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乐官掌其政令,听其治讼。原文解释
【原文】
6.凡乐官掌其政令,听其治讼1治讼:孙诒让曰:“治谓陈请,讼谓争讼。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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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翻译】
掌管所有乐官的事务、戒令,听断他们的请求、争讼。
原文 | 翻译 |
6.凡乐官掌其政令,听其治讼。 | 掌管所有乐官的事务、戒令,听断他们的请求、争讼。 |
【原文注释】
〔1〕治讼:孙诒让曰:“治谓陈请,讼谓争讼。”
6.凡乐官掌其政令,听其治讼1治讼:孙诒让曰:“治谓陈请,讼谓争讼。”。
掌管所有乐官的事务、戒令,听断他们的请求、争讼。
原文 | 翻译 |
6.凡乐官掌其政令,听其治讼。 | 掌管所有乐官的事务、戒令,听断他们的请求、争讼。 |
〔1〕治讼:孙诒让曰:“治谓陈请,讼谓争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