昭穆等事。按,大史、小史同府治事,故其府、史、胥、徒同。贾《疏》曰:“小史与大史别职而官同,故#-666cc;府史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