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祀、宾客、丧纪,正王之服位,诏法仪,赞王牲事。原文解释
【原文】
4.祭祀、宾客、丧纪,正王之服位,诏法仪,赞王牲事1牲事:郑《注》曰:“杀、割、匕载之属。”匕载即朼载,参见《夏官·诸子》第3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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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翻译】
有祭祀、接待宾客或丧事,规正王所应穿的#-666hh;装和应在的位置,告教王应行的礼仪,协助王做杀牲、解割牲体和用匕捞取牲体放在俎上等事。
原文 | 翻译 |
4.祭祀、宾客、丧纪,正王之服位,诏法仪,赞王牲事。 | 有祭祀、接待宾客或丧事,规正王所应穿的#-666hh;装和应在的位置,告教王应行的礼仪,协助王做杀牲、解割牲体和用匕捞取牲体放在俎上等事。 |
【原文注释】
〔1〕牲事:郑《注》曰:“杀、割、匕载之属。”匕载即朼载,参见《夏官·诸子》第3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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